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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民法九八○条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不得结婚。而未达法定年龄结婚,可由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限一年内且未怀胎者。”李举鹏微微一笑。“也就是说,你是已婚的。”

  “哪有?!我们又没去户政单位做结婚登记!我的身分证上配偶栏是空白的!”

  李举鹏不可思议道:“这就是你对民法的认知?我以为征信人员应该非常明白法律的,否则如何游走在法律边缘取巧?”

  她略微狼狈的粗率道:“别糗我了,老大。我想你的意思不会是……那个东西是成立的吧?”

  没让她有放下心的机会,他点头给予肯定:“恐怕是的。”

  “噢!”她低声哀鸣。

  “结婚效力是以“公开仪式”,以及“两人以上之证人”为判断基础。只要稍具法律知识的人都懂得如何让这个儿戏家家酒婚书成真。只要两方之一有其意愿。”

  说到这个,孙琳琳立即振作起精神:“哈!没有人想当真!我们当年那场意气之争过后就各分东西了,所以这是不成立的。日后他想娶别人,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告他重婚。”

  真见鬼了!原来她有九年已婚的身分,而自己却浑然不知情!搞不好“他”也同样懵懂,想到这里,才觉得大大松一口气。

  李举鹏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这琳琳似乎还不太了解他。一件事被他摊出来说,可从来不是为了轻描淡写的陈述而已。

  “如果你不想把这件婚事当事实,就得找到男方“离婚”以撤销婚姻关系,否则日后男婚女嫁都会很麻烦。”

  “哎呀,那是几百年以后的事啦!何况谁有那个闲工夫小题大作!”丢了一块饼乾入口,拒绝让脑袋去绘出那人的身影。

  “如果对方是一名律师,就有绝对的必要。”

  她楞住!不会吧?老大连这个也知道?!

  “琳琳,你必须找到他,撤销这纸婚书。”他轻柔的声音里有不容抗拒的坚持。

  上哪儿去找人呀?拜托!

  虽然说找个阿猫阿狗对她而言不是问题,但最困难的一点在于她如何在找到人之后,大剌剌的开口说“嘿,好久不见,我们离婚吧。”这种无喱头的浑话?哪来的脸去说呀?!搞不好那家伙早忘了生命中曾经有过这种鸟事,更别说也许早已儿女成群了。在这种情况下,她去找人离婚,说不定会害人家破人亡咧。

  真是造孽喔。

  也就是说,她一点也不想花时间去找那个多年不见的家伙。

  其实当年意外的签下结婚证书之后,两人才感到玩笑开大了,各自尴尬又后悔得半死,才会即刻分道扬镳,连斗嘴的闲情也提不起。想来,那时他也不以为那是成立的一桩婚事。

  在那之后,她又过了两年,才偶遇了他一次,但……实在是糟糕的情况,不提也罢。

  就像是南北二向会车而过的火车,在短暂的交会之后,便是渐渐拉远的距离,不会再有交集。缘分从来没有深过,又何必兹兹念念的挂心?她以为早已忘掉的了。

  可是呀!可是……

  手边这一张结婚证书该怎么解决才好?

  搔了搔头,几乎是生气的将之甩向半空中,见着略有份量的纸片在空中飞转,复又旋回自己脚跟前跌落,她不客气地又踹了一脚,让它闪远些。

  如果这张纸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也早已不复记亿,那她此刻兜在心头烦恼是在做些什么呀!她当然也可以不当一回事呀。

  对!就是这样。

  李老大根本是想太多了,简直是找她麻烦!她生意虽清淡,总还不算凉到喝西北风度日。端看她愿不愿意去忙而已。

  她才不要理会这张纸咧。

  对!忙其它的事去。就这么决定了。上回安妮已替她联络到了朱立,她该找他聊聊了。没其它闲工夫去理会这张破纸。

  反正,嘿!反正她和“他”就像两列不同方向的火车,早已错身而过好远好远了,远到有意回头“哟呼”一声,也只剩萧萧北风凉凉的吹过不见来时路的草原。

  那人!只不过是青春时期的一份小记忆而已,而未来将由不同的人事历练、日渐磨去过往的痕迹,让记忆变得模糊,难以追寻……

  “好啦!工作!工作!又不是发春了,想那些有的没有的!嗟!”

  用力摇了摇头,将一支原子笔咬在嘴边。一直没学会抽菸,但架式倒是学了个十成十。抓起电话,将双腿架上了桌面,找了个最舒适的孙氏坐姿,太妹习惯不改的开始工作。

  至于李家老大哥的建言,早被她刻意的甩到九霄云外去了。反正是庸人自扰,理他个屁!

  孙琳琳忘了。李举鹏从来就不是个无聊男子,通常被他提出来明说的事件,代表它会有后续发展,而且时机已到。否则他何必在多年后莫名提起此事?吃饱了撑着也不会这般无聊。

  可惜,向来机敏的孙琳琳的确是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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