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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我怎样?”父子俩脸皮一样薄。叶初晴好笑地拉来儿子坐在身边。“那女孩到家了吗?”

  “嗯。”他迟疑了下。“爸,妈,我可以继续和她做朋友吗?”

  “你从哪里判断我会阻止?”言孟春摇摇头。“那女孩本质不坏,只是个性好强倔强了一些,如果没有人在旁边引导,未来可能真的会走岔路。小宇,你要是做得到,尽可能地帮她一把。”

  “真的吗?”丁群英又猜错了!

  “笨儿子,你爸年年带最难搞的问题班级,什么样的学生没见过?真以为他眼睛是看高不看低的啊!”叶初晴敲了他额头一记,为老公伸冤。

  言洛宇还是天天在小公园见到她,与她一起喂流浪猫狗,不同的是,从那一晚过后,丁群英比较不会摆脸色给他看了,有时还和颜悦色得让他吓破胆。

  不能怪他没种,而是从认识她以来,哪一回没让她又吼又叫的?至今还没尝过她拳头的滋味,连他都感到意外。

  有一次她突然问他:“喂,你每天放学在这里跟我厮混,被你爸妈知道真的不会怎样吗?”

  “不会。类似的话你已经问过十八遍了!”这是第十八次的回答。

  她淡哼。“我可不想再害你。”

  “我爸妈没骂我,也没处罚,你真的可以不必放在心上。”他知道她虽然嘴里不说,但那天晚上的事一直让她很内疚。

  丁群英不答,抓起小白狗的两只前脚晃了晃。“小黑,你信不信?”

  小黑兄极不捧场,鼻子喷了喷气,别开脸。她大笑——“你看吧!”  言洛宇面色如土。真是虎落平阳啊!

  “是真的啦,我妈还要我转告你,有空可以来我家走走,我爸煮的菜很好吃哦!”

  “不要。那是你家,又不是我家。”那是他的幸福,不属于她的温暖,她不要。

  “你干么要这样想?我们是朋友啊!”

  这个词汇稍稍震动了她,她抬眼,近乎自言地喃道:“是吗?我可以把你当朋友吗?”

  言洛宇也知道,她问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两人住的地方只隔两条巷子,街坊邻里之间的谈论多少有所耳闻,包括她的成长环境。以前不熟,也就不会特别留意,现在想想,渐渐能够体悟是什么造就她这样的个性。

  对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她极度不信任,更不会轻易地接纳与付出。

  那天之后,他又不死心地对她洗脑了好几次,但她就是不为所动,死也不肯踏进他家门一步,他担心他再多说一次,久违的拳头可能又要重出江湖了。

  某天吃晚饭时,妈妈突然冒出一句:“丁群英的爸爸常常这样发酒疯,那她不是常常半夜被赶出家门,她有地方去吗?”

  不要怀疑,那些三姑六婆的耳语,就是透过妈妈的贡献,不然他又不住丁群英家隔壁,哪会清楚那么多事。 

  妈妈说的,也正是他担心的,可是那天晚上陪她大高雄飙一圈,顺便进警局签个到此一游后,她就打死不肯再拨电话给他了,他也不晓得她会去哪里,大概又是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绕到筋疲力尽才回去吧!

  “要是这样,你把她带到家里来好了,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险。”言孟春沈吟了下,说道。 

  “对啦,我床上没有野男人,可以分她一半。”叶洛希扒饭之馀,附和一句。

  他把家人的意思转达给她,她没说什么,他也不晓得她到底听进去没有。

  直到某天夜里,寒流来袭,外面气温冷得可以把人冻成冰棍,他正和被窝缠绵得难分难舍时,意外接到她的电话。

  “丁群英,你人在外面吗?” 

  “……对。”

  他二话不说,穿了外套出门。他告诉她,今天很冷,不适合飙车,否则到时一箱斯斯感冒胶囊都不够他们吞,坚持把她带回家。

  那是她第一次走进他家,一如她所想像的整洁宜人,温暖得刺痛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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