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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其实他昨晚睡觉前才要求她每天烧三次水给他做热敷,然后用乳液按摩,据说这样可以让疤痕迅速淡化,用不了三个月,他的脸又可以恢复成从前完美无缺的模样。

  “玫瑰,你不帮我,还笑?”世善的头顶已经可以看到白烟滚滚,她不会想拆穿他吧?

  “咦,你是谁?”芝芝总算注意到玫瑰了。

  “芝芝小姐你好,我叫玫瑰,是世善的室友,请多多指教。”玫瑰拍拍屁股站起来。“我要去做早餐了,不打扰你们聊天,待会儿请出来吃饭。”她挥挥手向世善道别,转身走出“藤之馆”。

  “嗯!是个大美人。”芝芝做出评论。不过,再美又如何?她一点都不担心世善会被抢走,他不是个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她努力了六年才能在他身旁占有一席之地,而他到法国才一个月,别傻了……但……

  当芝芝的目光接触到窗边那尊与玫瑰等身大的雕像时,她的自信心一点一点的崩溃了。

  “……芝芝,你有没有注意听我说话?”世善大喊。

  “什么?”她回过神来,却心绪不宁。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住在‘玫瑰小屋’?”

  “喔!是克林带我来的,反正你在法国也只有他一个朋友,铁定会来投靠他的。”

  “原来如此!”这个臭克林、烂克林,尽会找他的麻烦。“他人呢?”

  “他和一个红头发的女人及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下山了。”

  “算他跑得快!”世善忿忿地挥着拳头。

  “呃,世善,那个……”

  “干么?别吞吞吐吐好不好?”

  “这尊雕像很漂亮。”芝芝试探地问。“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在台湾,世善是有名的爱钱,如果他肯把这尊雕像卖掉,那就没什么好担心了。

  “你要卖‘美神’?”

  “美神?”

  这尊雕像的名字就叫‘美神’!”世善愤怒地咆哮。

  他给作品取名字!芝芝脸色一暗,世善一向善变又敏感,他不相信永恒,所以,他的创作往往只是为了捕捉一刹那间的灵感。

  他是个天才艺术家,可是他也相当容易喜新厌旧。他这种任性又随性的态度在艺坛是出了名的,有人欣赏、也有人批评,但他依旧我行我素。而曾几何时,这样一个如风般难以捉摸的人,竟开始懂得执着?

  “……这尊雕像不卖、不卖!你听到没有?‘美神’是我的,它是我的,谁敢卖它?”世善气得跳脚,暴燥的烈火烧毁了芝芝所有的自信心与自尊心。

  只是一尊雕像,世善的独占欲就如此之强?那么他对于这尊雕像的模特儿——玫瑰,又是如何看待?

  芝芝不由得又妒又怨,枉费她爱了他六年,她哪里输给一朵金发蓝眸的温室小花?

  况且,没有她,世善的工作室怕不早关门大吉。

  他虽是个天才艺术家,却是个最差劲的交际家,他太独特、太亮眼,本来就容易树大招风,偏偏又有一副任性妄为的坏脾气,到现在还没被新闻媒体唾弃,饿死路边,可全是她的功劳。

  “好好好,你说不卖就不卖。”即便不能卖它,芝芝也不容许它永远留在世善身边。“现在巴黎正在举行艺术展,我们送‘美神’去参展好不好?听说得奖者有一大笔奖金,又可以拓展你在法国的知名度,一举两得,你觉得怎么样?”

  有钱可以拿耶!冲着这一点,世善倒是很认真在考虑。

  他早就想带玫瑰去旅行,无奈口袋里没钱,要是能赚到这一笔……

  但爱菲亚警告过不能让玫瑰接近凡尔赛宫,不知道她的话里还有没有别的意思?这一点倒很令人担心。

  可是老把玫瑰关在家里真的很可怜,而且在这里,他和玫瑰单独相处的机会又很少,老是有不识相的大灯泡爱搅局,有够烦人。

  算了!不管那么多了!“好,我决定送‘美神’去参赛。”世善终究抵不过和玫瑰单独相处的诱惑。

  “我立刻去办手续。”芝芝弹了一下手指。有一点她没有告诉世善,参展的作品若是得奖,还得摆在罗浮宫展出一年,然后巡回法国一周,他想拿回雕像,等个三年吧!空下来这三年的时间,她不信骗不了他进礼堂。

  噢!还有一个首要之务,绑他回台湾,彻底隔离他和那个叫玫瑰的女人,幸好这一点世宇大姊给了她最好的藉口。

  “世善,世宇大姊下个月要订婚了,她要你回台湾参加她的婚礼。”芝芝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红帖子。

  “真的?”刚才他被芝芝突然闯进来弄昏头了,没听清楚她喊些什么,这时接过红帖,简直不敢相信!有人可以这么神,只花一个月的时间,就将他大姊骗进礼堂。

  世善打开信封,抽出来的是一张结婚沙龙照,大姊挺了解他的,知道他的好奇心比较强,没寄一般的帖子给他,反而给一张照片,让他可以先睹未来姊夫的真面目。

  照片中的大姊脸上挂着一朵灿烂的笑花,而且……老天!她身上的白纱礼服是难得一见的裤装,他这未来的姊夫倒体贴,晓得大姊死不肯穿裙子的个性。

  他翻过照片,后面有几行大姊的亲笔字。“王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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