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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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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你,走开!”又对约翰说:“你,坐下。” 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 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 “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 约翰悻悻地说:“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 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 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 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 我用全力拉住约翰,“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 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 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 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 傅于琛选对了人。 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 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 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 “我得罪你?” “不,自己心情不好。” “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 “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 “是。” 非这样不能入睡。 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 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我哄他,“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 “令尊呢?” “不知道,没人告诉我。” “照片也没有?” “一无所有,一片空白。” “那也好。” 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 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 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 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 6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 “什么样灰色的论调!” “世界根本是灰色的。” “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 “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 “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 “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 “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 “你们……有无说起我?” “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 “他有没有说要结婚?” “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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