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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女人的青春是不可以拿来开玩笑的,我将不允许自己轻易坠入情网!☆★

  爱情是一条漫漫长路,有时跌倒了,但仍要爬起来,拍拍身子,继续往前走,除非你在路上遇到合适的人,和他结婚了,离开这条路,否则还是得落寞的独自前进。

  窗外细雨霏霏,今天又是个湿冷的天气,我蜷曲在棉被里不想起来,却敌不过闹钟越来越大声的攻势,顺手关了它后,我也悠悠自睡意中醒转。

  觉得灵魂好似离开躯体般,整个人昏昏沉沈。但还是勉强自己集中精神,爬起床上班去。

  慢慢的穿好衣服,刷牙,洗脸,要不要吃早餐?

  不要好了。明知自己在折磨自己,却仍旧不想改变。

  从小凯和我分手搬离这里后,我就过著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原本一六五公分,五十公斤,现在已瘦到四十五公斤了。

  同事们天天在办公室喊著要减肥,真想告诉他们这个好方法──谈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再失恋,保证不瘦个五公斤才怪!

  呵!忍不住笑出来,没想到我林文琪还有一些幽默感,没有随著小凯离去而消失。

  头带著厚重的安全帽,穿著雨衣,脖子上披了一条围巾,手也戴上了手套,这些装备还是抵抗不了寒冷,我觉得冷风还是直接穿进骨子里,因此,缩著身子,用时速二十的速度往公司的方向骑去。

  到了公司,又迟到了!但没有关系,因为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采责任制,上下班不用打卡,迟到几分钟,是家常便饭。

  “大家早!”我大声的喊。

  “小琪,早,你又瘦了哦!”

  “小海,没有啦!你多心了。”

  “小琪,我的早餐给你吃好吗?”

  “我吃饱了,谢谢你哦!”

  小海是负责美术编辑的同事,身高一七○公分,长相普通,唯一吸引人的是他体贴女生的心思,在现在这种沙猪主义氾滥的时代已很难找了。

  女人的直觉告诉我,小海对我有某方面的好感,但我今年二十五岁了,他小我三岁,我不是王菲,不喜欢姊弟恋,所以对于他的示好,总是躲得远远的。

  活了二十五个年头,还没有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这是我最大的耻辱,我暗自下了决心,绝对不能再随便动了真心,除非他是我今生要嫁的人。

  女人啊!可是不能拿青春开玩笑的!

  走到自己的办公室后,即开始忙碌的一天。工作,真是治疗失恋的良方,堆积如山的工作,可以让人暂时忘掉失恋的痛苦。

  其实工作本身就是我的兴趣,我热爱写作,担任文字企划,利用本身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再加上一些编排计划,即可完成工作。对我而言不但无压力,还可训练我写作的功\力,因此我很喜爱这份工作。

  今天下午要到一家公司谈一件新case,转头看往窗外,洗涤过的大地干净美丽,天空积云如海,阳光却穿透云层洒落金光,应该是不会再下雨了吧!

  真是好兆头,我开心的想。

  ★☆不打不相识,不是冤家不聚头。☆★

  文人的眼睛所看到世界和一般人眼观之处总是不同;文人的心思则永远比常人细腻……

  午后,云层逐渐散去,阳光在天空和煦的照射大地,太阳晒得人暖烘烘的,令人想学小猫般躺在屋瓦,庸懒的享受冬日的温暖。

  我准时走进这栋位在小东路上的商业大楼,进入巧匠电脑公司。“你好,我是草莓酱广告公司,请问李总在吗?”

  “在,请跟我来。”

  我跟随著这位美丽又婀娜多姿的秘书小姐的脚步,并在心中偷偷的猜想她的身材,

  一六八公分,34·24·34,她长得和明星林心如有点像,又有模特儿的身材,没有去当明星真可惜。假如我是男的,一定喜欢这种类型。

  进了总经理办公室后,我马上中止脑海中胡思乱想的思绪。该专业时,我是绝对正经的。

  “李总,您好!”

  “林小姐,你好。”

  第一眼看见李总时,心中不禁怦然心跳,我想只要是正常女人皆会有此反应吧!

  这位总经理感觉上大约只有二十七、八岁,英俊大方,神采迷人,颇有汤姆克鲁斯的味道,只是眼珠是黑色,并且身高却比阿汤哥还高,应该有一八○公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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