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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在香港的一切,似乎很远,又很近,说不出来的怪异,我无法解释。叫我怎么形容呢?离家一万哩。

  我的心都放在婉儿身上。她叫我擦车,我替她擦车,叫我做枪手赶功课,我也照做。我渐渐的没有了自己,但是我乐于跟着婉儿。我要对一个女孩子好,既然跟婉儿在一起,就是婉儿吧。

  天渐渐回暖了,婉儿开始穿她的薄衬衫,走到哪里都有眼睛盯着她,贪婪的眼睛。

  不过她是我的,我想:她是我的。

  五月初我就考完了试。

  (大半年就这么过去了,时间真是奇怪的。梨花开了一树又一树,雪白的无数的碎细的,衬着嫩绿的叶子。原来春天最早开的花是梨花,风一吹就一天都是花瓣,然而它落了自然有别的花再开得更盛。满宫明月梨花白,故人万里关山隔。)

  小令现在一定知道我在外国了,不会回去了。

  我黯然的低下了头。

  婉儿不明白这些,她净懂洋玩意儿,她的天地在“小王子”里。在香港,她是难能可贵的洒脱人物,与众不同,活泼可爱,大方爽朗。然而来了外国,她不过是一般外国女孩子的模型,性格就稳下去了。她又有点小性子,娇气是家里人捧出来的,不用功是最大的缺点,我无法使她听我任何一句话,她说什么,我都得言听计从。

  虽说如此,她还算不十分小心眼。外国女孩子的缺点优点她都有,中国女孩子的缺点她也有,就是没有中国女孩子的优点,十分难说。

  接近初夏,她就有点变了。

  放了学她迟回来。我焦急的等她,有时候有电话——“我在图书馆,做功课。”“我在同学家。”“我去看电影。”

  我没有空。既使是考完了试我也还没有空陪她到处走。我找到了一份优差,在一家教育机构教国语,一星期三次,薪水很不错,但是要我做笔记给学生,因此很忙。

  婉儿应该有她的生活,我没有道理令她呆在家里。这个时候,她一个表姐随男朋友去欧洲了,另一个索性搬到爱人家去。一间屋子,就我与婉儿同居,我一直想订婚,以免人家看着不像话,但是婉儿不怎么起劲。

  我写了信与父母商量,他们很赞成。当然,当初这个人就是他们选的。

  这大半年来,我是尽量改变着自己去适应婉儿。

  一个周末,她说:“我要到南部去玩玩,游泳晒太阳。”

  “是吗?”我说,“我把事情收拾收拾,与你同去。”

  她犹疑了一下,“不,不必了,我与女同学一起去。”她说。

  “女孩子结伴,要特别当心。”我笑。

  “我会的。”

  “钱够吗?我这里有。”我说。

  住在她们这里,钱是省的,欠了债,人情债。

  “我有,”她笑,“你不用费心。”

  我摸着她的头发,说:“当心你自己。”

  忽然之间,她的眼睛红了,低下了头。

  我很奇怪:“婉儿,怎么了?”

  她摇摇头。

  周末,她收拾了一箱子衣服,开着红色的MG走了。

  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她都没有回来,放学的时候我去她学校门口等,问同学,都说她没上学。我急。论地理,她比我熟,但是她连电话也不打给我一个。

  回了家,等了一个黄昏。在屋子里耽不住,出去喝一杯啤酒,多想回家看到灯光,但是她还没有回来。我只好一个人看书,心不知道在哪里。夜饭没吃,一个字也没看进脑子里去。

  终于我听到了车子声。我一怔,那不是她MG的引擎声,但是我轻轻揭开了窗帘向下看去。

  我看到一辆银灰色的雪铁龙GS,一个女孩子站在车子前面,正与司机在说话。那是婉儿,我心里放下一块大石。随即我又狐疑,这些日子来,我并不认识她朋友中有这么一部车子,开车的年轻人也没见过。

  婉儿向他道别,他们两个人吻了一下脸颊。

  这个习惯当初我也不顺眼,男女当众吻来吻去的表示亲热,然而入乡随俗,不由人不服气,如今也视为稀疏平常,但是今天这种时间,街上又没有人,婉儿公然与别的年青男人亲密,我心里就冒酸泡。

  好吧,我想:娶漂亮的女孩子做太太吧,每个人的眼睛都住她身上瞪。太太是人家的好,朋友妻是最可戏的,又不用负责,由别人养着,由别人承担着。尤其是婉儿,什么都随随便便,无所谓的一个人。她用匙开了门,上楼来了。

  我只好装睡,等婉儿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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