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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余秋雨打官司 余秋雨“拿出证据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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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说:“上海变化真快,连我这个常来常往的人也认不出来了。”
麻律师因患感冒提前回房休息。晚上找了一家小餐馆相聚,两位律师要了一瓶白酒,喝得甚为痛快,话也多了起来。赵律师希望我抓住“商机”,抓紧写一本与余秋雨打官司的书。我对他用的“商机”一词,颇感困惑。我现在官司缠身,根本无法考虑这个问题,就是写出来,又有哪家出版社敢出呢?
在我去上海前的9月14日,收到上海师范大学一位老教授的来信:
……先生放心,只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向我作调查,我一定会就我所知“实话实说。”事实总是事实,当今世界,要“指鹿为马”恐怕是天皇老子也做不到。我相信,正义和良知终究会取得胜利!
9月21日晚上,我们驱车奔向上海郊外一幢别墅。这里住着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他提供证言说,余秋雨在别人面前炫耀过参与执笔评“斯坦尼”一文。又听说过当年轰动一时的重头文章《走出“彼得堡”》系出自余秋雨手笔。他介绍了“上海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成立经过和《红旗》上海组稿小组的关系。在1969年发表评“斯坦尼”一文时,该小组其实已不存在。他说:胡锡涛说文艺组的人嫉妒余秋雨的才华,那是他胡说,没这回事。我问他余秋雨70年代得肝炎住医院,你有无探望过他,他说按理我和文艺组的人都探望过。
由麻律师做笔录。有些地方记得不准确之处,再由证人改正,后由其每页签字,并郑重说明系由回忆写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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