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藕与莼菜
作者:叶圣陶
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口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923年9月7日作
1.文章首段用大段笔墨写卖藕的故乡人,其目的是什么?
2.作者写故乡的藕、上海的藕运用了什么手法?请结合语境作简要分析。
3.作者怀念故乡的“藕”,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思乡之情,有必要再写家乡的莼菜吗?请结合文章内容、思想情感简要分析其中的必要性。
4.文章的线索是什么?请结合文中内容作简要说明。
[参考答案]:
1.描写卖藕的故乡人目的是突出故乡人健康的美的风致,表现故乡人的善良与淳朴的风俗,与下文上海生活环境的势利、庸俗和艰苦进行对比,从而突出故乡的美好,表达对故乡深切的思念。
2.运用对比手法。故乡的藕鲜嫩、洁白,滋味清淡甘美,价格便宜,数量多,家家可得而食之。上海的藕新鲜的价格昂贵,数量不多,只有富人吃得;带有锈斑的,涩而无味,但仍难吃到。
3.(1)题目为“藕与莼菜”,写莼菜与题目呼应。(2)文章如果只介绍藕,内容显得单薄;拓展介绍莼菜,则使文章内容充实。(3)二者同为典型的故乡风物,介绍莼菜,可以为后文抒发思乡之情作充分的铺垫,使作者的思乡之情表现得更加浓郁、厚重。
4.(1)本文以作者的思乡之情为线索,贯穿全文。(2)文章由食藕而怀念故乡,由怀念故乡而联想家乡的人与藕,由家乡的人与藕回到眼前,感慨异地上海的人与藕;又由藕联想到家乡的莼菜,由家乡的莼菜到异地上海的莼菜,回环往复,为结尾抒发浓浓的思乡之情作好铺垫。文章起笔思乡,终笔思乡,结构严谨,环环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