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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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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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