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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见过了。”沈墨言做了个她明知故问的表情,她可以想象芸红此刻内心一定笑得很猖狂。

  “所以他要你去总经理室也是真的喽?”

  点点头,沈墨言很无奈,她往后要陪伴的可是一个恶男耶,谁知道他会耍什么花样来整她?

  一想起那张帅到不行的迷人脸庞,她心底却生起一阵恶寒,身子还止不住地颤了两下。

  不想再多说,她按下电梯键,准备到新办公室报到。

  古芸红也跟进电梯来,像想到什么似表情变得凝重。

  “他身边还有个梁玫谊,你没忘记吧?”她提醒道。

  大学的时候,只要有白圣修的地方,身边一定有粱玫谊,那时虽然没人敢问他们的关系,但两人间那熟悉的亲密感应该是经过长久时间培养出来,非一朝一夕能达。

  沈墨言直视前方的黑眸突然间缩了一下。

  “我知道。”不知为何,听到好友的话,她的心竟有微微发疼的痛楚,突如其来的不适,让她眉心紧蹙。

  过去记忆又在眼前跳动。

  白圣修抱着娇滴滴的梁玫谊,她想她这辈子应该无法忘记。

  她垂下眼,默下吭声。

  明明不喜欢白圣修的,却老在回想起这幕时,心就莫名揪痛起来,她自我解释,也许是因为那时他先吻了她,再去抱了梁玫谊,心中才起了疙瘩。

  那时她选择假装忘记那痛,把往事尘封心底,没想到多年后她会再遇到白圣修,痛也再度袭上她的心。

  “知道?”古芸红疑惑的看了她一眼。

  这么痛苦的表情,是表示她对他其实也有感觉,对吗?

  “嗯。”

  “我的意思是什么你知道吗?”她还是确认一下。

  “什么意思?”

  古芸红翻个白眼,还好她有问。她眯起眼,很有气势的道:“把人抢过来啊,我早就觉得白圣修跟梁玫谊在一起非常不搭了,你身为人家好友兼下属,赶快想办法解救他脱离苦海。”恩,她真是说得太好了,相信白圣修也会很乐意墨言去抢人的。

  她在鬼扯什么?

  简直、简直就是瞎说一通嘛,谁要去抢白圣修了。

  “可是我、我没有喜欢他……”理直气壮的声音,越说越弱。

  不理她的口是心非,古芸红只是淡笑,“抢过来,知道吗?别想那么多,做就对了。”

  勇往直前的去吧,不这样做她相信日后墨言会后悔的。

  这两个人既然对彼此都互有好感,那就大大方方的谈场恋爱吧!

  春天:我已经回到台湾了,很久没回到故乡,心里总有说不出的复杂感。

  毛毛虫:近乡情怯走吗?

  春天:大概是吧,你最近工作好吗?感觉你今晚不多话。

  毛毛虫:叹,好像不是很顺利啊,今天临时被调职到总经理室,心情上受到不小影响。

  春天:这样不是算升官?听起来该是值得庆祝的事啊,你还在不开心什么?

  毛毛虫:呃,大概是因为总经理走我之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吧!

  春天:你对这明友有不好的印象吗?不然怎会……

  毛毛虫:有些疙瘩存在,我一直无法忘记之前的一些事。

  春天:如果有疑惑,你应该要当面向他求证才对。

  毛毛虫:哎,就算不求证也没关系,反正都过了好几年了,现在再来问,似乎有些怪。

  春天:可是如此一来,你就要一直带着不开心去上班,久而久之对你自己也不好。

  毛毛虫:呜呜呜,我也知道啊,但是这是工作我没办法。

  春天:那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我认为还是把误会解开来比较好。

  毛毛虫:唉,如果事情能像我们这样用打字就能沟通就好了。

  春天:呵……你也可以试试。

  毛毛虫:不行啊,我一看到那张脸,半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哪还有力气打字,我看我还是明哲保身,能闪就闪呗!

  春天:哈哈哈。

  出乎意料的,沈墨言原以为调职到总经理室后,日子会很难过,但几天下来一点事也没有,相反还十分平静,偶尔白圣修会叫她到桌前,问她一些公事,除此之外两人就没什么交集了。

  她猜不透他葫芦里在卖什么药,难道都是她自己在胡思乱想?

  “这份资料请送到业务部门,这件是开发部。”

  白圣修将签署好的文件交给她,她用铅笔在记事本注记。

  两人效率一流的在极短时间内,处理完许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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