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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滟。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地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 出“朋友”的关心。

  3昨夜回到家里已经凌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 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天天睡到自然醒,睁一眼,翻过身,朦朦胧胧继续睡 ,再次等待下个自然醒。

  铃……铃…………手机响了,扰不醒她,她是最难唤醒的赖床姑娘,从小到大,被 老师罚过最多的事就是迟到。

  手机声响停住,没多久,尖锐的电话铃响起,辛穗仍不为所动,十声、二十声、三 十声……她在蓬莱仙子家,新茶刚泡好。

  终于,住在厝边的表嫂听不下去,绕到她家客厅接电话。然后,比电话铃响更具威 力的表嫂嗓门,亲自走了一趟蓬莱仙岛把她揪回来。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紧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摇摇晃晃走下床,拉开门,魂还没回数招全。“火烧厝吗?”

  “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 起来亲切极啦。

  “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 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 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流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 十分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 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 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 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鲜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计算机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 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辛穗是在保守乡村长大的女孩儿,要她主动追求男人,办不到。她宁可隔着“朋友 ”的纱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发觉自己对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来了,在她第一次离开他、在她第一次请长假的时候来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见的三秋苦吗?他也会思念她吗--在只分隔一晚之后?

  也许、也许他们可以在这次敞开心情,也许、也许经过这次假期,他们会有所不同 。

  轻吸气,她对自己吐吐舌头,喜欢一个男人,真是一件麻烦工程!

  “阿穗,你还没出门?快点啦!对了,中午带你老板到我家作客吃饭,我杀一只鸡 。”

  “好。”她利落地在耳侧绑起两根麻花辫。

  “好还不快出门,让老板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声声催她。

  辛穗赶紧跳上脚踏车,她拿起中学时期赶迟到临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冲刺。

  远远的,她就看见他。

  柱子般的一丛杆在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少都会回头看他一眼。不只是因着他的身 高、他一头金色头发、他帅得太过的五官,还有他那满脸的不耐烦。

  这路骑来,她还以为他会等得脾气大发,会夹带一肚子火气搭下班车返回台北。可 是--没有!他没有离开!

  一个简单的旅行袋、夹着书本的横胸双臂地猜测他太阳眼镜下面的眼睛已经喷出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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