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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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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人,硕人……”他也非常难过,“我也详尽考虑过,是否能够脱离南星的生活形态,来到地球……” 我抬起头,“怎么样?” “我一来,就回不去了。” “你可以来吗?”我抬起头,诧异的问。 “可以,我们以前,也有人来过。” “谁?谁来过?” 他避而不答,“南星人的心态与地球人一直有相似之处,我们一直为地球人的热情豪爽肆意所吸引,就在我们住过的星球上,有一个女孩子‘拖世’来到地球,再也不愿回去……” 谁是南星七号以前的居民? 他们住在那个地方,就以那个星球命名。 七号? 我忽然想起来,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排行第七,从天上来到人间,眷恋地球人的生活,构成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被传颂至今日,我呆住了。 南星苦笑,“自从那次之后,隔了许多日子,我们都视地球为可怕的引诱陷井,当我要做实验的时候,也为长辈所反对。但我完全被地球人迷惑,所以不顾一切地争取我的理想。来到地球收集资料,为了证明地球人的生活方式毫无特色,不值得戒备,但不自觉地,也跟着前人的路走下去。” 我说:“也许你们南星人的生活太枯燥了,根本不是地球人的错。” “也许是。”他苦涩的说。 我摊摊手,擦干我的眼泪,“毫无疑问,她是一个勇敢的女子。” 南星自然听得出我的言下之意。 我问:“后来她的生活如何,你们知道吗?” “我们不知道,她作出她的抉择之后,完全失去南星人的能力,她的电波再也传不到我们这里。” “我倒听说过她的故事。” 南星逼切的问:“她快乐吗?” “她结婚生子,丈夫对她很好,这是她的选择,可以想象她是愉快的。” “但是地球人的生命是那么短促。” “在躯体死亡之后,你们可以另外挑选新的躯体。” “不,不可以,”他悲哀的说:“进入地球人的躯体之后,受其结构的干扰,再也不能出来重新活一次。” 我啊地一声。 难怪他不肯为我这么做。 他此刻像神仙一样,何必为我来到地球历劫生老病死。我怎么能够要他作出这么大的牺牲。 “你们是长生不老的,”我问,“是不是?” “可以那么说。” 我微笑,“我们地球上有许多东西,也长生不老,像一块石头,一团铁,一堆泥。” 他沉默。 “什么时候要回去?” “我只能逗留这么久,马上就要走了。” “回去另外做一个实验论文,别胡思乱想。” “我懂得。” “南星,”我吸一吸鼻子,“假如在地球上,能够找到像你这么投机的男人,我一定苦苦追求他,嫁给他。” “谢谢你。” “南星。” “硕人。” 我可以感觉他在消失之中。 我用手掩住面孔,直到完全失去他的影踪。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放开双手。 电话铃激情地响起来,催人去听,真霸道,无论我们在做什么,电话第一,只要它一响,从浴缸里都要跳出来答应。 我冷冷看它一眼,决定不去睬它。 对牢镜子,我同自己说:头发太长了,何不去剪一个时髦的短样子。 还有店铺都在大减价,为什么不趁机会去买些新衣裳? 我还得活下去,这种小挫折,往后想起来,一定会轻描淡写的觉得如一场春梦,既然如此,如今又何必太看重它得失。 话归如此,我还是十分沮丧。 爱上了外太空的一束电波! 太滑稽了。 我深深的叹一口气。 如果说我这束电波比我所遇见的一切地球男人更可爱真挚,真是会被人用石头扔死。 以后的生活不会一样了。 认识过南星,到过他的家,还想在什么人身上寻找刺激呢? 我真笨,我甚至不懂得利用南星,照说随便叫他给我几条方程式,我就可以发财了。不需要很伟大的东西,譬如说一只真正根治蛀牙的牙膏,或是百分之一百有效的去皱霜,这种小但极有用,日常生活中非常需要的小发明,他一定是知道的。 那我就可以做富婆了。 但我却忙着谈恋爱。 我与我那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 连谭世民都说我太不懂时务,但是我不肯利用老谭,是我的高格--我并不爱他。 若果我爱上老谭,叫所爱与爱我的人为我作一点服务,在道义上,是人所认可的。这个界限非常微妙:嫁到有本事的丈夫,为妻者衣食住行全部获得供应,这是她合法的福气,如果那个男人不是她正式的配偶,她的身份便立刻暧昧起来。 地球人的道德观念真是滑稽,这社会制度并不是最好的制度,但没有它也是不行的。 我与南星相聚的时间何其匆匆。也许他不这么想吧,他对我的来龙去脉再清楚没有。 小四来看我。 “小三呢?” “在大屿山露营。” “这种天气露营?” “表姐,在未来世界里,人们都生活在空气调节的空间,有人不小心,在室外碰到阳光雨露,竟然病了,不久更一命呜呼。” 我没好气,“怎么,算是讽刺我?还是讲科幻故事?” “表姐,你倒说说看,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小四问。 “当然有!”我如斩钉截铁般说。 “你相信卫斯理是不是?”他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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