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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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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生便不作声,他们那一帮十多岁的人已经十分懂事,立即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梁家不好客。 没有人去过梁守丹的家。 于新生问:“那么,要不要到我家来?” “心扉,他终于单独约会我了,我当时立刻答应下来,事后又后悔,现在我不乏可穿的衣裳,但是,我仍然胆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守丹,大方一点,自然一点,不会说话不要紧,不要讲太多,记往时刻维持微笑。” 于新生问:“你还在与那位作家通信吗?” 守丹点点头。 于新生诧异:“作家们那么有空?” “那是她的工作,她主持一个读者信箱。” “每个读者的信都答复?那是艰巨的工程。” “她很尽责。” “我觉得她简直伟大。” “也许,”守丹想一想,“她特别喜欢我。” 于新生心中仍有疑点,但已不便多问。 “心扉,于家真是可爱,那种老房子已经绝无仅有,于伯母把地方收拾得一尘不染,窗明几净,墙壁上挂着字画,天花板高高,我没有说什么话,只是坐着微笑。” 于伯母的法眼上下打量跟前这位少女,她只有新生这个儿子,不能叫人带坏了他。他是她半夜起来喂三顿奶养大的宝宝,即使已是少年,到目前为止,仍然属于母亲。 她是一个精明的女子,女性到了中年,一般都十分精刮,因为在这个年纪,实在不容吃亏。 少女出奇地文静秀美,真是少有,虽然在笑,却没有欢容,她十分拘谨,有点心事重重,于伯母的结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 于伯母比较喜欢单纯开朗,功课十分好,相貌忠厚的女孩,梁守丹不合标准,可是年轻人总爱美少女,做母亲的有什么办法。 一时各人都有心事。 于伯母感喟做人母亲不容易,一辈子担心事,这么大了,又怕他结交损友,选错对象。 守丹总算见过伯母,且不论将来发展如何,于新生目前对她是认真的,他不见得把所有的女同学往家里带。 临走的时候,于先生下班回来,亲切地问好,留小客人吃饭,守丹眼都红了,有父亲多好,凡事有人作主,有个靠山。 她当然知道不是每个人的父亲像于伯伯,但她相信如果她的父亲在生,必不比于伯伯差。 离开于家的时候,她又接受了现实,毕竟父亲过世已经良久,而且,她也活下来了。 于新生笑笑对她说:“你想得比别人多。” 守丹也笑:“其实我什么都没想过,我这人是聪明面孔笨肚肠。” “真的?” “别人可以不相信,你非相信我不可。”守丹十分认真。 于新生有点慌,连忙说:“我相信你。” 他从没见过气质那么特别,容貌那么美的女孩子,在电影与画报中也找不到,他愿意把她宠坏,只怕她不接受。 守丹苦苦地笑了。 在家,罗伦斯洛成为常客,不知恁地,守丹不讨厌他,他其实是个很能干的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懂得一点,人情世故,尤其精通,办事能力强,也许在这年头,做傍友也需要才华,奴才奴才,也是个才,同人才不过一字之隔。 罗伦斯洛无形中成为她们的跑腿。 连招莲娜也尊重他,没有他做中间人,她到不了今天,做了六年的公司给她两个选择:辞职,或是被辞,她选择前者。 当年梁百思的旧友做保人荐她进那间公司去当差,五年人事几番新,那些好心人移民的移民,转职的转职,退休的退休。人一走,茶就凉,连带招莲娜也站不住脚。这些年来她并没有充实自己,公司想叫她走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且不论工作成绩,这个打扮浓艳的中年妇人实在不合公司形象,外头有大批眉清目秀的大学生待聘,换血是当务之急。 况且招莲娜办事的能力有限,人缘欠佳,这些缺点,如果有一个能干的男人包庇,根本不算缺点,可是出来做事,这些缺点便是死罪。 招莲娜终于被判死刑,失了业。 是罗伦斯洛救了她。 他叫她不要再顾脸皮。 招莲娜凄厉地笑,比哭还要难听:“阿洛,我早已是光棍,还顾面子里子?” 于是她跟他出来跑。 守丹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他说:“叫我罗伦斯。” 这倒也好,他叫她守丹。 “我管侯书苓叫什么?” “大家都叫他侯先生。” 招莲娜兴致勃勃:“我呢,我叫他什么?” 守丹有时觉得母亲就是这点天真。 果然,罗伦斯揶揄,“叫他小宝贝吧。” 招莲娜变色。 过半晌,她又问:“合同呢,为什么拖那么久?” “原来是三五天可以做出来的事,”罗伦斯似笑非笑,“拖了一个多月,大概是侯先生想你们先习惯了排场享受,届时非签下名字不可。” 招莲娜悻悻然,“我马上可以签给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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