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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魄(2)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着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着两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的问,好奇的望着他那满是胡子的脸。“你是谁?”李梦真微笑的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的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的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么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着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的注视着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继续打量着他问。

  “我?生气?”李梦真茫然的问。

  “喏,你看,莉莉不认得你才会对你叫,它从不咬认得的人,下次你来了,它就不会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哦。”李梦真说。“李叔叔,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李梦真挑挑眉,“我在睡觉!”

  “噢,睡觉!”小珍珍的眼睛张大了,有着欣羡的神情。“我也想在这里睡觉,可是妈妈不许,她说会受凉。”她非常懊丧的叹了口气,突然问:“你不怕受凉吗?”

  “我?”李梦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凉的。”

  小珍珍了解的点点头,又提出个新的问题:

  “李叔叔,你住在那里?”

  “我?”李梦真失措的说,“我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很远?”小珍珍更加欣羡了,“妈妈不许我到远的地方去,她说会迷路。李叔叔,以后你带我到你家去玩好么?你家有没有小狗?”“有,有三只。”李梦真信口开河的说。

  “哦,三只!”小珍珍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是崇拜了。“你家也有小孩么?”“有,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女孩。”李梦真继续胡说八道。“哦!多好,她也会唱歌吗?”

  “是的,会唱许许多多的歌!”

  “我也会唱!”小珍珍说。迫切而热烈的望着李梦真。

  “是吗?”李梦真心不在焉的问,深思的望着这个小女孩,这对眼睛在那儿见过,这张喜欢多问的小嘴,那颊上的小酒窝,这构成一张熟悉的脸庞。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现在她可能已经成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女孩,当然,他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任何一个男人,有那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就不会弄成这样。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热烈的问。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况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陆没有出来,现在大概不知被哪个人所霸占着,美丽可以给女人带来快乐,也会带来烦恼。不是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那么多,他们不会闹别扭,如果不闹别扭,她不会负气往乡下跑,那么,他们很可能设法同时跑出来,但她走了,他只好一个人潜离上海。人生,就是这么偶然,许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却支配着人类整个的命运。

  “我唱一个‘拉大锯’好不好?”小珍珍问。

  “哦,好的。”那时候,自己是多么年轻气盛,全天下只有一个李梦真!女人里也只有一个沈可恬!沈可恬,这名字一经在他脑海里出现,就变成一股狂澜,把他整个淹没了!奇怪,在这堕落的许多年里,他有过好几个女人,也玩过舞女,嫖过妓女,但,沈可恬却依然座守在他整个心中。人,就是这样难以解释的动物。小珍珍望着默默出神的李梦真,张开小嘴,热心的唱了起来,这是支滑稽的儿歌: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门口唱大戏,

  接闺女,请女婿,小珍珍也要去,

  不让去,躺在床上生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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