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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君亦寒沉默良久,再开口却说道:“我下个月就要成亲了,你们来观礼吧,回去也好想想你们的亲事该怎么办?不过,我猜‘白大小姐’这辈子是不会成亲了吧?”

  “为什么?”白毓锦一开口就觉得自己是中了他的圈套,居然被他带著走了。

  君亦寒诡笑地说:“因为我想像不出你穿著一身大红喜服,盖著喜帕,袅袅婷婷、含羞带怯的样子。”

  “去死。”他拽过手边一个玉瓶就砸了过来,邱剑平快如闪电地冲到君亦寒面前伸手一接,将玉瓶接到手中,叹气道:“就算你家财万贯,也不要随便动手砸东西,好歹问清了价钱。”

  君亦寒挑著眉毛,“我说的不对吗?”他的眼睛虽然看著白毓锦,却好像穿过他看到了一个更幽远的地方,“其实……我是真的很期待看到那一天啊。”

  白毓锦所有的怒气骤然平息,从他的语调当中,恍惚察觉到一丝特别诡异的味道。

  亦寒这大石头到底在琢磨什么呢?他总将心事藏得像海一样深,让人探查不到最底,但是又隐隐地勾起了他的兴趣。

  这石头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改变的?是从为了那个女贼而来找他帮忙,还是从神兵山庄出来之后?

  反正他是变了,由内而外,真的变了。

  君亦寒的大婚就在一个月后举行。

  那一天真是东川几十年来不曾有过的热闹景象,先不要说来往道喜的宾客多达七八百人,就是那门口迎亲的仪仗,也已从东川的东城一直延绵到了西城,望都望不到头。

  新娘子呢?据说来得最奇特,不愧是神兵山庄的小姐,排场极为盛大,是以八匹白马拉著银顶金流苏琉璃窗户的马车,前后的随行护卫足有两三百人。

  最奇特的是随护的人都是一身黑衣,无论男女都腰配短刀长剑,乍看真不像是来送亲,倒像是来打架的。

  路两边看热闹的民众百姓见到这样的送亲队伍,急忙纷纷站列开,唯恐碰撞到他们,惹来杀身大祸。

  当新娘的马车停在君府门口时,方玉华以君家女眷的身份出门迎新娘下车,马车车门打开,众人屏息凝气,只见一道倩影静幽幽地从车内走出,站在早已为她铺好的红锦之上。

  只这几个动作,那风姿和气韵就足以叫所有人原本闭紧的嘴巴都不由自主地张大。虽然新娘的面容被火红的盖头遮住,但是这叫人对盖头之后的容颜就更加心生仰慕。

  方玉华握住伸向自己的纤纤玉手,微笑道:“司马小姐,我是方玉华,亦寒的堂嫂,亦寒已在里面等候你多时了。”

  “知道了。”平平的、毫无感情的三个字,似从地下最深的泉水处流淌而出,冷到人的心骨里去。

  所有人,包括方玉华,都不由得为之一怔。该是怎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声音?

  雪白的丝履从长裙下露出圆圆的鞋头,司马青梅大概是已经等不及了,率先迈步走进了君府高高的大门。

  方玉华急忙跟上,在她旁边耳语,“按照君家的礼仪,前面还有跨刀和趟火两道俗礼,意味新妇进门就要与丈夫并肩同行,有苦同吃,有难同当。”

  司马青梅停了一下,问道:“那丈夫要做什么?”

  “丈夫……此时应该接受妻子的行礼,从此妻凭夫贵,妻以夫荣——”她话还没说完,却听到司马青梅好像冷笑了一下。

  “堂嫂,既然你也说这是俗礼,就还是免了吧,江湖儿女不信这个。更何况,凭什么要让女子一人发此重誓,男子就心安理得地受之?”

  她的话让方玉华不由得怔在那里,眼睁睁地看著她绕过刀山和火盆,最后迳自走进大堂之中。

  大堂内的人见新娘子居然自己一人独“闯”进来,都惊得张大眼睛,又纷纷后退。

  君亦寒微微一笑,从众人中走出,走到司马青梅的面前,低声道:“你还真是惊世骇俗啊,娘子。”

  “你该知道你娶的是谁。”红盖头之下的人轻声回应。

  “我知道。对你,是不该以俗世礼节相待,毕竟你是神兵山庄的大小姐嘛。”他悠然笑著,拉过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颤抖了一下,指尖冰凉,她手腕上的玉镯与他手腕上的那柄翡翠钥匙碰撞在一起,叮当作响,成为大堂内唯一可以清晰听到的声音。

  原来,四周是如此的安静,静得仿彿除了他们之外再也没有别人了。

  他端起身边丫鬟所托银盘中的两杯酒,交给她一杯,“饮过这杯酒,你就是君夫人了。”

  雪白的玉手从绣著金丝锦云的红袖中伸出,像一幅画,接住了那只金杯。她将杯子端进红盖头之内,外人只依稀可以看到她薄薄的红唇,抿住了杯缘,似在一点一点地啜饮。

  大概从没有哪个新娘子可以将一杯新婚的喜酒喝得如此漫长,长到周围的所有人都开始暗暗怀疑,是不是新娘子不愿意成亲?

  终于,她亲自将金杯放回银盘中,依旧以无色的声音问:“可以了吗?”

  此时他早已将酒饮干,笑著吐出两个字,“礼成。”

  从此之后,他是她的夫,她是他的妻,酒已喝下,就代表两个人之间已被无形的锁扣牵绊、紧锁,谁也不能后退,谁也不能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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