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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方老唯一的生机,就是太初。两人相依为命,怕已经长远。

  我问太初,“你母亲为何离开他?”

  “她嫌他穷。”太初气鼓鼓地说。

  恐怕没有这样简单吧,我莞尔。但凡像方协文这样的丈夫,多数愿意相信妻子离开他,是因为他穷。

  因贪慕虚荣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胜利了。

  我没出声,太初爱她的父亲,我呢,我总得爱屋及乌。

  太初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将父亲送我的金表转送于她。

  她不肯接受,说太名贵,且我留着有纪念价值。

  我说:“买别的礼物,我亦买得起,什么胸针项链戒指之类,但街上买得回来的东西,未免轻率,如你不肯收下这个金表,那我就难过得很了。”

  她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觉得咱俩有“大事已定”的预兆。

  太初说:“来,帮我到邮局去,将这个包裹退回去。”

  “什么包裹?这么大包。”

  她不响。

  我看包裹纸,一边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黄玫瑰,香港落阳道三号。”我问:“谁?”

  太初不答。

  “为什么要退回去?”

  太初不响。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问,“喂,方太初,说话呀。”

  她叹口气,细细声说:“这个人嘛,就是我那母亲。”

  “你母亲?叫黄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这样的缘故吗?”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问,“打开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说。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说,“既然是你母亲寄来的,至少打开来看看。”

  “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来,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随你。上代的恩怨不该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犹豫。

  “也好,”她说,“你帮我拆开看看。”

  我七手八脚拆开,盒子里是一件长长的白纱衣,我抖开一看,两人都呆住。

  太初叹道:“衣裳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盒子中尚配着一双粉红色缎鞋。

  “是不是你的号码?”我问。

  “五号,正是,她怎么晓得的?”

  “看看,这里还有一封信,写给你。”

  太初忍不住,拆开来看,是一张美丽的生日卡,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字。

  太初一边看一边嘴里默默地念,我坐在一边观察她的神情,这张卡片写得很多,她的双眼渐渐红了,终于她放下那封信,将头靠在椅背上,呆呆看着天花板。

  她低声说道:“棠哥哥,让我试试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给她。

  她到房间去换了衣服出来。

  我“哗”地一声。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纱衣是柔软的,细细的腰,低胸,领口一连串皱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点点白色的芝麻点。

  “太好看了。”我惊叹。

  她踏上高跟鞋,转一个圈,“这么漂亮裙子,穿到什么地方去?去白宫吃饭也不必这样打扮。”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的裙子寄来就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我喜欢这件衣服,我们搭飞机到纽约去吃饭,别浪费这裙子。”

  太初笑,“别乌搅,”她说,“我把它脱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兹。“你母亲很有钱?”

  “并不见得,”太初说,“我外公并不是什么船王,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我摊摊手,“那他为什么娶她呢?是被她骗吗?”

  太初将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边说:“你少讽刺我们。”

  我说:“她嫁你父亲多久?”

  “十年。从二十一到三十岁。”

  “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说,“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亲是一个美妇人,因为你长得不像你父亲。”

  太初很懊恼,“你像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爸。”

  “太初,那毕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为礼貌起见,也该写一封回信。”

  她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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