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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她天生务实的个性,再加上并不怎么愉快的童年经验,使她很少去计画明天的一切。然而在结算收入与支出时,她仍为明天终于获得了一份安定与保障而欣慰不已。

  她笑着搔了搔托托的耳朵说:“这下子我们的下一餐都有着落了,很棒对不对?”买下这家店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书店的每一分进帐都保障着她以及托托的未来。

  托托“喵呜”了声,舒服地蜷在她怀里入睡。

  短时间内,他们一人一猫,都不用担心生计上的问题。这种安定的感觉真的很好,但同时也令人无法不意识到另一种欠缺。

  尽管她凭借了自己的力量实现了一个梦,但她那遗失在青春时期的梦,却似乎再也难以唤回。

  她没有看到那天叶予风在“流行‘乐’翻天”的现场节目,却在隔天的报纸娱乐版和八卦杂志上看见了他在节目里不小心透露出来的秘密。

  这还是她店里那位号称叶予风头号粉丝的工读生,在一大早带着一迭报纸和好几本杂志到店里宣传的结果。

  报纸上在那个“情歌王子的真情告白?过去式?现在式?未来式?”的标题下,写到他已经失去那个“秘密恋人”的消息许多年。

  而那个女孩,听说有着一头长发、身上飘着茉莉花香,眼里有伤痛。

  当时少奇突然瞪大眼睛盯着她,表情若有所思。这女孩的心思全显现在她的脸上,根本连藏都藏不住。“依农姐,怎么这些形容,跟你……好像啊?”

  但依农只是摇了摇头,扯出一抹淡笑说:“怎么可能?别瞎猜。”

  依农相当确定报纸上所形容的人不是她。

  因为她之于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朋友而已啊。

  即使如此,她依然关心着他。

  这份关心使她想知道,当年他和那个叫做郭星儿的女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他们现在不在一起了?

  熄了灯的房间并非全然黑暗,即使拉上了窗帘,窗外的路灯或车灯仍然透进了些微的光线。

  她张着眼睛看着那些舞动的光线。

  在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接下来她该怎么做?

  “很抱歉,他最近三个月内的行程已经排满了。”

  “是的,他不接受专访。”

  “实在不巧,时间上真的不能配合。”

  “可以啊,如果贵社愿意奉上一亿元,专访权就是你们的。什么?太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不到三十分钟内,黄以安已经代叶予风回绝了数十家大大小小的报社和杂志社的专访邀请,回得他脸色发青,嘴唇发抖。

  而坐在一旁的当事人则像没事人一般,看着以安为他扮演黑脸的角色。这几天他无论走到哪里,狗仔队就跟到哪里,逼得他只得躲到以安的住处,后来又被拎着一起到经纪公司来。

  好不容易,响了好几天的电话总算不再响起,两个人竟然还开始有点不习惯起这宁静的片刻。五分钟后,电话声又响了起来。不过这回不是打到经纪公司的电话,而是以安的手机在响。

  以安接了电话,直接反应道:“不,他不参加。谢谢。”

  简短地再拒绝一回后,以安终于断然地将手机关机,连办公室的电话线也一并拔掉,然后坐下来与叶予风小眼瞪大眼。

  “对不起。”当事人终于找到空档道歉。“我真的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心我的感情生活。”

  以安摇摇头,表示不必道歉。“算了算了,经纪人是做什么用的。”

  “嗯……我不是指你替我挡掉的那些电话。”当事人又说。

  以安瞪大眼。“不然你是在为什么道歉?”有种不祥的预感,好冷、好冷啊……

  叶予风看着他的好友,有点困难地开口:“那个……我已经答应了。”

  突然有大事不好的感觉。“你、你答应了什么?”

  “我答应要上寻人节目,当他们下一集的特别来宾。”当那个在周日创下高收视率的寻人节目制作人找上他时,他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地就点了头。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什么寻人节目?!”精神紧绷了好几天的以安几乎没开始吼叫起来。

  “千里追追追。”他说,“他们说要帮我找依农。”根据他们制作人的说法,他们的寻人成功率有百分之八十。

  以安呆楞了好几秒钟。这似乎比他接受任何一家报章杂志社的访问邀请来得更加耸动,也更具破坏性。他不敢想象如果予风真参加了这类节目,对他的形象会有多大的破坏力……他那完美的情歌王子形象啊……

  “你、你确定想参加?”不顾他自己未来几年在唱片界的声势可能就此下杀?女歌迷若知道予风心有所属,会不会放弃他?现在这社会对偶像的崇拜是很现实的,偶像明星一旦让自己在歌迷心目中的幻想破灭,也就可以准备下台一鞠躬了。

  “我确定我想找到她。”他肯定地说,而后又有点担心地看着以安说:“很抱歉我自作了主张,但是我希望你不会阻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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