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说明文的命题角度和解读方法

作者:朱正连




  相对于记叙类文章而言,说明文比较质朴、平直,行文不会曲折,更不会故意制造悬念,或运用众多的表现手法。说明文的命题角度和解读方法有其自身的特点。要熟悉其命题角度,掌握解读方法,我们就要有开说明文这把锁的几把钥匙:
  
  第一把钥匙:把握说明的对象
  
  分析说明文,首先就得知道文章说明的对象(内容、中心)是什么。如何认识说明的对象呢?
  1.看文章的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纲,一篇文章说明什么,标题应该告诉读者。然而,文章的多样性决定了文章标题的复杂性。所以,有些文章的题目需要经过一番分析才能准确认识说明的内容是什么。
  比如2003年江苏连云港《落雪之声大如雷》一文。如果对标题不加分析,就会对说明的对象作出错误认识。经分析,这篇文章既不是写雪落地的声音,也不是写雪落地的声音大如雷,而是写雪落地声大如雷的原因。这就是说明的对象。这种文题在中考中是很多的,我们一定要分析清楚。
  2.看文章的开头。中考选文常没有标题,要认识说明的对象,文章开头的一段或几段文字非常重要。这当中尤其要注意作者提出的问题,因为这是作者故意提出的,目的是开启下文,这个问句就交代了说明的对象。
  比如2003年辽宁中考选文,没有标题,文章的说明内容就在第一段的问句中作了交代。
  “回雁峰,南岳七十二峰之首,北雁南飞,到此为止,故而得名。……为什么衡阳以南雁声甚少?这里是有科学道理的。”
  3.看中心句。不少说明文的考题,常要求考生回答某个或几个语段说明的内容。如何准确地找到答案呢?找中心句。用中心句来概括说明的内容是说明文的特点之一。这样的例子,课内课外的说明文很多,这里就不再举了。
  
  第二把钥匙:认识对象的特征
  
  把握了说明的对象,还只是阅读说明文的第一步。这一步不难走,认识说明对象的特征才是关键。所谓特征,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标志。说明文就是围绕事物的特征展开说明的,特征是说明文的核心。如何认识对象的特征呢?
  1.看修饰限制的词语。有些说明文介绍说明对象并不是只交代一个名称,而是在其前面用几个词语,多方面修饰、限制说明对象,这些词语必定揭示说明对象某方面的特征,我们要找事物的特征,就找这些词语。
  比如2004年青海湟中县实验区《“能吞能吐”的森林》一文,森林的特征就是“能吞能吐”。
  2.看文章的结构。说明文尤其讲究条理,其清晰的层次结构可帮助我们认识事物特征。有些说明文介绍的事物复杂,涉及面广,在具体说明时,事物的各个方面将通过层次结构的安排分别加以说明。就全文说明而言,每个方面都有各自的说明中心,找到反映这些中心内容的词句,就找到了事物的特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事物的特征就有几个。
  比如2003年青岛《气候的威力》一文,文章在交代了说明的对象——气候的威力后,就从三个方面,用三段文字,分别对其特征加以说明:风大而狂、极度寒冷和变幻莫测。
  3.分析文意,看准地方。有些事理性说明文的对象比较抽象,其特征不易看出。比如近年来中考常有环保类、病毒类的说明文,这类文章所说明的事物本身很复杂,因而特征也就不明显。我们遇到相关考题,除了要仔细分析文章的意思,透过词句表层,揣摩作者的意图来认识事物的特征外,还要知道到文章的什么地方找事物的特征。到什么地方找呢?记住一句话,说明文是围绕对象的特征展开说明的,也就是说,一般要先交代特征,然后展开具体说明。所以,先看文章标题;标题没有就从开头段落里找;如果段落说明明显的话,就在分析结构时,从段落的中心句里找。一般不要到文章后面去找。
  
