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楼雨晴 > 冤家宜解不宜结 >


  就这样,一直到国中毕业,他没有疑问地考上第一志愿的市立高中,有关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他们几乎从不包纸尿布后就结识——好吧,改成结仇会贴切些——但实际相处的时日,其实不超过两年,这样的缘分,不知该算深或浅?要说深,翻开国小、国中的毕业纪念册,班上随便一个同学都比他们同窗还久;但要说浅,他们好像每绕一圈,又会不小心碰在一起……

  两年同窗,他还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实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独独对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记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过错,专挑他来作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么不爽他,真要认真算起来,他才是比较倒楣的那一个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鱼肉同学,他并不清楚,反正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因为他读男校,除非她变性,否则别说同班,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于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

  他有说过,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

  他有说过,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

  他有说过,他们不管怎么绕,都会碰在一起吧?透过她,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  那天放学回家,骑著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害他差点倒栽葱!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要不然骑脚踏车“犁田”,回去准被姊笑死。

  下意识里,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或许是习惯吧,他们就像磁之同极,本能地互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她说了,要他离她愈远愈好,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

  隔没几天,他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看见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来,次数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喂流浪猫狗?她?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

  不会吧?她哪时变得这么有爱心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较没那么糟糕了。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温柔安抚它们的人,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

  爸爸也不擅于表达情感,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常常喂食它们,他从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对于爱护小动物的人,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这一天,学校有辅导课,他上完课回家时,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他打算赶在夕阳馀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断,她似乎遇上麻烦了,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这下吃到苦头了吧!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他该做的,是当作没看到,然后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洗个香喷喷的澡,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后——

  哇咧!七个打一个?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宾果,正中红心!

  “丁群英,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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