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伍临 > 痴情逆转胜 >  上一页    下一页
三十八


  “你是谁啊?干嘛打我?你欠揍,不要命了……”曹保伟对着来人怒吼,同时也高举起拳头欲做回击,却在挥拳之前认出动粗者是蔺致轩,整个人傻住。

  “我的女人是你能碰的?”暴怒的将谷承梦一把拽到身边,蔺致轩的咆哮声可比曹保伟大上十倍。

  “致轩……你怎么来了?”谷承梦吓得魂不附体。

  “你闭嘴!”蔺致轩大声斥喝。

  “我……”深怕他的拳头往脸上招呼过来,她捂住耳朵,闭紧嘴巴,缩头缩脑。

  “第一拳,打你摸承梦的手,”蔺致轩不由分说,又痛击发愣中的曹保伟大的脸庞。“第二拳,打你搂承梦的腰。第三拳,打你……”

  “啊!致轩,住手,你打伤保伟了。”害怕归害怕,见他下手凶残,拳拳蛮横,谷承梦担心曹保伟被他打死,顾不得自身危险,赶紧跳出来,抓住他的手。

  “打伤保伟?言下之意是,你心疼了?你心疼他了?”她竟然为了这个花心男而挡在他的前头,难道她还对花心男余情未了?这……太可恶了。

  “我……话不是这么说。”他暴怒的样子真的很恐怖。她吞了吞口水,浑身发抖,心脏快爆炸。

  “不是这么说,不然要怎么说?”被她一激,致轩把要用拳头跟“情敌”热呼呼做第三次问候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转而紧抓住她的双肩,用力往上一提,对准她的小脸咆吼,暴青筋的狰狞面容像是要一口把她咬碎。

  隔夜仇未解已够恼怒,一整天忍耐着不打电话更是内伤惨重,本来想忍到死算了,却在无意间发现她没将钥匙串带在身上,他看准她不会因此而主动跟他联络,于是强逼自己忘掉两人还在斗气,十万火急的开车外出寻人。

  没想到还没找到她,倒先接到沈俊平的爆料电话,说他蔺致轩的女人正在啤酒屋里跟别的男人聊得很愉快,这个消息无疑是在他身上火上加油,气到无以复加,无法想像当他逮到她时,将会做出什么事。

  “有话好说……”知道他盛怒中,谷承梦唯唯诺诺,不敢大声。

  “你现在懂得跟我讲有话好说,为什么昨晚你不跟我有话好说?硬要装睡,硬要赶我走,硬说我当你是泄欲工具,不想跟我亲热,你真是……”该死!他怎么在大街上说这些闺房密事?他真的快被她逼疯,都不像正常人了。

  “人家是真的想睡。”她咕哝。

  “对,跟我在一起,你无力到想睡,跟他在一起,就活跳跳,超有兴致。”他这醋,不吃则已,一吃酸气冲天。

  “你说什么?”她被熏得晕头转向。

  这男人讲话夹枪带棒还染黄,是受到什么天大的刺激?她只不过跟老朋友聊天吃消夜而已。

  “才忍着一天没理你,你就给我大搞外遇,你是什么居心?”

  “我?大搞外遇?跟曹保伟?”这笑话好笑吗?

  搞外遇就说搞外遇,还特别加个“大”字,最好她有这么风骚啦!

  而且重点是,若说旧情复燃,她还觉得有点道理,她跟他又还没成为夫妻,外遇之说,根本文不对题。

  “你还复诵一次给我听,是有那么兴奋吗?”

  “你……你说到哪儿去了?蔺致轩,你疯了。”

  “对,我疯了,因为爱上你谷承梦,所以我就疯了。”瞧他语无伦次的,还把“爱”字挂在嘴边,说他没疯,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你……”谷承梦哑然,怔愣住。

  她爱的男人因为爱上她,所以疯了……怪怪,为什么这个鬼逻辑在她听来还满富浪漫诗意的?

  “谷小姐,快点带他回去吧!他真的疯了。”始终在一旁观看的沈俊平突然走过来。

  生眼睛还没见过蔺致轩动手打人,足见醋劲之大,他算是领教到了。

  “沈律师,你在啤酒屋看见我了?是你通知致轩来的,对吗?”看到沈俊平,她终于明白何以蔺致轩会出现在这里了。

  “那不重要,你快带致轩回去,我看得出来他非常需要你。”

  “你这是在恭维我,还是再次给我下马威?”听起来怪可怕的,她的背脊隐隐发凉。

  “下马威?”沈俊平笑了几声,“好吧!我为昨天的事跟你道歉,我承认虽然这几年一直鼓励致轩再婚,但是昨天乍然听到他真的要再婚的消息,确实有点意外,一时之间不太能接受,才使诈借由致轩的口说出了害你伤心的话,倘若这让你认为我是在给你下马威,那么我深感抱歉。”

  “呃……不敢当,沈律师,你千万别这么说……”她讷讷的回应。

  厚!是怎样?两天之内有三个男人跟她道歉,她何德何能啊?

  “其实你也不必对无法取代芷盈这句话耿耿于怀,因为我相信你在致轩的心目中也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你只要做你自己就行了,不是吗?”

  “你凭什么相信我在致轩的心目中也是独一无二的?”她没这等自信。

  “致轩不是见异思迁的人,一旦爱上,势必全力以赴。他能用绝对的真心爱芷盈,我当然也相信他能以同样绝对,或者更甚的真心爱你,一言以蔽之,从刚才致轩失控的表现看来,我觉得他……”沈俊平顿住,瞥了眼依然盛怒、脸红得像关公的蔺致轩。

  “他怎样?”她追问。

  “他爱你已经爱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蔺致轩与谷承梦面面相觑,尴尬不已。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