  第三把钥匙:熟悉说明的类别和顺序
  
  说明文的作者为了清楚地有条理地说明事物的特征,必须选用合适的说明顺序来安排文章结构,因而,有关说明顺序的考题也不难回答。在分析顺序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全文的顺序和局部段落的顺序。由于说明内容的需要,单一方式结构的说明文并不多,比较普遍的是综合性结构。这样结构的文章,其说明顺序的安排就不是单一的了,而是用了两种以上的顺序。在回答相关问题时,我们要根据题意,特别是有提示语的题目,仔细分析文章,作出正确的回答。
  比如2004年广西桂林《生命与气候》第24题:本文主要采用的说明顺序是什么?题干中“主要”二字就暗示考生,选文不止用了一种说明顺序,从全文来看,“时间顺序”最明显。
  2.说明顺序概念的从属关系。说明顺序有逻辑顺序、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这些顺序的概念比较大,它们当中还包含其他一些具体的顺序。
  比如,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由概括到具体、由一般到特殊,因果、总分、主次等都属于逻辑顺序。由里到外、由前到后、由上到下、由大到小等都属于空间顺序。先后等属于时间顺序。
  掌握这些具体的顺序名称是很重要的。在回答具体的考题时,它们是考生判断顺序的依据。如果考题要求具体回答用了什么顺序,那就不能笼统回答一个大的概念;当然,如果只要求回答什么顺序,若不能正确判断,就不要用具体的顺序名称来回答。
  3.根据文章类别确定说明顺序。说明文分为事物性说明文和事理性说明文两种类型,不同类别的文章,采用的顺序是有所区别的。事物性说明文的顺序比较容易判断,比如介绍建筑物的常用空间顺序;事理性说明文常用逻辑顺序。中考说明文选用事理性说明文的居多,所以在考试时,要特别注意多从逻辑顺序的角度考虑。
  
  第四把钥匙:辨析说明的方式和方法
  
  说明文常采用两种说明方式说明事物:一是平实说明,多采用各种说明方法,对事物作客观介绍,语言平实;二是生动说明,多采用描写、抒情等表达方式和拟人、比喻等方法对事物作生动形象的介绍。
  不管用哪种方式写说明文,都会用到说明方法,所以,掌握各种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是我们阅读说明文的重点。本文不一一介绍各种说明方法,只对考生不易理解的说明方法以及如何回答常用方法的作用作一点解析。
  1.下定义和作诠释。这两种方法考生最难区别。它们都是对事物作解释,但有区别:
  从概念的内涵来看,下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所有特征;作诠释揭示的是事物的个别特征。比如,水是液体,用的是作诠释,因为“液体”是水的众多特征中的一种。
  从语言的表述来看,下定义常用“是”字句作判断,而且,所作的判断倒过来表述也要成立。比如,A是B,或者A是B+C,那么,B也就是A,B+C要等于A。作诠释虽然也有“是”字句,但是倒过来表述,句意就不成立。比如,水是液体,“液体是水”就不成立,就有歧义了。
  从使用情况来看,下定义很少用,作诠释最常见,说明文中作诠释的语句到处可见。
  2.举例子等常用方法的作用。说明方法是中考常考的,要判断用什么方法,比较容易,而要回答所用方法的作用,就容易出错。
  所谓“作用”,是说作者为什么要用某种说明方法,用这种方法想达到什么目的。总的来看,任何说明方法的运用都是为了说明对象的特征,都是为了能让读者从各方面对事物的特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但是,由于说明内容的复杂性,作者会对事物的特征作多方面的阐述。每一个方面的阐述,就可能用某种方法来说明、印证。比如,某个建筑物有多方面的特征,作者为了说明它“大”的特征,就会用列数据或作比较的方法来说明。
  所以,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认识:作者在具体说明时,对事物的某方面的特征,常常先提出自己的看法(观点)或认识,紧接着就会用举例子、列数据或作比较等方法来印证自己的看法;有时也先用某些说明方法,后摆出自己的看法。作者的这些“看法”、“认识”,就是某种说明方法的“作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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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