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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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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直射到执磊的眼睑,他不情愿地张开双眼,倒不是阳光太刺眼,而是肚子太饿了,他太久(其实只有一个星期)没有好好吃一顿了。 他才走到楼梯口就闻到麻油的香味,忍不住几个箭步跳到一楼,今天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 他在厨房找到靓柔,她凹凸有致的身材、细长的美腿,再度令他垂涎三尺,他默默的忍受煎熬,站在她身后欣赏犹如性感女神的曼妙身影。 彷佛感觉到盯视的眼神,靓柔转过身,迎上执磊的眼神,那深邃的双眸,令她怦然心动,脸颊顿时燥红起来。 “厨房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共剩下鸡丝面和麻油,我煮了麻油鸡丝面。”她带着歉意说。 “没关系,你肯煮面给我吃,我就很满足了。” 他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吃着,似乎忘了她的存在。 她是不是不够性感?不够有味道?连“鸡丝面”都比她诱人。靓柔顿足地想。 “你吃完,就快去上班吧!”说完,她悻悻然地上楼。 该怎么做才能得到执磊的注意?让他明了她与那些女人是不同的?既不能太露骨,又不能过分守旧,这真是大难题。 幸好靓柔上楼了,执磊松了一口气。 他越来越无法漠视她的存在,老天!她与他那些玩伴是不同的,执磊警告着自己。 因为心情沮丧,靓柔上楼后,就躺在床上懒得起身,直到了中午,她才疲惫地从床上起来,换上工作服,开始打扫家里。 原本她只想留在他身旁,好好照顾他,但不知为什么,内心却越来越不满足,她更希望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女主人。 下午三点,她从山上走到山下的超市采购,脚底的伤口经过一天的疗养,已无大碍,但走路时仍有些刺痛,执磊早上出门时连关心她的脚伤一下都没有,想到这,她叹了一口气。 提着大包小包的食品走回家,回程的路途更是遥远,午后的阳光依然炙热,她感到好累、好累,脚伤加上手中的负荷,令她汗流侠背。 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停驻在她前方。 “需要我帮忙吗?小姐。” 靓柔知道这男孩,他是在超市打工的工读生。 “山下的超市是我姑妈开的,暑假时我都会来帮忙,我叫黄伯纬,就读T大研究所,今年二十五岁。”他早就注意到这女孩了,她常到超市买东西,只是苦无机会接近她,他告诉自己要好好利用这次机会。 靓柔实在不相信这男孩比自己大三岁,他看起来更像高中生,都怪那张娃娃脸。 “我叫赵靓柔,来这没多久。” “我知道。会来超市买东西的人不多,所以我很清楚。”事实上,黄伯纬连她有一个星期未曾在超市出现都知晓。 “我载你吧!否则你会很辛苦的。” 靓柔实在走不动了,她略带戒备地坐上他的摩托车。 一会儿工夫就到了家门口。“谢谢你,黄先生。”靓柔关起大门时,不忘向他致谢。 “你不请我进去坐吗?外面很热呢!”他紧抓住机会。 “不太方便耶,对不起。”靓柔婉转地回绝。 “那明天我请你喝泡沫红茶,好吗?”他硬赖在门口不走。 他们僵持着,靓柔只得欠身请他入内。 进屋后,靓柔请他稍坐,倒了杯果汁给他。 他环顾四周。“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我记得这里住的应该是一位宋先生,总是驾着红色跑车。” “你怎么知道?” “我姑妈是这社区管理委员会会长,我负责帮她收管理费,所以哪栋房子住着什么样的人物,我都很清楚。” “宋先生出手大方,我每次来收管理费,他一次就给半年,有时还会给我小费。他实在很难找,常常三更半夜才找得到人。” “我是宋先生的女佣。”靓柔自动表明身分。 “你看起来很年轻,又很有气质,实在不像。”他追问道。 “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是个孤儿,宋先生看我可怜而收留我。”靓柔不愿多说。 黄伯纬笑了,这女孩只是宋先生的女佣,就表示他还有机会。 靓柔本来对他颇有戒心,与他聊天之后,知道他是个单纯的大学生,心里也放松不少,也许是年龄相近的缘故,竟有许多话题可聊,等黄伯纬起身告辞时,太阳都已西下了。 “我有空可以来找你吗?” “可能不行,我是个女佣,有很多家事得做。” “我了解,再见!”黄伯纬骑着摩托车离去。 隔了两天,靓柔又下山买东西,黄伯纬早在一旁的巷子等候着,靓柔拗不过他的热心,只好坐上他的摩托车。 几次下来,黄伯纬的热心,倒也成为靓柔心中的安慰,起码在这里还能认识朋友。 不像执磊,几天下来,完全无视于她的存在,不到凌晨不回家,光闻他身上那股撩人的香水味,还有衬衫上的口红印,她就心里有数他上哪去了。 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等待,还要持续多久?她浑浑噩噩地想着,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悲哀。 黄伯纬经常来找她,知道她喜欢花花草草,就送她许多盆栽,这些小盆栽都是他亲手栽植的,因为他是植物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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