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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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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下步子。 “没。那毕竟是久远的记忆了,并不易串联。倒是千金小姐的气质都相当一致。即使活泼如你,动作行止仍有天生的优雅,是真正的淑女风范。” “赝品也可以是上等货?”她一手攀上他肩,靠在他肩胛上俏笑。 “你自卑过吗?”他没拨开她,这简直悖离了他不与人肢体相触的原则。但感觉极好,极自然,低下头看着她明眸皓齿如花娇靥,总要再三克制才不会又失神了去。十七岁的小女生哪,再过个三两年,恐怕要出色得祸国殃民了吧?不知谁会是那个”受害者”? 晓晨迎视他探索的眼。 “我不会。何况别人羡慕我都来不及。我再不知足,老天必定会亲自劈我下地狱呢。”这人!随时不或忘探视“敌”情哩。 “人不可能没有私心。” “我还这么的小,不懂心机算计。”她天真的道。 “要说这一双灵活的眼不懂算计,白痴也不信。”他拉她到前头的回廊坐着。这边是西厢的尽处,很清幽,几乎与尘世隔绝般的没有人声、车声喧哗。 “太固执的人就算智商高也常会不知变通而表现得像白痴。” 他对她的暗讽不以为忤,敞开了外套,拉松了领带,舒适的背靠着廊柱,慵懒的任春天阳光洒满身。能与小女生聊天也不顾代沟深重,真是不可思议。 绝大多数锦衣玉食养成的千金小姐们,不知人间疾苦,好逸恶劳,满口不是名牌就是渡假出国,或比较男友丈夫的成就;高傲得目中无人,无礼得惹人避而远之。但也有一些出自严格教养的千金小姐,学识丰富、有礼、冷淡、优雅……此类中人大抵不出木头千金之流,甚至内向胆怯。 莫家的教育一向严格,教养出来的子女虽有天生的贵气,却不凌人。对“人”的本体抱持一种不分贵贱的尊重,因此他们可以历经五代的富裕而未见衰败。莫家的一行一止,是单家努力要师法的。但看在唐劲眼中,真正是东施效颦。端看单家第三代就知道成果如何了。除了靖远、晓晨,以及……眼前风格卓然的夜茴外,其他简直专生来印证“惨不忍睹”这句成语的。 夜茴的特别,大概是自幼与晓晨玩到大的关系吧?否则依她有那种没大脑的母亲而言,能教出什么有特色的女儿? 不可否认,夜茴的影像深深烙印在他心版,比晓晨小姐更重上那么几分,更是分去了他所有的注意力,快要不务正业起来了。 他想追这个小女生吗?不会的!她这么的小。 但若没有特别的感觉,以他忙得分身乏术的情况来说,根本不该分出不必要的时间来浪费在她身上了,毕竟他已能确定单夜茴对晓晨构不成威胁。 那么,此刻他耗在这儿是做啥? 不期然的,他心中自动跳出一首诗,缓缓回旋在胸臆。那是什么诗?模糊的搜寻,一直找不到明确的字眼来唱起,是什么呢? “我是那上京赶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而春天是爱笑 明天我的路更长……” 好不容易找出那最贴切的“黄河”,却再度震惊于那早已是先一步由夜茴口中吟唱出的小调。 那是温瑞安的“黄河”,他一直在找寻的字句。 她在春风下微笑,坐不住的轻盈身形又穿梭在花间寻芳,一次又一次的唱着、唱着,也在他心臆震着、震着。已经没法再有理智,没法再有心魂,像是来自沉睡深处骤然敲来一声巨鼓。他知道,有些事情改变了,并且再也回不了最初那无风无雨的淡然了。他只能——陷落。 应和着她正吟唱的诗,他默念着最末字句: “——就是爱情与失恋 使我活得像乱石刻云惊涛裂岸的第一章。……” 第四章 唤醒她的,不是晨曦的第一道阳光,而是塞在耳边的无线话筒。 “大哥打来的电话。”夜茴赤脚由她们相连的房门走过来,暖软的地毯静谧了足音。 “喔。哥哥,该说早安还是晚安?”她沙哑的声音沉潜在半睡半醒间。 “还在睡呀?”莫靖远宠溺的口吻含着笑意,从遥远的太平洋彼岸传来。“听夜茴说你去外公家住了三天才刚回来是不?” “嗯,去看了妈妈的花圃,今年花匠改植了一园玫瑰当主题。” “有没有看到新奇的玩意呢?” “哥哥,您在暗示什么吗?我都听不懂耶。”逐渐清醒中,她挣扎着半坐起来,站在一边的夜茴早已替她垫好背后的羽毛枕。 “晨,除非‘那人’怠忽职守,否则你该看到了某位唐姓员工的出场了。而我们都知道那样的人不可能有操守上的问题。” “是外公的主意吧?你怎么不阻止?”前日舅父们仍不改大惊小怪的态度,直诱哄她索性搬来莫家长住,别教单家的乌烟瘴气污染了她纯洁的心灵。 “如果你见过他,一定知道他固执得让人不愿浪费口水劝阻。莫家栽培人才的手腕,通常或多或少给了些恩惠来取得别人的愚忠。咱们祖训开宗明义就有这么一条:施恩是世上最便宜的收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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