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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这四个字不只震撼了满园子的男人,也震撼了站在廊下的曹璃。沈知清不只擅权,还要坐上龙位?狼子之心呵!

  “大哥怎么会知道?”轩辕克太震惊,他以为沈知清最大的野心不过是当幕后皇帝,没料到他会想取而代之。

  “我盗兵符那日,在木箱里找到一件龙袍。”轩辕竟回答。这件事,他也是始料未及,所以在病床上这些天,他又重新布了局。

  “沈知清连女儿都出卖?”有一点明白了,丽皇后为什么极力拉拢他,看来她和她父亲之间,不只是嫌隙而已。

  “如果不是出卖女儿,谁会把一个千娇百媚、才华洋溢的女儿给送进宫里?放心,沈丽华也不是省油的灯,如果她嗅不出她父亲的阴谋,怎么会千万百计把你兜在掌中。”轩辕竟微微一笑。

  “我马上进宫,去给丽皇后……一点安慰。”轩辕克一哂。

  “你是该去,但晚个几天吧,这回,我没估错的话,沈知青必然会先一步找上你,你必须表面上同他合作,然后帮着沈丽华,暗地扯沈知清的后腿。”

  从一开始,轩辕克在朝廷始终表现出对名利、官位不感兴趣,皇帝要升他的官,他只想带兵打仗;宰相要送他肥缺,他说志在疆场,愿为百姓做事,不求回报。

  他出口论语、闭口春秋,在官员们眼里,他是个没有野心的酸儒,是头只会低头磨磨的笨驴子,能办好差事,全托上天鸿福。

  他不营私结党,从不试着扩张自己在朝廷里的势力,这样一个人,不但博得好名,拥有百姓爱戴,也因为他淡泊名利,把圣贤的话揣在怀里,让沈知清对他少了戒备,相信他没有篡位的意图。

  “大哥要我让沈知清的野心提早现形?”

  “可以的话,让他们父女先斗上一场,最后让沈知清略占上风,到时,我们再打着清君侧的旗帜,光明正大讨乏伐贼。”

  “说得好,天底下还有谁的声势比轩辕将军更盛。”

  “今天,我们什么都不做,先好好庆祝一番。”扬手吩咐,轩辕竟脸上带着愉悦笑容。

  “没问题,好酒好菜。夜晚不醉不归。”

  曹璃淡淡看着他们,无法解释自己的心情。她不能说他们做错,她明白念璋皇弟和沈知清都不该当皇帝,也明白大曹的时代,早在父皇迷上五石散之后,就结束了,只是……抑不住心底哀恸,茫然垂眸,她盯住自己的指间发呆。

  转身,她从园子侧边离开。

  走不远,轩辕克追了上来。

  “静璃公主。”

  她回眸,见他一身白衣飘飘,除尘若仙,长发束在半月冠里,用一支银簪固定,丰神俊朗,神态飘逸。

  这样的男子,为什么也热衷追逐权势?她不懂,权势有何迷人之处?惹得天底下好男子争相追逐。

  不过,她总算想通了轩辕竟的话,眼见不能为凭,轩辕克果然不是罔顾道德的奸淫之徒。

  曹璃欠身。“将军认错了,这里没有公主。”

  “或者,我也该称你一声灵枢姑姑?”他似笑非笑,眉目间温润如水。

  “将军有事?”她刻意与他保持距离。

  “我要感激奶娘救大哥一命。”

  “本份而已。”

  “姑娘还记不记得,颐启园皇上赐宴? 我曾见过姑娘一面。”

  “没想到将军心中还有皇上。”曹璃淡笑,微微地衔起一抹冷意。皇帝驾崩的“好消息”不是他快马加鞭送来的?

  轩辕克扬眉,有趣地审视她的脸。还以为她在后宫,生活处处压抑,就算不卑微,至少柔顺谦和。

  “姑娘所言差矣,永宁帝为王,我为臣子,心中自然有皇帝,至于是褒是贬,就得看天底下的百姓对先皇的评价,以及史官的笔判了。”

  他堵了她。

  她明白,当皇帝的死讯成为举国同庆的好事时,足以证明这个皇帝当得有多失败!就算可以用权力、用严刑,让百姓闭嘴、不敢妄议朝政,却没办法阻止他们脸上自然展现的喜悦。

  只是,那个人对她而言,不仅仅是永宁帝,还是她的父皇。

  在她很小的时候,曾经备受疼宠地坐到他腿上,听他念书给她听的父皇啊。

  曹璃颓然闭上眼,再睁眼时,低声问:“将军将军还有其他事?”

  “我有一友,数日前病了。”

  他提到病人,她就不能拂袖而去,身为医者,无法漠视患者的痛苦。“将军要送他过来?”

  “他的病日益沉痼,怕是无法忍受舟车之苦。”

  她顿了顿,问:“他有何症状?”

  “他头面青黑,经常发汗且汗如雨下,经脉处会发出疼痛。最近几日,经常陷入昏迷之中。”

  “他有没有吃过什么不对的东西?”

  “没有,他的三餐都是夫人亲手准备,他与夫人鹳鲽情深,不至于……”

  曹璃听得懂他的言外之意。“那么,他身上可有伤口?”

  “有,他的脚曾被尖锐物穿透,但那是意外,当时我在场,我帮人把东西拔出来时,血是鲜红色的,不是中毒。”

  “我没说他中毒。”

  “可许多大夫都说他中毒,不断换大夫诊治,却越医病越沉。”

  “那不是毒,但病的确是由他的伤口而入,经脉络行遍全身,听你的描述,他已陷入重症,我先开药,能不能救活,就看天命了。”

  明知道机会不大,只要有一分希望,她就不会放弃。

  “还请姑娘一试。”

  “在这里?”

  “姑娘尽管开方子,在不会记得住。”

  她看他,带着试探意味。“好,我只说一遍。江漂炒过、龙盘、强盘各五钱,雄黄一钱、蜈蚣一对,加巴霜五钱,烧饭为丸,朱砂为衣,丸桐子大,每服二十丸,若病人不能进药,就以水化开,吞服。”

  轩辕微微一哂,开口复诵,“江漂炒过、龙盘、强盘各五钱,雄黄一钱、蜈蚣一对,加巴霜五钱,烧饭为丸,朱砂为衣,丸桐子大,每服二十丸,若病人不能进药,就以水化开,吞服。姑娘,在下记得可对?”他一字不漏,将药方子背出。

  真教人惊讶的记性!曹璃在心底暗暗佩服,这对兄弟的确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对,但将军不必麻烦,走一趟药铺子取药即可,前几日,我们才刚备下这副药。”

  “在下替友人向姑娘谢过。”他目光中带着敬佩,再次见面,似乎不再感觉她脸上的疤吓人,这回,他看见她充满智慧的眸子、她的稳重内敛、她的聪颖,甚至她的……美丽。

  很奇怪,有这种疤的女人,竟会教他觉得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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