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2年第10期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作者:侯迎华




  老舍与北京有着不解之缘。他不但生长于这座古老的都城,对这里的一砖一石,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有着极其特殊的感情;而且他一生的文学创作活动,主要也是以北京的生活为基本素材的。他对旧北京的不朽描述,使他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泰斗。如今人们已经公认,老舍本人便是这座古城在文学上的一个象征。然而尽管这位大文学家为北京留下了那么多精彩之极的描述,可是当真让他拿起笔来写一写他本人与北京的这种缘份的时候,他却四顾茫然,大有不知云何之意。这便是我们读《想北平》的开头所得到的印象。
  然而作者却是真爱北平。可是他说不出。为什么呢?是不是就真的无话可说呢?当然不是。他打了个比方,说这譬如对他母亲的爱,他是真爱母亲,可是“怎样爱?我说不出。”一腔人子之情,溢然纸上。这使我们发现,作者对于北平的感情原来竟是这样深的。在这里,作者采取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先是让你看不见,似乎没有什么,继而才让你发现这正是由于它太深了。也就是从这里,无言变成了有言,他那摊开双手无可奈何的神情,为一番不绝如缕的絮语所代替了。
  作者由此信笔写了下去,带着我们逡巡于旧北京中。可他的描写却又是那么地简洁,不但未有点染,而且简直不曾勾划。然而就在这几乎简洁得不能再简洁的二三介绍中,我们却似乎看到了北京的湖波塔影,这是一种极细微之情。
  随后,作品对北平进行极精彩的描写,无处不充溢着作者那童心未泯的自豪感和得意之情。在他笔下,北平简直无一处不美,无一物不精,就连“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也要“愧杀”!读到这里,真是不由人不露出会心的微笑。
  对于这种感情的开掘,是这篇散文最独具匠心的一笔,也构成了它最主要的特色。感情的流泻非常自然,又很出人意表。然而作者这样写的用意,却还有着更潜藏的一层。北京是一座古都,是一座帝王之城。但在老舍的笔下,它却完完全全是属于平民的。他所着力渲染的,无一不是属于平民的那一面,就连作为皇家别墅的玉泉山的塔影,也是从一个普通北平市民的视角去远眺的。因而作者笔下的北平,丝毫不露帝王气,而是那样地平易和亲切,这正是北平的普通百姓对于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的北平的感情。这也表现了老舍一生不渝的写意笔法。在这些描写中,作者对于一些细腻的感觉,把握的是相当准确的。他发出深深的自责,感叹于自己的贫乏,面对着心中的北平竟不能道出一二。这几乎不能成言的自道,让我们听到了作者在想起北平时怦然而动的心声。这种自责,使文章的感情一下子深化了。
  作者以其特别的方式强化着这种感情。他既不是开掘更深的体验,也不是寻找更高的调门,而是笔锋一转,离开北平,数道起他所了解和到过的其他大城市来。他将它们与自己的北平做了一番比较,以一种挑剔的口吻,数落着它们种种不对劲儿的地方。上海、天津,乃至伦敦、罗马,都是不在话下的了,就连巴黎,也是“还差点事儿”——热闹的地方“太热闹”,旷的地方又“太旷”,不如他的北平“匀调”!在这里,相别于通常的情理,向我们袒露的是一种毫不掩饰的偏爱。但也就是在这毫不掩饰的偏爱中,一种执拗的深情溢于言表。而这种深情,正是只有母子之间才会有的。他所讴歌的是平民的北京,这就是这篇散文的内蕴所在。
  此篇的文笔很出色。笔法简洁,却相当有色彩。这些色彩很鲜艳,却又都不浓重,很像一幅水彩画,勾勒点染得都恰到好处。可以说这篇散文在艺术上体现了一种和谐,达到了高度的完美。因而也就具备了很强的感染力。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老舍先生的这篇散文可以说得其精妙。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