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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啊啊啊!她瞬间尖叫,当下直接泣奔回房,把脸埋进枕头,无论手机讯息声如何频密地接二连三狂响,就是死不读、死不回,完全不想面对自己干下的蠢事。

  秦锐狂笑完,揩揩眼角的泪花,将那张清凉照传去给蔺韶华,并道:把剧本给我吧。对方“……”无语了一阵,才将剧本回传给他,完全可以想像,某人夫此刻的表情有多问。

  秦锐接着补枪——喔,还有!“今天早点回家吃……饭。”(抛飞吻)

  “……”没瞎的都知道,秦锐最后那个字,真正想写的不是“饭”。

  啧啧啧!会生三胎不是没道理的。

  “……”还能说什么?丢脸死了。

  她好像比怀老二那时还要笨了耶。

  “……”再也无法认同你更多。

  你这个句点王!

  “……”都这样了,只好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至于蔺韶华回家后,坚持问个水落石出,便是后话了。

  “你里面不会真的什么都没穿吧?”

  “……”装死。

  “丁、又、甯!”秦锐也看到了啊,光想就爆青筋。

  “……有穿睡衣啦。”羞愧回。

  (注:他的衬衫=她的睡衣。)

  只是利用拍照角度,创造暧昧想像而已。

  男人这生物,他们的性冲动,需要一点脑补的想像空间,似有若无的情境氛围,有时更催情。

  本来,是要拍来跟老公调情的,谁知……

  至少比什么都没穿好,他已经无法再奢求更多了。

  蔺韶华心里淌泪,无奈地想。

  §婚姻里的二三 毕之瘾

  她去了香港,一个礼拜。

  夜里,蔺韶华站在阳台,指间把玩着未点燃的烟。

  想抽。

  胸口隐隐的浮躁、窒闷,需要藉由什么,一并排出体外,例如,抽烟。

  但他答应她,不再抽烟了。

  他只能缓慢地吐息,来舒缓胸臆之间那股泛酸且微疼的情绪。

  房门开启,他回眸,七日未见的那人,搁下行李箱,踩着迤逦房内的月色,朝他走来。

  “不是说要戒了?”那人不苟同地蹙凝起秀致的眉,伸手抽掉他指间的烟。

  他倾前,张臂将她带入怀中,任那股熟悉馨香盈满胸臆,短短一瞬间,驱散满腔烦郁。

  “戒不掉。”他在她耳边,低哝。

  “烟瘾不好。”

  “不是烟。”低头,找到她的唇,贪渴啜吮。

  他是离了婚之后,才开始抽起烟来。

  最初,能短暂麻痹,放空自己。

  一直到后来,才发现,他不愿承认、不肯面对的,是压抑在心底深处的感情,它从来都没有消失。

  分离得愈久,愈疼痛。

  看着萤光幕里,那个美丽如昔的她,心扭绞得泛酸。

  胸房,空荡荡的,总要盼到她的归来,那瘾头才会消失。

  以往,能挨上一年、半载,现在,连七天都挨不了。

  他戒不掉的,是她。

  §后记

  我只有两页的篇幅,所以照惯例,长话短说。

  长久以来,有在追我的书的读者,应该都知道,晴姑娘书里多多少少掺了点真实生活,这本也不例外。

  这本书写到男女主角的离婚桥段时,正好爆出某位晴姑娘颇关注的女艺人离婚消息,这位女艺人还曾经被某位读者说,联想到关梓群与邵婷婷,但现实人生毕竟不是小说,女艺人的婚姻,要维持比一般人更困难,没有想像中那么粉红美好。

  这本书写完后,某一对在晴姑娘看来简直像甯甯与秦锐翻版的“万年好闺蜜”,其中一位认了新恋情(果然万年闺蜜就是万年闺蜜,不该去期许什么四十之约的XD)

  最后,来聊点严肃的.写作对我而言,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也有随之而来的困扰。

  一直以来,很多事我选择沉默,安静地写,安静地做我想做的事,就是不想让快乐的事情变质,因为知道,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即便是大家以为的,单纯的写作环境。有句话说得好,人在江湖走,焉能不挨刀。

  我挨的刀,没有比较少。

  不曾说过的话,会被传得有手有脚,众所皆知;而曾经做过的事,则会被放大检视,在有心人眼里,处处是文章。

  于是,我从来不坑声,一句也不坑。

  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因为真的要说,永远说不完,只会让开心的事,变成不开心。杨仲齐说:一个人的器度,决定他的高度。

  晴姑娘是凡夫俗子,没啥了不起的高度,也有很多需要改进、需要努力的空间,但我会让明天的自己,比今天更成长,来答谢一路陪伴我、支持我,不离不弃的读者。

  我只想将自己的目光,停留在掌心,好好看着被握在手中的,最珍贵的宝藏。

  我拥有你们。

  我很富足,这便足够。

  欢迎旧雨新知闲来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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