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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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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悲哀的答:“你收留我作报夙仇的工具,而占姆士,他利用我争取自由。” 梵妮莎大笑起来,但那笑声中充满哀怨,我听得惶恐,站了起来。 她握住我的手,“宝琳,你比我聪明,我被菲腊追求的时候,因过分相信自己的美貌与魅力,竟没有想到这一点。宝琳,菲腊厌倦皇室生涯,到今日我发觉我不过是他逃脱那个环境的籍口,我背着一身的罪名,有苦自知。” 我怔怔的看着她。 “让我们希望占姆士不一样的。”她苦涩的说。 “他到什么地方去了?”我问:“他可是真的大马球去了?” “他去排练大婚典礼。”梵妮莎坦言说:“他的母亲在那里监视着。” 我问:“我在这里干什么?” 梵妮莎诧异的说:“等他吗,想所有的情妇一般,等。” 我至为震惊,良久不能说话。 梵妮莎觉得不忍,连忙安慰我,“占姆士会善待你,他们都是大好的情人。” 我也只好笑了。普通人再浪漫,也不会出动直升机来把女朋友带回头。 梵妮莎再倒给我一杯酒,说:“干杯。” “干杯。”我说。 那夜我躺在舒适的客房中,睡到半夜,还是不能决定是否要做一个逃兵。 玛丽皇后陛下应当比我更尴尬吧,这是我唯一的快感。 第二天清晨,梵妮莎亲自为我捧早餐进来,还有一大束红玫瑰。 “亲爱的,”她坐在我的床头,“占姆士送花来。”她穿着桃子色的露胸缎长袍,简直是性感女神的化身。 我说:“我是乡下人,非得刷了牙才能吃东西。”顺手摊开报纸,头一版便看到占姆士的照片。 梵妮莎连忙抢过报纸,她说:“占姆士真人比上照好看。” 我默然,注视他照片身边的那个人。 “来,起床打扮打扮,在巴黎,如果不是从早玩到晚,简直辜负了好春光。” 我掀开真丝被起床。 “我介绍你见菲腊,”梵妮莎愉快的说:“他是个可人儿,你会喜欢他,他的一管鼻子长得跟占姆士一模一样。” 我披上袍子,觉得自己简直与梵妮莎混得成一家人了。 菲腊也不过只比占姆士大两岁,他比占姆士更加公子哥儿,且少了那份老成,他过来吻我的脸颊,又吻梵妮莎。 他闲闲的态度使人以为他认识我已有一段日子。 他说:“占姆士最近风头劲得很哪。” 梵妮莎说:“你这个讨厌的人,离了那边,又舍不得那边,若不是他们天天伸长脖子等我俩分手,我早去跟了阿拉伯油王了。” 一早便打情骂俏,很有生活情趣的样子。我只是转动着茶杯杯子,不发一语。 菲腊凝视我,“他们东方人的眼睛,阴沉沉的,里面仿佛有三千年的历史,再也看不透瞧不明白的。” 我抬起眼睛,仍然沉默,在遇见占姆士之前,我不过是一个活泼的平凡的职业女性,现在我已成了半个传奇女人。女人的时价朝晚不同,视她们身边男人的身份贵贱而定。 菲腊说:“宝琳,你不用紧张,日子久了,你会发觉,我们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一样为琐事担心,一般的举债渡日,贪图享受,举例我本人来说,实在跟市面上的二流子毫无分别。” 菲腊吐吐舌头,“我们两个在巴黎的名誉坏透坏透,但人们仍然敷衍我们……虚伪的大千世界。” 我明白,这些人是害怕菲腊会忽然得势。在香港,放太子帐的人也多着。 下午梵妮莎陪我去买衣服。在著名的时装屋内,模特儿穿着最新的时装在厅堂中卫少数的顾客表演,梵妮莎兴奋地指指点点,向我推荐,其实她不知道,我身边一个钱也没有。 英俊潇洒的时装设计师来到梵妮莎身边,她与他耳语,瞧他们的眼神,就知道在议论我,我一笑置之,既来之则安之,乐得增广见识了。 那位象电影明星般的设计师立刻对我另眼相看,蹲在我身边为我解释:“这件金黄的羊皮迷你裙是最新的,用途广泛,适合夜间也适合日用,柏隆玛毕加索有一件。” 梵妮莎在一旁听了便讪笑:“她穿了我们也得跟着穿?她爹穿过又不同。” 我心情再沉重也笑出来。 设计师知道说错了,很嗲的推梵妮莎一下,我这个人的小家子气露了出落,看不惯,顿时皱皱眉毛,梵妮莎看到了,便建议去吃茶。 我已觉得百般无聊,这种生活完全不适合我——漫无目的,吊儿郎当,在一个陌生城市中,举目无亲的糜烂下去…… 菲腊见到了我,立刻知道我不开心,很知趣的问:“思家吗?”跟着说了许多笑话。 他们如此哄着我,也不外是因为占姆士的缘故。 我勉强笑道:“你们的食谱仿佛只包括鱼子酱与三文鱼及香槟。” 梵妮莎笑说:“伊想念杂碎及咕噜肉呢。” 侍者将菲腊请了过去听电话,菲腊匆匆回来跟我说:“宝琳,占姆士来了,你快跟我走。” “叫他来这里。”我抬起眼说。 菲腊先一怔,显得不耐烦,随即按捺这性子轻轻跟我说:“他不方便露脸,你总得多多体谅他。” 我无言,因他说的也是实话,我跟了他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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