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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再见童女

  “为什么不试着和我交往?你不喜欢我吗?”黎慕华坐在咖啡厅一角,凝视着对座的雅雅,语气略显沉重。

  这是一间名叫做“约”的咖啡厅,黎慕华第一次来这里是三个月前,而雅雅是咖啡厅的女老板。

  他问她,约代表的是“约定”、“约会”或是“约见”,她是否在等待约定中的某个人?

  她微微一笑,拂开额头上的刘海,回答。“都不是,是简约,是一种生活态度。”雅雅是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女子,有一头及腰长发,没有染没有烫,乖顺地服贴在背后,她永远只穿白色的长洋装,银白、象牙白、纯白、米白,整个人纯净得像落入人间的精灵。

  她的长相很古典,鹅蛋脸,新月眉,明眸含怯,红唇轻抿,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有股莫名的熟悉涌上,黎慕华心底那根弦被敲动了,当的一声,产生某种化学反应。

  他控制不住自己,一有时间就想往这里跑,好像她身上有什么值得探索的宝藏,需要他一遍遍喊着芝麻开门,等门一开启,他的人生就会像阿里巴巴一样,充满冒险与刺激。

  真是怪异,分明是个古典、娴静、温柔至极的女人,他竟会在她身上感觉到冒险刺激。

  黎慕华曾经交往过很多女人,她们的共通特性是热情活泼、乐观大方,典型的事业女强人,说不清为什么,他特别欣赏这样的女性,只是——他与她们之间的交往,往往维持不了太长。

  问题出在自己,黎慕华比谁都清楚。

  不提她们,就连弟弟黎慕易从埃及带回来的女孩简郁楠,都曾经勾起他的心动,简郁楠就是自己最欣赏的热情活泼、大方乐观型的女孩,当时,他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想把简郁楠抢到自己身边。

  那念头很不理智,但他无法解释清楚,因为他自己也不理解为什么简郁楠会带来那股说不出口,教他心暖暖、软软的熟悉感觉,那阵子他的心情因为她,翻腾不已——他想亲近楠楠、靠近楠楠,想用一句老掉牙的搭讪话对她说:“嗨,美女,我们见过面吗?”更想一口气把她抱在怀里,向外人宣示所有权。

  这种强烈地、想霸占弟媳妇的感觉,是不是一种病态?

  与简郁楠初见面那天,他在床上辗转难眠,他试着用科学角度来解释这种心情,嗯——他和慕易是兄弟,眼光相近、性格相似,自然而然容易喜欢上同一个女生,而且多年来他一直追求同一类型的女子,初遇简郁楠自然感到惊艳。

  他说服自己,也许该改变眼光,试着交往不同类型的女子。

  于是,痛恨相亲的黎慕华开始接受母亲的热情安排。

  不多久,他来到这间咖啡厅,认识了这个想用简约态度过日子的女人。

  他们很有话聊,每次见面都相谈甚欢,他喜欢她的淡然,而她喜欢他的幽默,他喜欢她的生活,而她对他的世界感到好奇。

  他没有刻意,却记得她每个喜好与兴趣,她也没有刻意,就是会记得他喝咖啡不爱加糖,却必须加很多鲜奶;他记得她讲的每句话,她记得他提过的每段经历,她甚至能背出和他交往过的女孩姓名。

  这样的两个男女,照理说应该发展出一段关系,但不知道为什么,雅雅总是刻意保持距离。

  在他说:“为什么不试着和我交往?你不喜欢我吗?”之后,她回答。

  “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我会变成一个坏女人。”这个理由,糟到连雅雅自己都承认它真的很烂,可它实实在在、绝绝对对是她的心底话,无半分虚假。

  黎慕华定定望着她,好半晌才说:“雅雅,用来拒绝人的借口和理由很多,比如:‘你是好人,可惜我配不上你’、‘我很珍惜和你在一起的缘分,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如果我们早一点遇见或许有可能,但现在真的不是好的时机点’——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像‘和你在一起,我会变成坏女人’那么让人想跳脚,你把我形容得像毒品。”毒品,还真是贴切说法,没错,他就是像毒品,一沾上就不易戒。

  雅雅失笑,笑得像古画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温婉、动人,她动作优雅自然地把头发拨到身后,露出了大半张清秀的脸蛋。

  “我觉得,当朋友对你、对我都是比较适合的选择。”她再次拒绝。

  黎慕华不由自主的皱眉头,皱得帅气又性格,他不满意她的答案,但身为现代男性,绅士礼仪是基本必修课。

  朝她点点头,黎慕华尽量不让自己的不悦吓到雅雅,喝口水,他缓和下语气里的冲动,说:“对不起,我不喜欢这个答案,但我认为这不是你的错,错应该在我,也许我需要变得更好一点,你才愿意和我进一步,相信我,我会努力的。”说完话,他没等她下一个反应,便起身付帐,走出店外。

  雅雅看着他高大的背影,说不上来的惆怅、心疼压在胸口,她伤害他了吗?她从来不愿意这样做的呀。

  从小到大,不是没有男人喜欢过她、试着追求她,但不明白为什么,她对感情事十分排斥,男人的接近让她难以忍受,她曾经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但很显然地,她对女人也没有太大兴趣。

  她是个孤僻的女子,不懂得如何和人建立交情,学生时期连个可以谈心的死党都没交往过,总是一个人安静的过日子,直到黎慕华闯入她的生活之中。

  他是个学识渊博而且风趣的男人,他讲话时的自信、潇洒自若,总是牢牢吸引她所有注意,有时候他和弟弟或表弟们来到店里相聚,她虽然在柜台里忙,却总是情不自禁竖起耳朵倾听他的声音。

  他的身材相当高大,五官深刻,仿佛是用棱刀雕出来似地,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吓人,脸上有几分冷漠严厉,尤其是额头眉角那道伤疤,会让小孩吓到夜啼。

  可他一笑起来,整张脸就翻转了意境,变得温暖和煦,好像春夏秋冬,明明是同一处风景,却因为气温而改变四季风情。

  和这样的男人交往,似乎天经地义再好不过,可不明白为什么,在他提出交往建议时,她却直觉反应——不好,她会因为和他交往变得偏狭自私;不好,她会因为他变得狭隘嫉妒;不好,她会因为他变得不像自己——这种直觉没有科学根据,但她没有办法不这样想。

  所以维持眼前的关系吧,她喜欢他来,喜欢时常和他对话,喜欢听他讲一大堆弟弟、表弟们的笑话,喜欢自己加入他的生活。

  回过神,她发觉方才离开的黎慕华不晓得什么时候又转了回来,他站在她面前,微弯着腰地挥了挥手,笑得满面春风。

  “在想什么?”她摇头带过,问:“你不是走了吗?”“有一句话忘记跟你讲。”“什么话?”“听说木栅动物园的熊猫很可爱。”“然后呢?你要说我像熊猫?”她知道她昨天晚上睡得很不好,早上的黑眼圈没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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