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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拒绝了。”

  “为什么?”

  “童年只有一次,我不想他年纪小小,就去背负升学的压力。”

  “那倒也是。”毕竟还是孩子嘛,就该纯真无邪,尽情地嬉笑玩耍。

  “那小旭怎么说呢?他住得还习惯吗?”

  “当然。我们母子很能随遇而安。”当还在英国时,她就问过儿子的意见了,他并不特别在意自己的就学环境,很能为她设想。

  “等这里的情况稳定,大致也要三、两年的时间,到时候,是留下,还是回英国,我们看看情形再讨论了。”

  当初,在研讨有关开发台湾商机的企划案时,他正需要一个能力卓越的人来帮他的忙,那时几名身居要职的主管,意愿并不高,只因这段居留期过长,而这些人不是有家室,便是有着感情上的牵绊,哪肯远赴他乡?就算有着高昂的挑战性,以及升迁良机,也没人肯点头。

  然后,这当中年纪最轻的采宁,自告奋勇地接下这烫手山芋。

  私心里,他其实有着正中下怀的雀跃,毕竟,他始终没能捉住她的心,离开的这些日子会有什么变化,正是他最担忧的。

  他根本就不想离她太远,现在她主动追随,他自是再开心不过了。

  他非得好好看紧她不可,有句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他持之以恒,用真情感动她,相信佳人的芳心早晚会属于他!

  下了计程车,童采宁微眯起眼,仰视矗立在眼前、足足有四十多层楼高的壮观建筑物。

  听说这栋建筑物的创始人,是靠自身的能力白手起家,而且年纪很轻,跳脱了一般人对企业家那种五十出头、头顶微凸、顶着脾酒肚之类的刻版认定。

  未及三十就已经有这等成就,简直令人想不佩服都不行。

  她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动力,鞭策他去奋斗出这番光景?那一定得是极坚定的意念吧?

  才干不凡,再加上外貌俊帅出众,简直就是白马王子的最佳典范,足以迷煞千万佳丽,有他在,全场不用灯泡都会发亮,这是她由助手那儿听来的。

  她倒要看看,这名英俊多金的男人,有没有办法连她也迷到晕头转向。

  底下三十几层楼,分租给其他公司团体,据她初步估计,这光是每月租金,就够他花钱花到手软,更别提其他了。

  由三十五楼开始,是远宁的总公司。

  她被带往会客室,等候那个日理万机的总裁大忙人。

  纪沛阳由顶楼的休息室,搭乘私人电梯下楼来。

  休息了一上午,头疼欲裂的情况仍是没好转多少。

  昨晚与客户应酬,多喝了几杯,现在还有些昏昏沉沉的宿醉感。

  他苦笑一声。

  说来有些悲哀。他从来都不是嗜酒如命的人,而那个本该是最温暖的家,却让他感觉像是一座几乎令他窒息的牢笼,他没勇气跨进一步,原本的滴酒不沾,却被逼得只能以此寻求解脱。

  昨晚,又梦见她了,梦见过往的种种,一幕幕清晰如昨,一直到现在,他都还记得她每一记轻颦浅笑,以及娇躯的柔软温香……

  醒来后,只遗留苦涩与惆怅。

  是啊,她早就离开他了,在七年前。

  她是带着破碎的心离开的,他永远都忘不了。

  他给了她痛苦,然而,她又何尝不是?这些年来,他所承受的,只能说是一场醒不来的梦魇,他并不比她好过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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