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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我开始写信给小令。一封又一封。写好了,放进信封里,写上了地址,贴好邮票,但是寄不出去,也许她已经搬了家,也许她看到我的信就撕掉了。

  不会,不会的,她看到我的信只会哭,不会撕掉的,因为这样,我也就更不能寄这些信。我不能卑鄙到这种程度,弃了她去追更好的,等到被人抛弃,又回转去找她。我还是个人吗?

  我始终没有寄出那些信,但是我还是写着,一抽屉都是,它们成了我的日记,我喜怒哀乐的记录。

  婉儿考试不及格,搬了个地方住,换了一间小大学,读些无关紧要的科目。这都是朋友说的。朋友们说得很多,他们都很为我不值。

  我并不是争意气的人,什么叫值不值呢?至于婉儿,她如果嫁了我,不过一辈子做个职员的太太。是,我是博士,然而在大学里,饭堂一坐下,谁不是博士?女孩子没有多少年是好的,她选择了她愿意走的路,也不算错了。

  究竟这个年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很难下定义。女人要嫁人,什么时候嫁不得?趁着年轻活动活动,也是应该,错只在我,一开头就想把她占为己有,吓坏了她。

  在我心目中,她依然是个不可多得的女孩子。

  她这种玩法,宗旨也就是为了玩,不为其他,她既不哄人又不骗人,更不眼泪鼻涕,也不讲究什么好处,和谐便在一起,不好就分开,干脆得很。我很想念她。那一段舒舒服服的放肆日子,是不能再来的了。

  然而即使是婉儿,也还是要老的,到时又怎么样呢?

  婉儿会说:“呀,可是我年轻时候美过。”我不是一个适合她的人。愤怒过后,我觉得我配她不起。

  我配不起我两个女朋友,我负了一个,又追不上另一个。

  但是我用功,默默的读着书。

  硕士班四十个人,我考了第一。

  开学生会的时候,我意外的见到了婉儿。

  她与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男孩子是外国人,一头金光灿烂的长鬈发,垂在肩间,一张脸秀气惊人,像宝底昔里笔下人物。婉儿黑发,乌亮夺人的童花头,两人坐在一起便是一幅风景画。

  啊?我想,她原应与这样的人在一起,可以享受—天便享受一天,怎么可以跟我这种人动成家立室庸俗的念头?我又不能欣赏她,事事对她皱眉。

  她看见了我,向我走了过来。

  她穿着一件白麻布绣花长衣裳。她走过来。

  她走过来,我看着她。

  她看着我,眼睛里都是爱念想念,非常柔和的一种惆怅,我忽然觉得婉儿长大了,而且她始终一贯的爱我。不过对我这种人,也只好用不瞅不睬的方法来解决,对我仁慈点,我便纠缠不清。

  我明白她的感情。

  她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她弃我并不是为了更好的,因为她根本没有追求更好的。她也不晓得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她不过顺心而为,碰到了什么是什么,又不爱管束。

  这才是她的真面目吧。

  她母亲曾多次暗示过我,我竟不明白。

  现在我是知道了。

  她轻轻的说:“家明,我不过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点点头。她不是那个回家度假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她。她不是那个说“小王子”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当她的父母、背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的。她也想满足我,满足家庭,究竟没有做到。

  我点点头,我说:“我明白。”

  她又走回她男朋友的身边去。

  我并不了解她。一向我把她解释为一时的水性杨花,终于还是要回头来求我的,但是……她是不会回来了。

  我喝了很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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