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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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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为意,即使史篾夫家属派来使向我提亲,我还要三思而后行,多半拒绝他。嫁过去做王昭君?从来没这个兴趣。 我走到小露台,终于将几棵仙人掌转了盘,希望以后它们长得粗粗壮壮。 完了我约南施吃晚饭,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我们享受日本鱼生,我将一搭墨绿色的海胆放入嘴中,吃的津津有味。 南施替我倒温暖的米酒。 我摸摸胃:“帝王享受。” 她问:“联络到史提芬没有?” “他到卡萨布兰加主演‘北非谍影’去了。” “你们还结婚不结?” “结是结的,”我说:“针无两头利,各有各的好处,结了婚,总有个人陪着说话,聊胜于无。” “别说得那么悲观好不好?”南施叹息:“我若有了对象,一定尽心对他。” “要不要在背上刺上‘精忠报国’?” “撕烂你这张嘴。” 我说:“有了丈夫,百上加斤,不一定比单身好。” “你现在好了,一边放假,一边等结婚。”南施说:“幸运之神一直跟着你……年轻、貌美、聪明、能干,占尽所有风光。” 我说:“一瓶米酒就令你失言了。” “根本如此嘛。” “你没长我的志气,倒确已先灭了自己威风,来,更尽一杯,”我一仰头喝得杯见底。 南施也轻松起来,“有时候大醉一场,也颇见情调。”她想一想,“就少个人扶回家。” “你就快花痴了。”我警告她。 她笑吟吟的再吃下一块刺身。 我想了一想问:“你认为占姆士?史篾夫如何?” “我一直没见过他。”南施说道。 “你没见过招风耳?” “宝琳,你对他的态度很亲昵呵。” 我不以为然,“我与他很谈得来,如中小学同学般。” “洋人,有点家世……借他的力来巩固你在这殖民地的商业地位,是一个好机会,他在政府里必定有点影响力,人家一句话,你就不必长年累月的等升级了,有便宜好拣就不必太清高,这是送上门来的一个机会。” “可是我都快要结婚了。” “婚后你还得活下去呀,你的生命难道到此为止?史提芬养得活你?他陪你两条灯芯绒裤子走天涯?我不信你那么死心塌地,他是个憨小子,人品是没话讲的,可是你总该知道你自己的脾气,如今你格局也摆大了,易放难收,经过奥哈拉之战,你就该懂得,凡事有个靠山,人家不敢欺侮你。” 我如醍醐灌顶,“是,大姐。” “我这话只对你说,你是聪明人,不会讥笑我是机会主义者,下次你见到占姆士,别在口舌上占便宜调笑,弄清楚他的来龙去脉,让他助你一臂之力,以后出来混,就便当得多。” “我晓得。” 南施干尽了杯中酒。 “你不愿嫁他,而他不能娶你,可是你们是好朋友,易说话。” 她抓起手袋付帐。 我呆呆的回味着她说过的话。 忽然我心平气和起来,回家上了床,竟舒舒服服、平平安安的睡了。 占姆士说过不止一次,我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诉说,我有什么具体的困难?没有,我的烦恼是欲平步青云而不得其法门,那么占姆士可以说是一阵风,能够稳稳地送我上腾王阁。 我既然有这个企图,又有现成的机会,我懂得该怎么做。 我对牢镜子练台辞:“占姆士,你说过帮我的忙,我要的是一份不用上班的工作,年薪一百万,二十个月花红。” 或是:“占姆士,我救过你,你也得救救我,凭你的关系,割一块地给我,年期九九九,另外纯银七千万万两。” 太荒谬了。 正经点,马宝琳,正经点。 ——“占姆士,看样子我要做死一辈子的职业妇女了,占姆士,找好的工作很难,我虽是千里马,也需要伯乐,你可否凭你的关系,替我谋份好差使?” 这是比较则中的说法,我决定这样讲。 我是这样的虚荣,爱往上爬,出人头地,做风头,以致不能达到“人到无求品自高”的境界。 我很惭愧。 平地青云——这条路通往什么地方呢? 我困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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