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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淑雯,这是天意,我们该感谢老天救了小燕一命,不要再伤心了,就把她当成我们的小燕吧!不然那孩子太可怜了。”

  “我明白,我心里也是这么打算,只是——我还是很想再见她一面,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小燕的脾气你又不是不晓得,他虽然本性善良,但从小被我们宠坏了,个性又倔强,谁惹了她,她也不会让对方好过,我实在担心在那时代,她恐怕会吃很多苦头。”

  应父能体会妻子的忧虑:“唉!光着急也没用,以前我从不相信这些鬼神之说,如今我倒希望真有神明,它让小燕回到古代,必定有它的深意在,绝不会出事的,你不要胡思乱想,我们该珍惜的是还有这个女儿在,万一真的换不回来,就该好好爱她多亏有她来安慰我们两个。”

  “是啊!你说得没错。”她认同了丈夫的话。

  而在社区公园时散步的姜克乃,忽然对身边的女孩多了一份怜惜。

  以前的小燕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又是未婚妻的身份,自然对她多了种亲切感,而小燕自然不做作,直率坦白的个性,更是他喜爱的,所以对于所谓的指腹为婚也就不反对。

  如今有了变数,阴错阳差之下,真的应小燕居然和明朝的应家小姐调换了身份,两人的灵魂交换,在他身旁的应小燕不再是以前的应小燕!她柔弱纤细,连说句话都不敢直视他,更不用说有任何肢体语言,她便羞红着脸,这样的转变的确曾使他无所适从,然而相处两个多月,他发觉自己愈来愈喜欢这样的应小燕,截然不同的类型,产生不同的感情,他想保护她,用他的双臂来除去她的不安。

  他对她的感情一天天增加,几乎超越了以前,开始让他觉得对不起真的小燕,那等于形同背叛。

  “小燕——”

  “嗯!”她轻声应道。

  “对这里已经习惯了吗?我是说你还害怕吗?”

  “好多了,爸爸和妈妈都对我很好,有些东西也会使用了,只是我还不敢一个人走出这地方一步,怕会迷路回不了家。”她还是跟他保持约两步的距离说话,穿的洋装也是长袖长裙,遮盖住成肤,固有的观念没变。

  姜克乃鼓励地说:“慢慢来,不必急,我会常带你出来,教你如何认路、搭车,一定很快就学会了。以前的你平常都做些什么事?”

  “平常我都在房里刺绣,一些花草、鸟兽都难不倒我,改天我可以帮你做双鞋——”她看向他脚上的皮鞋,讷讷地说,“嗯……你可能穿不上。”

  “不,我可以留作纪念,你的手艺一定很好,或许你以后可以参加家事班,学学缝纫的技术,这也是一条要行的路,总会有办法,你别灰心。”

  应小燕感激万分地点头,庆幸她幸运,碰到的都是好人,尤其是他,时时勉励她,让她觉得自己不是无用的,尽管她什么都不会,他还是耐心教她,讲解给她听,表哥的影像在此时已模糊了,她甚至想不起来他的长相。

  她能喜欢他吗?要有一天回到属于她的年代,她将永远不会忘记姜克乃这个人,在她的内心某个角落,都会藏着他温柔的脸,这份感情她不会说出来,只要默默地喜欢他就够了。

  “克乃哥,你上次跟我说过要了远门,什么时候走呢?”想起伤感的离别,虽然依依不舍,但在她的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当然要出外奋斗,自己只能在心中祝福罢了。

  姜克乃微笑:“我改变主意了,等你能够独立以后,我再出去念书,否则就算去了也不放心,书怎么读得下去,所以你要加油一点,过不了多久,你会熟悉我们的生活方式,比你那年代好玩有趣多了。”

  “真的吗?”她眨着奇亮的眸子问。

  他看得失神,从没发觉她这么美好。

  “为什么一直看着我?”她流露出少女的娇羞。

  “你好美,小燕,我今天才发觉你真的好美,莫非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应小燕羞得无地自容:“不要说了,克乃哥,我……我要回屋里去了。“

  姜克乃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小手:“小燕,如果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以后都不见我了?”

  “我……我不知道。”她任他握着她,脸垂得低低的。

  “你讨厌我?”他迟疑地问。

  “不……我没有。”她说得好小声。

  “那就是喜欢我了。”他有点赖皮地说。

  她脸上的红霞延烧至颈项,轻跺下脚:“讨厌,不跟你说,克乃哥最坏了。”

  望着她飞奔的背景,他嘴角咧开大笑。

  她也喜欢他,太好了。

  古代。

  应水嬿总算见识到何谓富商巨贾。

  光是“飓飞庄”这片建筑物,就够让她下巴下来,合不拢嘴了。

  昨天因为是被扛进门的,连它长什么模样都没瞧见,一早起来参观之下,真有些像刘姥姥进大观园,活像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现代的别墅再豪华,也不是这德行,若把它比喻为皇宫大内也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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