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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是爱得比较多、在乎比较深的那一方,注定了要吃亏吗?早在他念头闪过时,她已贴心地为他准备好,可是他却从来不了解她在想什么、要什么、喜欢什么……

  当他这么说时,她笑笑地回他:“这样啊,那好,你第一个要记住的任务是,我喜欢吃日式拉面。”

  拉面吗?他记住了。

  他试着一点一滴,去了解她的喜好。

  “嗯,我想和喜欢的人,在夏天的夜晚,牵着手散步,看星星。”

  这就是她想要的?好平凡的一个念头。

  他在吃完饭后,陪她去公园绕了一圈,牵住她的手时,不经意发觉,原本细致无瑕的柔荑,已不复初识时的柔滑。为他,她放下娇贵千金的身段,换来一双为心仪男人洗手做羹汤、再平凡不过的双手,而他唯一能回报的,是努力吃光她做的每一道菜。

  有时,她会停下筷子,浅浅地笑望着他品尝她亲手做的食物。

  “怎么不吃?”他问。

  她食指点了点嘴角。

  有饭粒吗?以为她伸手要帮他拨,她却勾住他颈子,迎上红唇,轻轻吮去。

  他一愣,微窘地红了脸,还不是很习惯那样的肢体亲昵,她坐在他腿上,他手还不知道该往哪儿摆。

  “改天,再买一打啤酒回来喝,如何?”她在他耳边,轻声低哝。

  “你想喝?”

  “不,想让你喝。”

  “为什么?”宿醉头很痛,他不想当酒鬼。

  “你喝醉时,比较狂野。”软软娇哝,在他耳畔呵气。

  他红了耳根,直觉联想到那句“三次”。

  “还是,我把自己弄醉,让你为所欲为?”都可以啦,她是很好商量的。

  “……”她似乎很喜欢逗他,看他说不出话来的样子。

  夏天的午后,她来找他,留意到她走路微跛的姿态,询问之下,她说不小心扭伤脚。他这才惊觉,她来找他时总流着汗,气喘吁吁,曾经是娇滴滴的大小姐,出门不去没冷气、没电梯的地方,难为了她,那么长的时间每天爬六层楼来找他,却不曾抱怨过一句。

  他认真思考,是不是要换个住处。

  当他问她意见时,她想也没想便回他:“别吧?住那么久了,干么要换?我三天两头往这里跑,也跑出感情了呢!何况,不远处有小公园,环境很好啊,我喜欢吃饱饭和你牵着手散步。”

  就因为她这样说,事情就搁了下来。

  她并不是不清楚他脑袋在想什么。会选择这里,主要是因为租金便宜,独自在外求学,自然得开源节流,就算要换地方,也得等半年后,他毕了业,有了稳定的工作与收入之后再说,她可不希望他为了顾虑她而刻意改变什么。

  假日时,他们有时会相约去逛逛街。他很少主动碰触她,都是她主动亲近居多,不时的亲亲他、抱抱他,以肢体语言传递依恋。天候逐渐转凉,她总爱钻进他外套里躲风,缠腻姿态像是一只向主人撒娇的猫咪,时日一久,他由原先的不自在,到习惯了她的亲近、她的发香,以及柔软身体的拥抱触觉。

  更多时候,他们会一同待在他的小套房里,泡一壶茶,窝在一起看影片,她靠在他肩上睡着,他会抱她上床,共享同一条被子的温暖。

  天气愈来愈冷,感情却持续加温,暖热了心。从夏天到冬天,半年多来的相陪,她用最柔软的心去包容他,不介意他步调总是太慢,不计较她付出十分,他仅能回报三分,因为有她在身边,伴他度过那些伤痛消沉的日子,重新补缀残碎的心。

  某天,寒流来袭,他们晚餐吃了姜母鸭暖身,淡淡酒气将娇容醺得粉嫩醉人。那天晚上,她窝在他怀中取暖,嫩颊偎蹭着他的胸膛。“关毅,我可以藉酒装疯吗?”

  酒?他好笑地挑眉。“你指的可是一瓶的米酒?”还是大火煮过,酒精蒸发泰半的米酒,醉得了人才有鬼。

  “有规定不行吗?”

  “没有。”所以她打算“发酒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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