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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我没告诉你吗?我爸妈车祸的案子我去申请翻案了,这颗扣子将会成为呈堂证供,你回美国后,记得要把以前那件衣服的扣子找出来,不然要是造成误会就不好了。”

  江振韬额头微微冒起冷汗。

  宇文烈脸色一整,“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害死我爸妈?我爸这么看重你、把你视为亲兄弟般提拔你,你怎么下得了手?”

  “因为你爸抢走我最爱的人!”江振韬眼露凶光。

  他也爱他母亲?!

  “在台湾时,大家眼中认为只有你爸和纪胜荣配得上她;到了美国,当我能独当一面,不再是穷小子了,那天宴会,我鼓起勇气向你妈告白,希望她能跟我走,我可以给她幸福,她竟然断然拒绝我!为什么?我这么爱她,我哪里配不上她?既然得不到,我就毁了她!”陷入过往回忆之中,江振韬的眼神有些痴狂。

  因为嫉妒纪胜荣的关系,所以他反对他和纪湘瑀在一起。

  “当时,你可以不管我,任我自生自灭,为什么你要扶养我长大?”是他陪着他度过那段顿时失去双亲的痛苦岁月,又不遗余力的指导他、栽培他,他实在无法想像事事为他着想的江叔,竟是杀死父母的仇人!

  “因为你的脸。你长得太像你妈了。”

  所有的不幸与纠葛,只因为他太爱他母亲!

  “我先回去了。”虽然早知道江振韬是凶手,但听他亲口承认,宇文烈仍一时无法消化。

  他一转身,江振韬就取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刀,毫不留情的,朝他的背部刺去。

  “烈,小心!”

  史蒂芬适时推了宇文烈一把,自己却成了刀口肉。

  “史蒂芬!”血在逆流,熊熊怒火在胸口爆发,他扑上前,扣住了江振韬的手腕,夺过瑞士刀,扣向他的脖子,“该戚谢你,是你的魔鬼训练让我强壮。”

  “烈……”

  “不要叫我!你这个人面兽心的魔鬼!”

  最痛的,是他,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把真正的仇人当成了父亲看待,情何以堪?

  史蒂芬躺在病床上,却一分钟都闲不住,才问完一个问题,就忍不住问下一个,“也就是说,你这颗扣子其实不是当年那颗扣子?”

  “那颗扣子躺在美国警署的证据室里,不可能让我带出来。”

  “那你怎么会怀疑江叔?”

  纪湘瑀也问:“一开始你不是怀疑我爸叫人动手的吗?”那个江振韬真是个大魔鬼!拿子虚乌有的事情反对她和烈在一起,害所有的人都被他耍得团团转。

  “本来我也没有注意到那颗扣子的事情,当年车祸,我吓坏了,有两年的时间我几乎不跟人互动,也是到最近我请人调出车祸证物,看见那颗扣子,我才把当年的事情做了一番联想。”

  “这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有眼。”史蒂芬如是说。

  “史蒂芬,谢谢你。老实说,猜想江振韬可能是害死我爸妈的人之后,我连你都快要不信任了。”

  “不信任我?你这家伙!”亏他为他这么卖命。

  “现在我知道你是最讲义气的哥们了。”

  “我生气了!”

  “别生气,我准备了大礼要答谢你的救命之恩。”

  “贿赂我啊,没用啦。”

  “是吗?本来想让你去当总裁的,既然你没兴趣,那我就自己当好了。”

  “总裁?”史蒂芬偏着头想了一下,就躺回床上。“我不想当总裁,比较适合当跟班,要谢就要有点诚意。”

  “史蒂芬,谢谢你!”宇文烈整个人扑上去抱他,用拥抱戚谢他的救命之恩。

  “哇!好肉麻!快放手!”

  “习惯就好。”纪湘瑀笑着。这次,真的戚觉很轻松,不再有压力!原来幸福在简单的生活中随处可得。

  “好了,你先好好休养,我们会再来看你,这个有空还是看一看。”把一包牛皮纸袋放在史蒂芬的棉被上。“等你伤好了,就准备上任吧。”

  “就跟你说我要继续当你的跟班,你没听到吗?”

  “可是我现在是个宅男,不需要跟班。”

  “自己当宅男,就把重担丢给我,公司倒了怎么办?”

  “有一群御宅精英随时供你咨询,你不会有问题的。”宇文烈笑搂着纪湘瑀往外走,把仍旧哇哇叫的史蒂芬给留在病房里。

  每看完一份资料,史蒂芬就大叫一次。

  “先生,你叫够了没?再叫,就拿胶带把你的嘴巴贴起来!”他太吵了,吵得附近的病房都在抗议,最后只好由医生出面来警告了。

  “陈虹仪医师,你有没有兴趣嫁给总裁?”

  “没兴趣,最近怎么那么多总裁,今天收到一束花,好像就是某公司总裁,叫什么来着?啊,姜闵。”

  “姜闵?!”

  尾声

  这儿占地两公顷,盖有一栋平房,还有一间玻璃温室,其余种着奇花异草,设有自动喷水装置,还有一个宽敞的活动庭园。

  两个小孩脚步不稳地追逐着彩蝶。

  花园的一隅,斜坐着一个脚长手长的帅哥,一双修长的腿高挂在另一张椅子上,姿态休闲到有点颓废的地步。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入帐。”每天千万入帐,谁也不知道这很乡村的乡村里,住着一个身价数十亿的亿万美男和他的娇妻以及子女。

  纪湘瑀生了龙凤胎,男孩帅女孩美,将来又是颠覆众生的一对麻烦人物。

  “那些人不是说今天要来烤肉?”一眼望去,连个人影都没有。

  “找不到吧。”

  乡村好,乡村空气好,随着季节的转换,有时铺一片绿色地毯,有时换上金黄彩衣,现在收割期刚过不久,四周种满油麻菜、向日葵以及波斯菊,美丽得好像一块天然的绫罗绸缎。

  “到底有多少人要来?准备这些不知道够不够吃?”

  “谁知道,天气这么好,我小睡一下。”

  二十五岁,这块美丽大地的男女主人,年纪很轻,却过着退休的惬意生活,偶尔会有朋友来访,在星空下一起谈笑。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来自何处,只知道他们常常带着爱跑向穷乡僻壤。

  哪里需要爱,他们就会往哪里跑,累了,就会回到他们的家。

  “来了!”

  远处,车子一辆接着一辆,一一抵达,下车的全是他们熟悉的脸孔,他们最爱的亲朋好友。

  被抱起的小天使,卷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那家伙睡得也太热了吧?客人来了也不懂得要倒茶,真是没礼貌!”姜闵抱着小天使之一走向闭目小憩的男主人,狠踢他一脚,但是马上就被回踢了一下。

  “彼此彼此,你这家伙到人家家里做客,也一向只有两串蕉。”

  “那两人真是爱吵,斗了那么些年还不腻啊?”

  “越斗感情越好。”

  “可不是。”

  情敌也可以变成好朋友,人生际遇本就是千变万化,而幸福就在其间。

  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微尘,也可能滚成一颗巨大的幸福雪球。

  用心体会,就必然能够找到,幸福特有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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