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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就让小令存一个这样好的印象吧。等她年纪老大的时候,有一天她会想起:啊,很久之前,有一个男孩子,因为得不到她,一气之下去了外国念书。就让她那么想好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还想念她?”小曲很同情我。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这些日子来我的确想念她想得厉害,但是又怎样呢?也许我想的不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过是想念过去的片段,我认为是美丽的片段。

  “不要难过了,”她像大人似的安慰我,“姐姐……我认为她是错了,但她有她的想法啊,唉。”

  我点点头。

  “我想……见她一次。”我问,“可以吗?”

  “你真想见她?”小曲兴奋的说:“好极了,你没生她的气。好的好的,我马上打电话给她。”

  她一刻也坐不住,走去咖啡店的公共电话,拨起号码来。我已经有多日没打过电话了,到此刻还是做梦一样,不晓得是真是假——真的回来了吗?要见的人都可以随时见吗?

  我不是鼓不起勇气回来,只是没有勇气见不想见的人。

  她向我招手。

  我慢慢的走过去。

  我听见她说:“是!姐姐,我与他在一起。他?他很好,人好像瘦了点……姐姐,你自己跟他讲!”小曲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电话筒递给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幸亏她先开了口。“家明?”语气很软,说得很慢,“来我家吃顿便饭好不好?”

  “好。”我答。

  “明天晚上,与小曲一道来。”

  “好。”我又说。

  “你万事原谅我。”她说。

  “你很对,我——没有什么好原谅的。”

  她静默很久,约莫是哭了,我不晓得,然后她说:“明天一定要来,明天见。”

  那声音还是慢的,就像台上做戏的小旦念词儿一样,只不过她是真实的、恳切的,叫我明天一定要去。

  我把电话还给小曲,自己跑到座位去坐下,又叫了一杯啤酒,一口喝尽了。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决不是酒,白开水要决心喝醉的话,也会醉了。

  小曲搁下电话回来了,一直劝我不要难过。

  我只是缓缓的笑着,我答应了母亲回家吃饭,就替她结了帐,走了。

  我送了小曲回家,然后赶回家吃饭。居然吃得很多。我默默不作声的吃着。这两年来,我学会了吃,但还是不胖,就是为了考试,也不会这么瘦,我老怀疑肚子里长了虫子,像我这种人,瘦也不会是为了其他浪漫的原因。

  我专心的吃着:冬瓜鸡汤、薰鱼、蛋饺、牛肉芥兰,全中国家常小菜的精华。吃了三碗饭,再吃杏仁豆腐、西瓜。这样子吃法,是要肠胃病的。

  然而母亲一直在笑,并不制止我。

  她问:“明天要吃什么?”

  “明天有一个约会,一定要去的,晚上不回来吃饭。下午想吃水晶豆沙包子、荠菜馄饨。”

  妈妈笑了,“唉呀,现在哪里找荠菜去?包子还可以自己做。”她白了我一眼,还是心中欢喜的那种白眼。

  爸爸咕哝着笑了:“你去找呀!”

  我陪爸爸喝了点白兰地,睡了。

  躺在床上,冷气还是不自然的轧轧声响着,我有点迷糊,以后还叫我想谁呢?痛苦不是相思,痛苦是不晓得想什么人才好。硬抓一个人来想,才找了小令,然后她已经快乐地正式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了,叫我想谁?

  我睡着了。

  第二天中午才醒来的。太阳照在窗帘上。窗帘还是那种翠绿色,满室生阴。我应该做什么才好?找一个女孩的电话打过去?约她出来?出来到哪里去?满街都是阳光,应该有第二个婉儿,戴一顶有花的绢草帽,太阳自草缝漏进去,一小格一小格印在她脸上,雪白的牙齿上,太阳在她褐色的皮肤上跳动。

  没有这样的女孩子,我宁可一个人走路。我还没有到人尽可妻的地步,我是一个读书的男人。我抬眼看着天花板,那只纸灯罩就垂在我眼前。啊,这世界上不外只有三种男人,一种聪明的,惹花沾草,点到算数,碰到了贤妻,娶了就算了。第二种是蠢的,腥的臭的都往屋子里拉,然后才后悔个够。我是白痴的那种,脑筋不转变,非要另一个婉儿,或者另一个小令不可,但是这两个人,该抓住的时候,又没有抓住。那时候年轻,总以为不算什么,天长地久,总还有好的,总还有好的。

  我用手拨了拨灯罩,它晃动起来。这样的夏天,给了高庚,又是一幅好画。

  母亲推门进来,说:“唉呀,就等你一个,你却躺在床上胡思乱想,还不起来?有两位小姐来看你。”

  “什么小姐?”我转过头去。

  “你起来就晓得了。”

  我说:“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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