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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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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崇拜红霓的年轻女孩甚至发出了不敢置信的惊叫:“天哪!红霓居然跟‘男人’亲吻!” “讨厌!人家不要啦!”另一个女孩气急跳脚道。 热力四射、明朗俊俏的红霓一向是这群少女的梦中骑士,怎么可以跟男人接吻?!龙云鹏的吻一如他的人——霸道、需索,不容对方拒绝,充满了自信与技巧。 一向采取主动而且不缺乏对象的红霓惊讶的发现:她并不讨厌龙云鹏的吻—— 这种说法似乎不太正确,“不讨厌”甚至可以用“还满喜欢”来代替——被吻,对她而言还是个崭新的体验。 经验丰富的龙云鹏灵巧地挑逗她,另一只手来到她的颈后,半强迫式地索取回吻,亲昵的肢体语言隐含霸气和一丝不耐。 误把红霓的平和反应当作是投降讯息——女人终究是女人呵!一个吻就吓住了,这个胜利也来得太快了、太容易了些!龙云鹏不免失望地想。 同红霓甚至没办法回吻他……心念尚未做出适当对策时,胃部的一记重击令他闷哼出声,提早数秒结束了这个长吻。 他错估了红霓的心性! 红霓的热情一向来得急也去得快,一旦被吻的新鲜感消褪以后;她就不耐烦担任被动的一方,迅速出手解除被箝制的状况。 龙云鹏讶异地看着她明亮的笑靥,完全没有一丝女性该有的矜持或羞涩,他再一次地发觉红霓是不按牌理出牌的异类! 红霓倏然出手揪住了他的领带,笑吟吟地开口:“我还有让别人‘更有聊’的话题……” 预期中的拳脚功夫并没有施展在龙云鹏的身上,在众目睽睽的惊呼声中,红霓大胆热情地主动亲吻龙云鹏,夺回了主控权。 许久之后,龙云鹏才找回足够的定力,不怎么高兴地承认:周红霓的反应又为他上了一课——富有侵略性的不仅只有男性而已! 每月的十日、二十五日是大圣固定巡视店面、查看帐册的日子,既然混迹江湖,手下一大票弟兄当然全靠他吃穿用度;金钱开支无法节省就只有想办法开源了。 于是,在“高人”指点之下;大圣早从十年前使插手娱乐事业,举凡酒店、PUB、宾馆、怕青哥、电玩等游乐场,都经营得有声有色,成为帮里最大的经济来源。 这也是黑社会分子能否由小卒子转型为大哥大的关键——不事生产、欺压良民、鱼肉乡里的是“流氓”,更下流的只能叫“混混”;真正能够扬名立万被道上弟兄尊称为“角头”、“大哥”的一定是任侠好义、豪气干云的好汉,绝对不可能去欺凌善良百姓。 或许在某些卫道之士眼里,这些生意仍是伤风败俗的特种营业,但是至少能够让弟兄们有口饭吃不致于扰民;也算是促进“经济繁荣”、“维护治安”吧!大圣自嘲。 按照路途远近的巡视行程,大圣先后看过了两家酒店、一间柏青哥,总感觉到负责看场子、围势的弟兄们不太对劲,说话吞吞吐吐的似乎有什么隐衷,而话题始终大同小异—— “老板……周小姐她……她近来……呢!还好吧?” “老大,大姊头她最近好象……很少到堂口去走动--”“董欸,您最近是不是比较忙?都没有照顾大姊头--”接二连三的迂回“问候”令原本漫不经心的大圣皱眉,蓦然想起他已经有好多天未曾被红霓“骚扰”,哈!难怪他这几天总觉得神清气爽、精神奕奕! 能够这种耳根清净真是该谢天谢地! 当他走进PUB的办公室时,类似的开场白又再次出现—— “大哥,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又来了! 大圣叹了口气放下帐簿道:“说吧!这次红霓又惹了什么祸?” PUB负责人安东的表情像喉咙硬了颗水煮蛋般滑稽,半晌说不出话来。 “说呀!”大圣不耐烦地催促道。 “……大哥……您知道了?”安东犹豫不决地反问。 “我看差不多全台北的人都知道了。”他没好声气道。 “红霓大姊她……她……”安东欲言又止,“最近常在店里消遣……” 八成是帐单问题!大圣暗忖道。 红霓有个坏习惯,她常在玩得高兴的时候挥霍请客,就算是陌生人也一样有分,在他的店里“记帐”往往是一长串天文数字。 谁叫他曾允诺让红霓插暗股、分红利——军警界的高阶人物大多是周老爷子的门生,挺卖红霓面子,只要他的店循规蹈矩,别太张扬过火,黑白两道也相安无事——两相权衡,就当他上辈子欠红霓的吧! “我不是早告诉过你们了吗?红霓要签帐的话随她去,再从帐目上抑就没事了。”大圣皱眉道。 “不是的……大姊她……有带朋友来……”安东的声音像蚊子叫,迅速补充一句:“是男的!”男的?很稀奇吗?!大圣迷惑地想:世界上的人口有一半以上是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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