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夏滟 > 不婚流行主义 >  上一页    下一页


  他眼一眯,厨房温和的光笼罩在他脸上,使他身上多了一种很吸引人的东西。他说:“圣诞夜,我很期待喔!”

  真要说起她跟宁昱凯的关系,最一般的说法,就是青梅竹马。

  他小她四岁,两人相识于冉撷羽十二岁那年,那时他们举家搬至宁家隔壁,在父母向邻居打招呼时,她看见小小的他一脸怯生生地躲在大人身后,不吭一声,但一双透亮的大眼直盯着这些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人。

  这八岁的娃儿粉粉嫩嫩,黑亮的眼珠子像是会说话似的,招人喜欢,一瞬间冉撷羽还以为自己多了个邻居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摇头不语,一脸惧怕,宁妈妈受不了。“他叫昱凯,宁昱凯。”

  “宁昱凯?好像男生的名字喔。”

  她这么一讲,周围的大人全是一愣,倒是宁妈妈率先呵呵笑了出来。“是啊,我们家昱凯是男生。”

  呃?!晓得自己误会了,冉撷羽好窘,可想想她还是第一次见到男孩子长得这么粉润,况且他的态度一点都不像个男生。“是个男的就不要躲在妈妈后面,这样很丢脸耶!”

  “撷羽!”冉母喝斥,冉撷羽缩了缩肩膀,但还是坚持。“我又没说错……”

  “我……我才没有!”

  宁昱凯终于出声,可讲完又让自己龟缩在妈妈背后。眼前这个姊姊长得比他高,看起来又比他凶,她如果生气了怎么办?

  他害怕着,不料所有人都被他的回应愣住,尤其是冉撷羽,她看了妈妈一眼,随即笑出来。“对嘛,这样才像个男孩子啊!”

  宁昱凯一辈子都忘不了她这时的笑。

  那和同侪欺负他、嘲笑他的恶意的笑完全不同,她圆润的眼因开心而眯起,粉唇上扬的弧度纯粹而美好,她走上前,在他还不及反应之际便拉过了他的手。“不用怕,以后我就是你姊姊了。”

  她的手软软的。

  那时候的他,身材比同龄的小孩还要矮小,长相秀气不爱说话,加上父亲早逝,孤儿寡母,使他惹来同龄甚至高龄的孩子欺负,已有些自闭症状。但冉撷羽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她像个太阳,热力四射,给他带来光与温暖,她叫他抬头挺胸,大声说话,他一开始非常害怕。“可是……他们都笑我矮……”

  “那有什么!你看。”她指着院子里一棵大树。“这么大的树也是从很小很小的树苗变成的啊,你将来一定会长得又高又壮,他们只是运气比较好,长得比你快,很快你就会赢过他们了!”

  “真的吗?”宁昱凯眨巴着大眼,看着大树,不敢置信。“我真的会长得这么高吗?”

  “嗳……”冉撷羽搔搔头,老实说,她不知道耶,可看昱凯一副兴奋期待的眼色,她实在讲不出什么令他失望的话。“会啦会啦,不过你要听妈妈的话,要多喝牛奶,还有运动,这样就会长高了。”应该吧?

  “好,我知道了!”

  那时候,应该要算是两个人最纯真的一段时光了吧?

  宁昱凯勾唇,自回忆中回神,笑得自嘲。如今他已二十五岁,确实如她当年所说,他长高了,长至一百八十几公分,跟矮小再无任何关系,本来纤瘦的身形也在经年累月的锻链之下变得厚实,而她也变了,褪去了幼时的青涩,逐渐展现出属于女人的柔润风华,可至今他最怀念的,还是小时候她对他展露的第一个笑容。

  如果,没发生那件事的话……

  算了。

  宁昱凯停止思考,拒绝回想那些不愉快的过往。

  冉撷羽回去了——她就住在他家隔壁,仅三步路便可到达的距离。他在前年退伍之后便特意搬入她这幢没电梯的老公寓,事前并未告诉她。其中心思他不信冉撷羽不懂,可她只是装傻,或者说随他去,看他可以坚持到何种地步。

  “傻姊姊……”他轻喃,漂亮的唇勾起。都已经熬了这么多年,他不怕再多熬,他乐意如此,只要她总有一天愿意用真心看待他的存在,他便觉得一切都值得。

  他能等。

  每个月五号,是《Flawless》的出刊日。

  截稿日是不等人的,每到发刊前一星期,《Flawless》编辑部便陷入一片水深火热的状态,尤其十二月还卡个圣诞夜加跨年,没人想把这种日子耗费在公司及摄影棚或是任何一个与“工作”有关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冉撷羽确实也没多余力气去想那些风花雪月之事,她每天唯一能想的——就是杀人。

  “这是哪个王八蛋送来的东西?我要的是艺术风!不是民俗风!”

  冉撷羽气愤地挥舞着一条缀满宝石的手环,一旁负责美妆相关的编辑任婕宜幽幽走过去,不忘提醒。“撷羽你小心一点,先看一下吊牌。”

  “十六万?!靠!去抢劫啦!”

  冉撷羽傻眼,这C牌的东西有够吃人不吐骨头,最无奈的还是人家把东西挑来,她们这些编辑就得想办法硬找个位置安插,她只好问另一名同事。“你的金色主题还有没有版面?帮我把这个弄上去。”

  她不屑地将东西扔给别人处理,再继续检视其他厂牌送来的东西。时尚杂志编辑,听起来多风光的头衔,实际上不过是替那些名牌作嫁,帮忙背书。世人花钱买杂志,然后再受杂志内文蛊惑购买商品,每次出刊,她将刚印制完成的《Flawless》拿在手上,那种一开始靠自己眼光择选商品、选出主题、印制成刊物的成就感逐渐消失,现在她所做的,不过是文字多了点、画面漂亮了点、印刷精致了点的商品目录罢了。

  任职三年,她早已倦怠,可世上又有多少人能做自己真正喜欢的工作?至少这一行适合自己,她该满足,但有的时候……她还是会觉得体内好似关着一只不甘于现状的兽,一直不断地叫嚣。

  她讨厌这种感觉,却无力改变。

  就好像……她理智知道自己该与那人保持距离,可每当他在身边,还是会忍不住地想多靠近,汲取他身上的温暖。

  所以,她才讨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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