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见常人之常见 写常人之未写

作者:陈庆苞




  妈妈喜欢吃鱼头
  陈运松
  
  在我依稀记事的时候,家中很穷,一个月难得吃上一次鱼肉。每次吃鱼,妈妈总是先把鱼头夹在自己碗里,将鱼肚子上的肉夹下,极仔细地捡去很少的几根大刺,放在我碗里,其余的便是父亲的了。当我也吵着要吃鱼头时,她总是说:
  “妈妈喜欢吃鱼头。”
  我想,鱼头一定很好吃的。有一次父亲不在家,我趁妈妈盛饭的时候,夹了一个,吃来吃去,觉得没鱼肚子上的肉好吃。
  那年,外婆从江北到我家,妈妈买了家乡很金贵的鲑鱼。吃饭时,妈妈把本属于我的那块鱼肚子上的肉,夹进了外婆的碗里。外婆说:
  “你忘啦?妈妈最喜欢吃鱼头。”
  外婆眯缝着眼,慢慢地挑去那几根大刺,放进我的碗里,并说:“伢啦,你吃。”
  接着,外婆就夹起鱼头,用没牙的嘴,津津有味地嗍着,不时吐出一根根小刺。我一边吃着没刺的鱼肉,一边想:“怎么妈妈的妈妈也喜欢吃鱼头?”
  29岁上,我成了家,另立门户。生活好了,我俩经常买些鱼肉之类的好菜。每次吃鱼,最后剩下的,总是几个无人问津的鱼头。
  而立之年,喜得千金。转眼女儿也能自己吃饭了。有一次午餐,妻子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极麻利地捡去大刺,放在女儿的碗里。自己却夹起了鱼头。女儿见状也吵着要吃鱼头。妻子说:
  “乖孩子,妈妈喜欢吃鱼头。”
  谁知,女儿说什么也不答应,非要吃不可。妻子无奈,好不容易从鱼腮边挑出点没刺的肉来,可女儿吃了马上吐出,连说不好吃,从此,再不要吃鱼头了。
  打那以后,每逢吃鱼,妻子便将鱼肚子上的肉夹给女儿,女儿总是艰难地用汤匙切下鱼头,放进妈妈的碗里,很孝顺地说:
  “妈妈,您吃鱼头。”
  打那以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女人作了母亲,便喜欢吃鱼头了。
  
  写法点拨:
  
