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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我连忙说:“朋友是不一样的,叶成秋不是这样的人。”

  “女人最怕男伴从前的朋友,怕你们老提着从前的人,从前的事,非得想办法来隔绝了你们不可,除非你懂得做人,以她为主,我可做不到,办不到。”

  这话里有许多感慨,有许多醋意,我不敢多言。

  “我送你下楼。”我说。

  叶成秋站在车子外。

  现在肯等女人下楼来的,也只有叶成秋这样的男人。

  他说:“我初初认识你母亲的时候,之俊,她就跟你一样。”

  我温和地说:“其实不是,叶伯伯,那时候母亲应与陶陶差不多大。”

  “但陶陶还是个孩子。”

  “她们这一代特别小样。”

  “会不会是因为你特别成熟?”他笑问。

  “不,我不行。”我把手乱摇。

  叶成秋说:“之俊,你有很大的自卑感。”

  “我不应该有吗?我有什么可以自骄?”

  叶成秋笑,“总之不应自卑。”

  今夜不知怎地,我的眼泪就在眼眶中打滚,稍不当心用力一挤就会掉下来。

  最受不了有人关注垂询。

  受伤的野兽找个隐蔽处用舌头舔伤口,过一阵子也就挨过去了,倘有个真心人来殷勤关注,硬是要看你有救没救,心一酸一软,若一口真气提不上来,真的就此息劳归主也是有的。

  他上车载了母亲走。

  在电梯中,我觉得有一撮灰掉在眼中,还是滚下一串眼泪,炙热地烫着冰冻的面颊。

  真肉麻,太过自爱的人叫人吃不消,女儿已随时可以嫁人,还有什么资格纵容自己,为小事落泪。

  我温习至凌晨不寐,天露出鱼肚白时淋浴出门吃早餐去。

  考完试步出试场,大太阳令我睁不开双目,睡眠不足的我恍惚要随吸血伯爵而去。

  “之俊!”

  我用手遮住额角看出去。看到罗伦斯给我一个大笑容。他坐在一辆豪华跑车里。

  “唉,”他笑着下车,“之俊,原来你是杨之俊。”

  我坐上他的车,冷气使我头脑清醒,簇新的真皮沙发发出一阵清香。

  “是,我是杨之俊。你不是一早就晓得?”

  “之俊,我是叶世球啊。”

  这名字好热,他面孔根本就熟。

  “唉,我是叶成秋的儿子。”他笑。

  轮到我张大嘴,啊,怪不得,原来此花花公子即是彼花花公子。

  “之俊,”他好不兴奋,“原来我们是世交,所以,有缘分的人怎么都避不过的,我总有法子见到你。”

  我也觉得高兴,因对叶成秋实在太好感,爱屋及乌,但凡与他沾上边的人,都一并喜欢。

  怪不得老觉得他面熟,他的一双眼睛,活泼精神,一如他父亲。

  “你是怎么发觉的?”我问。他略为不好意思,“我派人去查你来。”

  我白他一眼。就是这样,连同吃咖啡的普通朋友也要乱查。他大概什么都知道了。

  “我们现在可以做朋友吧?”

  “朋友没有世袭的,叶公子,我同令尊相熟,不一定要同你也熟。”

  “咄!我信你才怪,女人都是这样子。”

  “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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