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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他将我安置在高级住宅区一所美丽的公寓中。一应俱有,给我零用钱,一个电话号码,大事可以找他。

  我喜欢公寓的厨房,宽大舒适,我可以一展身手。

  对于自己的前途,我非常乐观——这是我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我有信心,当这一切过去,我可以回家从头开始再做马宝琳,一个事业女性。

  我是个乐天派,无拘无束,对于生活中不如意的洪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有办法渡过难关。

  最主要是我对占姆士毫无奢求,他给我的,我坦然接受,不论多少,都不伤我自尊。

  占姆士不能给我的,我也不苛求,我们是……老朋友。

  我并不寂寞,驾小车子到处去逛,可以做的事很多,城里名胜古迹特多,博物院、美术馆,到处风景如画,我有种真正度假的感觉,因为我这次真正能够放下屠刀,做个无业游民。

  尤其喜欢逛古董街,一整条街上都有十九世纪廿世纪初不值钱的小货色——一个笔座,一盏台灯,照片本子,一件绣花背心……。

  这些店都叫我留恋,占姆士如果不来找我,我就往那里钻。

  我也计算过占姆士大婚的日子,不远了,我感喟的想,这一切就要化为蔷薇泡沫了,怎么样的来,怎么样的去,王子终于要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

  但是我竟这样的愉快。

  星期三,我出去买作料做占姆士喜欢的烟三文鱼加炒蛋,预备等他回来吃。

  一出门就觉得有人盯我的梢。

  我省觉,头一个感觉是记者。

  但这人不象,伊开一辆小跑车,盯了我几条街,我到肉店,他也到肉店,我买花,他车子停在花档,我朝他看去,他也不避忌,向着我笑。

  我捧着食物与其他的东西向他那边走去, 他居然连忙下车, 礼貌地对我说:“小姐,允许我帮你忙。”他替我捧过大包小包,但是稍欠风度,目不转睛的看牢我。

  我心头灵光一闪,微笑问:“你是亨利?”

  “不,”他笑,“我是爱德华。”

  “啊,你是那个有罗拔烈福面孔的弟弟。”我说。

  他面孔忽然红了。

  “你盯着我作甚?”我问。

  “我想看看占姆士的女友。”他坦白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儿?”

  “妈妈大发脾气,与占姆士起冲突时我在旁听见的。”爱德华说。

  “你母亲雷霆大作?”我心头一震。

  “是。”他仍然笑嘻嘻地。

  我不禁有点担心起来,“占姆士应付得来吗?”

  “你请我吃茶,我就告诉你。”

  “你这个人,贼秃兮兮,不是好货色。”我骂他道。

  “你果然是个美丽的女郎。”他欠欠身,“我非常谅解占姆士。”

  “谢谢你,”我非常喜悦:“你太夸奖了,很会说话。”

  “茶呢?”

  “我又不是开茶店的。”我说。

  “至少让我替你送货。”他说。

  我笑了,上了车。

  他在一旁说:“占姆士说得对,你的确与一般女子大有不同。”

  “少说废话哩,跟着来吧。”我说。

  他嘻嘻的笑,车子跟在我后面。

  我招呼他进屋子,问他要喝什么。我说:“你哥哥最喜欢牛奶与沙滤水,否则来一个马天尼也好,最不喜欢咖啡或茶——你呢?”

  爱德华好奇地打量着公寓,他并不回答我。

  “喂,”我既好气又好笑,“瞧够了没有?”

  他向我挤挤眼睛,“你清楚我大哥,倒是比我大嫂更透剔。”

  “告诉我,你未来大嫂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好奇。

  “一个稍遇刺激,便咯咯乱叫拍起翅膀的小母鸡。”

  我一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实在太年轻无知,而大哥实在太老成持重,站在一起,非常可笑,上星期合家去参加表弟的婚礼,在教堂门外,大哥站得似一尊石像,而她却不停东张西望,按帽子拨裙子,母亲立刻皱起了眉头……”爱德华说得活龙活现。

  我笑说:“瞧,堂堂一个女勋爵,在你们嘴里尚被诋毁得这样,啧啧啧,将来说起我,还不知道不堪如何呢?”

  “谁敢说你坏话?”爱德华讲得诚心诚意,“女勋爵不过是世袭的,又不需要品德学问,就象我,说不定时个坏小子。”

  我看住他,只好笑。

  “大哥年薪才二十九万美金,据说在香港,做小生意也不止赚这个钱,你既不是为他的财,那一定是喜欢他的人,是不是?”

  我不答。

  “但是他这个人是出名的讨厌,没有人喜欢他,你为什么是例外?”

  我笑吟吟说:“你打听这些,不是想得了消息出卖给小报吧?”

  “毫无疑问,你是个漂亮的女郎,连母亲都说,你的美貌使她不忍太过责怪占姆士……”

  “你的话真多。”但不讨厌,“而且夸张。”

  “我则喜欢你的肤色。”他凝视我。

  “皇室婚礼进行得如火如荼了吧。”我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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