  从古至今,写亲情、颂母爱的文章多矣!在日常生活中,“喜欢吃鱼头”的妈妈又何止一个?越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越是难以写得精彩;越是难以写得精彩,写得精彩才更让人难以忘记。在实际的写作活动中,就大多数中学生丽言,已没有多少等待我们自己去开垦的“处女地”:有机会去感受惊天动地的“大事”者极少,去挖掘别人从未挖掘过的深刻主题也有相当大的难度。可这并不妨碍好文章的出现,就像建筑领域一样,可供使用的建筑材料为大家所共知,但街头矗立的精美建筑物却风格各异。练就一双慧眼,从身边的小事切入,见常人之常见,写常人之未写,应该成为我们以后的努力方向。在这一点上,《妈妈喜欢吃鱼头》一文也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
  “见常人之常见”,是写作原料;“写常人之未写”,是加工过程。既然是“常人之常见”,大家的思维就容易形成定势,写起母爱,要么雨中送伞,要么半夜缝衣;而要想“写常人之未写”,就一定要另辟蹊径,在材料加工上进行创新。唯其如此,才能钓起读者的胃口,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不是吗?本文以“妈妈喜欢吃鱼头”为题,一开始就引起了读者的好奇:人们大都喜欢吃鱼肉,为什么妈妈偏偏喜欢吃鱼头呢?而且,“每次吃鱼”妈妈都是“先把鱼头夹在自己碗里”,就连“我”也好奇了——“我想,鱼头一定很好吃的。”——可在亲口吃过鱼头之后,又发现“没鱼肚子上的肉好吃”。那么,妈妈为什么喜欢吃鱼头呢?此为悬念一。
  可如果文章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比如说这样写:我从此就偷偷地观察妈妈,可很长时间都没有结果,终于有一次,我从窗外看见妈妈舍不得扔掉我吃剩的鱼肉,正仔细地剔着鱼刺上的肉屑,我这才知道妈妈所谓的“喜欢吃鱼头”其实是想把鱼肉留给我啊!于是我激动地扑进妈妈的怀里失声痛哭……如此一来也就走上了老路。作者宕开一笔,写起了姥姥:当妈妈把本属于“我”的那块鱼肚子上的肉夹进外婆的碗里时,外婆也说“妈妈最喜欢吃鱼头”,这再次引起了我的好奇:“怎么妈妈的妈妈也喜欢吃鱼头?”此为悬念二。
  可如果文章就此揭开谜底,也就显得单薄了。作者再次拉大时间距离,把镜头投放到现在:
  29岁上,我成了家,另立门户。生活好了,我俩经常买些鱼肉之类的好菜。每次吃鱼,最后剩下的,总是几个无人问津的鱼头。
  本段看似闲笔,其实与上下文都有照应,“每次吃鱼,最后剩下的,总是几个无人问津的鱼头”一句至少可作如下解读:鱼头确实没鱼肚子上的肉好吃;“我”自从小时候那次偷吃过鱼头之后就再不吃鱼头;妻子不喜欢吃鱼头……可不喜欢吃鱼头的妻子却在当了妈妈以后也像婆婆那样——
  有一次午餐,妻子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极麻利地捡去大刺,放在女儿的碗里。自己却夹起了鱼头。女儿见状也吵着要吃鱼头。妻子说:
  “乖孩子,妈妈喜欢吃鱼头。”
  至此,作者才知道姥姥和母亲为什么喜欢吃鱼头。作者没作太多的议论和抒情,只用一句话写出了自己的感悟:女人作了母亲,便喜欢吃鱼头了。
  读罢全文,你一定感到很亲切,因为文中所写之事就发生在千家万户甚至你的家中,那种无私的爱几乎每一个人都承受过或者正在承受着。文中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直白的议论抒情,但读罢却引人深思,让人感叹,足见作者高超的写作艺术:
  一、作者抛开一事一议的传统写法,拉开时间距离,写了几代人的共同经历,使我们对母爱的认识有一种历史感:它不是存在于一时一地,也不是存在于哪一个家庭,而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高尚情感,由来已久,世代相传。这种写法无疑扩大了文章的容量,加深了文章的内涵。
  二、文章以“妈妈喜欢吃鱼头”为中轴串起了三个片段,和其他同类文章相比具有一种整齐美。在作者笔下,长辈们的语言相同——“妈妈喜欢吃鱼头”,动作一样——“将鱼肚子上的肉夹下,极仔细地捡去很少的几根大刺”,然后放进孩子的碗里;晚辈们开始时的心理相同——鱼头好吃,吃过鱼头后的感觉一样——“没鱼肚子上的肉好吃”;对母爱的体会都有一个时间过程——年小的女儿当然不懂这些,每逢吃鱼都“用汤匙切下鱼头,放进妈妈的碗里”,很孝顺地让妈妈吃鱼头,“我”也是“养儿方知父母恩”……这些故意重复的描写虽然带有人为加工的痕迹,但是符合中心的需要,使情节既富有情趣,也增强了节奏感。
  三、语言质朴却蕴含丰富。比如母亲们的共同语言“妈妈喜欢吃鱼头”中的“喜欢”就非常感人,她们爱得无私,爱得不露一点痕迹,即使为孩子贡献一切也不想戴上耀眼的光环,假如把此句改成“妈妈也喜欢吃,但更想让你吃”,虽然也写出了母爱,但与原文相比,人物的刻画已逊色不少;文中多次出现的“每次”、“总是”等词语更是给读者留下了大量的想象空间;同是描写挑鱼刺,妈妈是“仔细地”,姥姥是“慢慢地”,妻子是“极麻利地”,语言整齐又富有变化,极大地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
  选材可以小,但要“以小见大”;篇幅可以短,但要“言简意丰”。这就是这一篇不足七百字的短文给我们的启示。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