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劈腿王”与“劈腿郎”

作者:应学凤 张丽萍




  前一段时间,媒体轰轰烈烈地报道周杰伦高票当选“最佳劈腿王”,我心想:“周杰伦舞跳得也不至于称王吧?”仔细一看,原来是指周杰伦“左边蔡依林,右边侯佩岑”,这里的“劈腿”表示的是“脚踩两只船”的意思。如:
  (1)所谓“劈腿”有两个含义:脚踏两船和用情不专、喜新厌旧,换男女朋友如换衣服那么“轻松自在”。(《江南时报》2005年4月2日)
  (2)香港某周刊报导小S的男友许雅钧劈腿,与某饭店千金林均虹曾经交往。(《江南时报》2005年7月1日)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都没有收录“劈腿”词条,台湾的《国语词典》(http://www.edu.tw/mandr/clc/)虽然收录了这个词条,但指的是“一种武术或舞蹈动作,将两腿撑开成一字贴于地面”。可见“劈腿”用作表示“脚踩两只船”在台湾也属新现象。“劈腿”这个新义的走红得归功于今年闹得轰轰烈烈的“周侯恋”。随着今年年初“周侯恋”被媒体曝光,“劈腿”这个很容易被误认为舞蹈、武术动作的词,在短短几个月内迅速完成了新义的确认,成为两岸三地使用频率最高、最热的流行语之一。相对于原有的说法“脚踏两只船”,“劈腿”更加形象,给人以丰富的想象。“劈腿”有时还指脚踏多只船,如:
  (3)台湾名模洪晓蕾去年被爆一女劈腿四男,昨天有报道指她与四男之一的东森业务行销总部副总王世均共度春宵。(新浪2005年7月22日)
  “劈腿”还不单指感情上的不专一,个人多方面发展、兼职甚至跳槽,都可以说成“劈腿”。如:
  (4)标题:调查职场“劈腿族”
  正文:其实,一心一意不但是在情场,如今在职场都是“难事一桩”。明星们都是影视歌“三栖”外加主持、广告代言,劈腿媲美蜘蛛。普通人呢?HR们早就不敢奢谈什么“忠诚度”,那么对本职工作之余打打其他零工又能说什么呢?毕竟“劈腿”在8小时以外是人家的“隐私”,岂好过问?(新华网2005年3月29日)
  (5)大S在11月23日现身拍摄化妆品广告,但这个广告的厂商并非她之前所代言的雅芳,大S提早偷拍SK-Ⅱ,宁愿冒违约风险,劈腿代言抢钱。(《深圳商报》2005年12月2日)
  “劈腿”的这种新用法由于使用时间不长,现在很多报刊还会在它后面加上注释或给它打上引号。随着使用范围和场合的扩大,“劈腿”的用法更加灵活了。跟“做客”一样,它可以接宾语,如例(3);还可作定语,如:“劈腿族”“劈腿郎”“劈腿男”“劈腿王”等。“劈腿”这个新义由于是在闹得轰轰烈烈的“周侯恋”之后才红火起来的,加上周杰伦又被评为“劈腿王”,所以“劈腿郎”“劈腿王”现在也就几乎成为周杰伦的专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