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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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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采嫔也够义气,抽出另一本先浏览一遍,帮他画重点,没闲在一旁纳凉。 “?,那个……” “怎样?”她用荧光笔画下一段重点,头也没抬。 “没有啦,我是要说谢谢你。”他真的感受到她的诚意,她那么用心在帮他,无论最终是否能追求到叶容华,他都由衷感激。 第一本书还没啃到一半,隔天寇君谦带狗回诊换药时,回程途中就遇到刚下班回来的叶容华。 “嗨。这两天都没看到你出来买早餐,很忙吗?” 没想到她会主动打招呼兼闲聊,他小小受宠若惊了一下,回神后连忙应答:“喔,有几张插图在赶,不过现在赶完了。” 工作的时候,他可以专注到一头栽进去,足不出户,很宅。当然另一个原因也是被曲采嫔团购的美食喂得很肥,不需要出来觅食。 “狗狗还好吗?”她伸手温柔地摸了摸被他护在怀里的小狗。他很细心,还用外套替它挡风。“医生说伤口不严重,复原情形还不错。” 或许,也因为他照料得好吧。叶容华嘴角嗜起浅浅笑意,首度正眼打量这名个头很高,但每次见到她总像幼幼班孩童一样手足无措的大男人。 “等它好了以后呢?”再放回街上当流浪犬,还是会被欺负。它看起来傻傻呆呆的,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 “我会养它。”寇君谦想也没想。救都救了,哪有再放手的道理。 她讶然。“我以为你不喜欢狗。” “是没有特别喜欢,但是并不讨厌。”而且曲采嫔很喜欢,他在赶图稿时常看她们一人一狗在床上玩翻滚游戏,玩得肚皮朝天,每次她比出枪毙的姿势时,这只狗还会很合作地往后仰倒,逗得她很乐。 虽然觉得她们的游戏好幼稚,但要是少了它,她的笑容会少很多。 “是吗?”叶容华沉吟。“以前你从不亲近它们,每次经过幼稚园门口,都会闪得远远的。”这难道不是厌恶的表现? 幼稚园养的几只小动物都很温驯,很亲人类,明明就很讨人怜爱,但他每次都会皱着眉头闪避,无论是猫、狗、兔子,还是小孩。 “那个喔,你不觉得,那种小动物看起来好脆弱,稍微大力一点就会骨折吗?我又粗手粗脚的。”无论是小孩子粉嫩嫩的肌肤,还是那些骨头比牙签还细的小动物。 “所以你是怕自己弄伤他们,而不是——”厌恶? “嗯。”接着,他告诉她—— 小学的时候他养过蚕宝宝,看着它愈长愈大,还颇有成就感的,然后有一次帮蚕宝宝清理小窝的时候,他将它捏起来,不小心手滑,待他下意识抓牢时,力道一时失去控制,活生生捏死了蚕宝宝。 养了两个多礼拜,也是有感情的,当时他还为枉死的蚕宝宝掉了几颗珍贵的男儿泪,放进纸盒、捧到家附近的空地伤心地埋了它。 当时阿娘还啐他:“要不要帮它立碑再写篇墓志铭呀!” 他完全无法谅解阿娘没心没肝的嘲笑,这件事可是造成他小小心灵上莫大的阴影啊!从此面对那些细致、弱小的动物,他总是免不了恐惧,总觉得自己一不小心就会弄伤他们。但是他说给任何人听,总是换来哈哈大笑的反应,久而久之,他也懒得解释了。听完,叶容华讶然失笑。 很多事情真的不能看表面,显然,众人对他的观感有很大的偏误。 她不由得用全新的目光审视他。 这名男子,很不一样。 至少,和她从前以为的不一样,粗犷的外貌下,其实有着最温柔、最懂得怜惜的心。情况也不晓得怎么演变的,两人一句聊过一句,也没刻意找话题,但就是能接续。聊到肚子饿了,于是她理所当然提出晚餐邀约。 本来她是说要去路口的复合式餐厅,但他吃过,那家明明难吃得要命,只是装满美气氛佳而己,搞不懂为什么开那么久还没倒,他诚心地建议,其实隔壁巷的好妈妈自助餐店比较好吃,菜色丰富又美味,老板娘也真的是名符其实的好妈妈,怕他人高马大吃不够,每次都会给他加菜,人很亲切说…… 她微愕地瞧了他半晌,扬唇愉快地笑了。“好啊,就去吃好妈妈自助餐。” 当他回到家中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 踏进大厅,看见曲采嫔在门口替他留了盏小灯,而她纤细的身子陷入客厅的单人沙发里抱膝蜷睡,左手还抓着那本看了一半的《爱自己也爱孩子的33堂课》,一瞬间,他竟涌起一股莫名的心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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