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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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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二话 不再有你 分手的第一天,发现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没志气的怀念他还在时的日子; 分手的第一个月,发现他一直都在心中, 极深刻的存在着,不曾淡去; 分手的第二个月,会不会,其实早就后悔, 却不敢向自已承认?因为承受不起错误的代价与痛悔? 之三 迷迷糊糊由睡梦中醒来,抓来床头的闹钟── “哇!”下一秒,梁心影火烧屁股地由床上弹跳起来,直冲浴室。 “混蛋任牧禹!居然不叫我,要是害我迟到,你就死定──”咒骂到一半,才想起他们已经分手,就在今早凌晨三点。 他已经没有义务叫她起床了。 “算了,不叫就不叫,没人Morning call我一样能准时起床……”她牵强地追加补充,及时压下那股莫名的情绪,暗暗告诉自己,明天开始一定要养成调闹钟的习惯。 今天是例外,昨天哭得太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从明天起,她一定可以重新调整规律的生活步调。 对,就是这样! “妈的!头发没事留这么长干么?明天要去剪了它!”无名火气冒出头来,她烦躁地梳着,不慎扯断了数根,痛得泪都快飙出来。 以前看任牧禹梳它,都柔顺听话得很啊,从不让她感到一丝疼痛,他还说她发质很好,所以她每次都有恃无恐地赖床,反正来不及,她一边化妆,一边会有人帮她打点一切…… 不知道在跟谁赌气,她忿忿然丢开梳子,没放稳的木梳掉到桌下,正好砸到脚背,痛得她说不出话来。 可恶!连梳子都要跟她作对! 没心情理会隐隐作痛的脚踵到什么程度,整理好仪容,她跛着脚冲出家门才想起──完了,要坐几号公车啊? 台北公车路线乱得很机车,要搞懂它跟要数清楚天上有几颗星星一样艰难。 所以她从没打算去懂,反正任牧禹每早出现在她家的次数,和她上班的纪录成等号,相等于全年无休的免费接送司机。 坐错一班车,又转了两班公车,好不容易终于到达公司。 不用说,当然是迟到定了。 丢了全勤,让她懊恼了一个上午。 中午同事请吃饭,她没去,也不知道情绪在低落什么,就是没胃口。 拿起电话拨了几个熟悉的按键,才惊觉自己下意识的行为,像手中抓着非地球产物似的赶紧丢开。 他已经不是你的谁了,不会再因为你一句任性的:“没看见你,我吃不下。” 然后就立刻飞车携来你爱吃的美食…… 胸口闷闷沉沉的,像失落了什么,错过了早、午两餐,也一点都不觉得饿。 一整天,她过得茫然不知所云,下班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去剪掉维持了七年的长发。 雨在下班前就狂下了一个小时,今天出门太仓促,忘记再也没人送伞,回到家已经被大雨淋得狼狈。 心不在焉的吃完一碗泡面回到房中,愣愣地发现自己手中正拿着笔,底下满满一大篇苦水,是写给任牧禹的。 她迅速撕掉。 都分手了,还写什么信! 习惯真是可怕,七年来,她总是心里一有事,就很自然的提笔向他倾诉,像写日记一样,做惯了的事,一时还真难改得过来。 收起信纸,改拿出买了许久,却一页都没填满的日记。 不能写信,那就好好写满这本日记吧! 日期:91年7月15号 天气:阴雨 心情指数:等同天气 今天,是分手的第一天,过得糟透了,但绝不是因为失恋悲伤的关系,这一点,我坚决否认到底! 我想,只是还不能适应吧!至少我是这么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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