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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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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睁开眼的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又当了一次放羊的小孩,第五度没死成。那些来送他最后一程的人,又白走了一趟。 再怎么皮厚的人,都该要觉得不好意思了,何况他是个这么爱面子、喜欢端着公子哥儿身段、希望有个好名声留给别人去打听的人。 也许……他该换个医生了。换个医术不那么好、医德不那么佳,重点是懂得体贴病人心意的医生。 这个主治医师简直像是跟阎罗王有仇似的,专爱跟地府抢生意,他一条残喘的小命,被拧得细细的像条拔河绳,由着生与死的两方拉来扯去,玩得不亦乐乎。再怎么好涵养的人,也是有脾气的吧! 就算他病得乱七八糟,老是生死一线,也是需要尊重的好吧?! 第一次病危没死成,会庆幸。 第二次病危没死成,有点侥幸。 第三次病危还是没死成的话,就尴尬了。 到了第四次,仍旧没死成,清醒过来都不好意思睁开眼看任何人了,只想默默挖个坑把自己埋了,顺便拉着主治医生一道…… 第五次……还好,第五次,成功了! 是成功了,但还来不及在心底为自己握拳喝彩,就接到晴天霹雳一枚—— “姑娘,你还好吧?”清扬的男中音在耳边响起。 姑娘?什么姑娘?在叫谁?还有,这么古老的称谓是怎么回事?莫非这年头流行起复古风,连遣词用字都复古了吗?初初回复意识的金公子满脑子浆糊,虽然浑浑噩噩的,却不妨碍他分出一点思绪去天马行空…… 然后,他发现那声“姑娘”似乎是在称呼自己。因为他被扶了起来,而男中音再次在耳边响起: “失礼了,姑娘,在下扶你到一旁稍作休息,以免被路人再度推挤受伤。唐突之处,还请见谅。” 是个好听的声音,不过听在金公子耳中,却成了雷声轰轰,震碎了他满脑子的浑浑噩噩,一时竟神清气爽起来!他连忙使尽力气,撑开自己彷佛千斤重的眼皮,想要弄清楚现下是怎么一回事! 乍然一看,他以为自己见到了熟悉的人!但很快发现,只是肖似,并非同一人……所以虽然一瞬间失望地误会自己的第五次病危仍是活了过来,但也就那么一瞬而已,他这次是真的,死了…… 那一双似曾相识的单眼皮大眼睛,炯炯有神地凝望着他,那眼底有着善意,也有一点点淡漠,可见对于一时的举手之劳只是出于人品太好,但也就这样了,那隐藏着极深的,还有一丝丝防备。 防备……什么呢?被赖上? 心里疑惑阵阵的金公子安静地被眉眼肖似故人的陌生好心人给扶到青石板路旁的边角地、不会有人行走的地方坐着。背靠着一棵柳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安置自己后,才开始放眼打量周遭。 眼睛随意扫了扫四周,这里是个好山好水的地方,天上是干净得不可思议的蓝天白云;地上是古意盎然的天然美景,而且非常应景地塞满了无数的古人。 是的,是古人。 他们每个人的衣着都非常古意,古得很彻底,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古得一塌糊涂。看到这样的场景,一点也不会认为是在拍电视剧什么的。那太自欺欺人了,不愿面对现实的人才这么干。 瞧瞧这些人身上穿的:有的是华丽的丝绸,有的是粗糙的麻,不管精致或粗鄙,华丽或寒酸,总之,全是古装;发型更是十分有特色,男的全是梳髻戴冠,女的则花样多些,但也全都不脱鬓角戴花、金玉饰品绾髻什么的。比较讲究的妇人,甚至还戴着长长的帷帽,用厚厚的纱帘将自己从头罩到小腿。 明明是一堆奇装异服的男男女女,却极之和谐地融入眼前的山光水色中,不见一丝突兀。 如果这些奇装异服的人是不突兀的,那么,唯一突兀的人,就是他了…… 金公子呆呆地低头打量自己,先看到自己的双手——这是一双女性的手,更是一双长年劳动的手。十根手指甲光秃秃的,不见光泽,甚至还有几处龟裂,指甲的颜色也不是健康的粉红,而是偏向黑黄;手指更是显得有些粗壮难看,手背毛孔粗大,纹路深刻;手心粗糙且脱皮处处,摸起来非常硬实,还有些尖锐,简直可以直接拿来当磨砂纸使用!这样的手掌,随便从一块丝绸上滑过,足以将丝绸还原成蚕丝吧…… 一个人到底要出卖劳力到什么程度、不珍惜身体到什么程度,才能将自己毁成这副惨状? 金公子养尊处优了四十年,别说自己的双手肯定是娇嫩柔软的,就他认识的人里——包括医院扫地的清洁女工,也没有粗糙到这么严重的手。 被这样丑陋的一双手打击到麻木,金公子一下子感到兴味索然,对自己的新长相失去了任何期待。即使发现自己的性别改变,也没有心情去觉得惊涛骇浪了。 他想不透一个应该死去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还成为一个女人?然后,他想起了之前那片无止境的黑暗,还有,灰色的光……然后,他与那灰色的光融在一起了!这,或许就是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了——他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融合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重生,听起来也不是太过美好的辞汇,尤其是,重生在这么一具粗糙的身体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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