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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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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人的心往往是最强壮的一部分。”百灵笑。 他终有一天会结婚的,那个叫杰的男孩子,他的妻子将会是一个贤淑的好女人,才不介意他喝咖啡用白糖,与他守住一辈子,一个好女人。 一个好女人,他买什么结她,她都开心,他可以把他伟大的见识告诉她,她将会崇拜他。但是我们活在两天地里,我们的生活经验不一样。她们的幸福不是我们的幸福。 百灵说:“咖啡冷了。” 我一口喝光,站起来。 “今天星期六。”百灵说,“有啥节目?” “新闻处有什么新闻?”我问。 “市政局说市民不爱护花草,影树幼苗成长的机会只有百分之十五。”百灵说。 “乱盖。”我笑着出门。 或者张汉彪会打电话来。 他不能替我解决困难,但是他可以陪我消磨时间。虽然我们忙得那个样于,不过是身体忙,但是精神上益发空虚得很。我们像是那种僵尸,天天做着例行的工作,其实已经死了很久了,不知如何,身体还在动来动去,真恐怖。百灵大概不会赞成这个说法。 第五章 我觉得她很美丽,头发那么长那么干净,打理得真好,她常常笑说她花了生命一半的时间来洗头,但还是值得的,在早上,她看上去那么美,一脸的迷茫,我想我们还是年青的,还甚有前途。 百灵真是史麦脱,她喜欢把双手插在裤袋中走一整街,一整条街上的女子还是数她最出色,脸上洋溢着秀气,她是属于城市的。 在下午,他来了,要订地方请一百三十五个人吃饭,老板叫我去摆平他。 我很客气,问他要什么。 “最好的乐队,最好的香摈,最好的菜。”他说。 “我们也许没有期。”我翻着簿子。 “你们一定有,我早半年已经订好了的。”他说,“现在来计划一下详情。” “当然,生活的每一部分,你莫不是计划好的。”我微笑。 他沉默了半晌,“也不是,”他说,“有时候也会失算,你这个人。” “我妨碍了你什么?”我问,“我们先讨论菜色。” “中菜。”他说。 “这不是我本行,”我说,“我找中菜大师傅夹。” “不用,菜早就定下了。” “好的,让我们讨论座位的问题。” “当然今天下班你会与我一起去喝杯酒的,是吗?” 我们把细节都研究好了,我说:“一百三十五个人,你真是喜欢大宴会。” “总要请的,一次请完了,可以心安理得的睡觉。” “有钱人太不懂得花钱。”我感喟的说,“这样子一顿吃,足够很多一家四口一年的开销,大观园吃蟹的奢侈,在今日还是可以看到的。” 他怔一怔,苦笑说,“我有钱,难道是我的错吗?” “我想是的,各人命运不一样。”我说,“我也希望我能这样子花钱。” “对,还有一样,我不想要女侍,你是知道的,全体男招待。” “是,先生。” “去喝一杯如何?”他微笑。 他看上去无懈可击,深灰色的西装,银灰色领带,永远白衬衫,他永远不穿别的颜色,那时候他跟我说:“做我的女伴,最容易穿衣裳。” 他的衣着给我的印象至深,很久很久以后,在街上看见一套深灰色的外套,我还是会想起他。我很感慨,这些事情他永远不会知道,我不会说给他听。 但是他现在站在我面前,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我不能完全得到他,我就完全不要他。 我们去一间会所喝酒,他说:“啤酒是不是?我记得你是不喝混合酒的。” “谢谢。” “‘粉红女郎’有什么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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