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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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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谈点正经的……你不是因为担心我……所以才来的吗……” 他终于稍微停下攻势,抬头看她,扯着唇角,要笑不笑的问:“谈点正经的?什么正经的?不会又是要跟我讲一个‘感人’的故事吧?” “啊?呵呵呵……怎么会呢……”她本来还没想到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的,不过被他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一扫,她就想起来了。 许久许久以前,他们第一次发生“奸情”,那时虽然开始得很意外、过程很混乱、结果很……呃,美好;但也从此被他这个麻烦给缠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会他,可他偏又出现赖着不肯走,于是她很委婉正经的跟他说:“今天,我要跟你说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内容多,“给我滚”三个字便足以道尽其“感人”的精华。 确实是一个“赶人”的故事……这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一个冷笑话,由于非常冷,所以他不仅笑不出来,还被气走了。于是奉娴发现这个“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强大,他都被“感动”得离开了,还离开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个月零二十三天没出现。你可以把那段时间称作冷战期,虽然分离时没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责咆哮,但他们确实算是吵架了(奉娴不愿承认是她单方面气走了他)……“今天没有‘感人故事’ ……我只是……没心情……”她轻喘,不再那么用力推拒他,放软了音调,很臣服的模样,带着淡淡的无奈。 “你不想做,我们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虽然喜欢引诱你,却不曾真正强迫过你。”他仍然在吻她,将她雪白的身子种出一颗又一颗草莓,但不再那么热力十足的放肆了,动作变得很温存。“我只是突然担心你,想陪你一会儿。” 他知道她的把戏,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骗世人的温柔外表,以达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认为她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没有用的,可是却又乐于在她努力作戏时,给面子的加以捧场一下,最终都会顺了她的心意。 “与其担心我,你还是多担心自己一点吧。”她轻叹。 他笑,停止亲吻,转身将她压在大床上,头枕在她丰润绵软的胸口。低声道: “唱首歌给我听吧。” “我只会唱那么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长唱歌,曾经跟师姐妹们去唱过几次KTV,发现自己音准很差,老是抓不到key ,而且唱出来的大多是抖音,简直不堪入耳,以至于这方面的兴趣始终没有培养成功。 “我就只想听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还能入耳的,就那么一首,那还是因为她比较常唱的关系,于是就唱得有点像样了。 奉娴觉得这个人直一是太对她予取予求了,没有回应,不打算理他,免得宠坏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辈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就不再出现了……”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 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覆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 金郁骐眨着酸涩的双眼,动作有些迟缓的起身,缓缓移步走入浴室里,却不太敢正视镜子里的自己;怕自己一点二的好视力会让他看到不想面对的事实,进而引发惊声尖叫的不优雅行为。青白的脸色、浮肿的眼袋、干燥得脱皮的嘴唇,当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没有逃过一劫,如今肯定爬满可怕的血丝……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喝酒。同样属于刺激性的饮料,他通常宁愿多喝几罐可乐,然后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时。而他能勉强接受的酒类是鸡尾酒或香槟,至于那些酒精浓度高的、象征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来是敬谢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觉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从来没有打算去马戏团谋职表演吞火或喷火这种把戏。 当然,身为大男人,面子还是要顾的,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场合时,他都是端着一只酒杯,走完全场,还不时暗中往酒杯里加水进去;当别人吆喝着干杯时,他都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身为一个注重形象的优雅贵公子,是不轻易跟别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个养生派的美食家,从不暴饮暴食,不会让过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饮料伤害身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绝所有不优雅的行为。他的一群吃喝玩乐的朋友都知道他公开场合只饮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于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够他受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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