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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的历史与现状
作者:王文彦 蔡 明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是随着语文课程与教学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语文课程与教学,也就没有独立的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研究,但许多教育论著中包含着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有关的论述,如《论语》《礼记》《学记》《读书作文谱》等。20世纪初语文单独设科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孕育于教育学时期(1902-1918年)
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设立师范馆(北京师范大学前身),师范馆开设的《教育学》中有“各科教授法”一章,其中也有“国文教授法”。这说明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最初是孕育于教育学之中的,侧重于研究语文教学的具体方法与技术。
2.国文教授法时期(1918-1924年)
语文(当时称“国文”)教学研究之始,多称“教授法”,如1918年,由高等师范学校教育研究会出版的夏宇众著《中学国文科教授之商榷》等。这种研究逐步使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研究从教育学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称“教授法”是因为当时研究的重点是教师的“教”,而很少涉及学生的“学”。
3.国文教学法和国语教学法时期(1924-1939年)
1919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务主任的陶行知倡导把“各科教授法”改变为“各科教学法”,以便把研究的对象由教师的“教”拓展到学生的“学”。他当时草拟的方案曾遭校方拒绝,但逐步被有识之士接受。黎锦熙于1924年出版了《新著国语教学法》。1934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学及师范学校教育检定暂行规定》中,规定师范学校设“国文教学法”。1938年《师范学院规程》中也规定开设“国文教学法”或“国语教学法”,陆续出版的专著教材有:王森然《中学国文教学概要》、袁哲《国语读法教学原论》、阮真《中学国文教学法》、蒋伯潜《中学国文教学法》等。
4.语文教材教法时期(1939-1978年)
193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施行要点》中,规定各系都要开设“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课,于是语文教材研究和语文教法研究被列为师范院校中文系(科)的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内容。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中小学的“国语”和“国文”统一称为“语文”,师范院校也就相应地开设了“小学语文教材教法”和“中学语文教材教法”课。1963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中,继续采用“中学语文教材教法”的课程名称,直至1984年国家教委颁发、1990年修订的《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教学大纲》中,仍然采用“中学语文教材教法”这个名称。这个名称同“语文教学法”“语文教学论”等名称长期并存,显示了对语文教材研究的重视。重要著作有:《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吕叔湘论语文教学》、辛安亭《论语文教学及其他》、张志公《传统语文教学初探》《张志公论语文教学改革》等。
5.语文教学法和语文教学论时期(1978-1989年)
1978年,教育部委托12院校编写统一的高等师范院校中文系(科)语文教学法教材。根据编写组的建议,这部教材定名为“中学语文教学法”,并在1981年召开的“全国师范院校专科专业会议”上得到了肯定。这个时期所研究的“法”,其内涵已不再限于基本上属于操作技能的“教学方法”,还包括原理、原则、法则等,在研究具体教材教法的基础上提升到了教学理论的高度。所以进入80年代,就有《语文教学原理》《语文教学论》等著作问世,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新的拓展,教学原理、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都是研究的内容。其基本特点是在完善操作性研究的基础上增强了理论性研究。这种发展大大提高了这门学科的科学性,使语文学科教育的教学和研究出现了空前活跃和迅猛发展的大好局面。这个时期出版的专著,数量之多是空前的。大致有以下几类:优秀教师的经验总结、教学改革实验研究、传统语文教育研究、国外语文教育思想研究、师范院校教材等。
6.语文教育学时期(1989-1997年)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教育科学发展的趋势之一是重视学科教育研究。前苏联各高等师范院校相继开设了各科学科教育学。美国1986年制订的关于师范教育改革规划的文件《明天的教师》中说:“第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建立专门学科的教育学。”我国教育界也响亮地提出:我们不但要有自己的普通教育学,还要有自己的学科教育学。从1989年起,各学科几乎年年召开教育学研讨会,规模和内容也不断发展和深入,《语文教育学》等著作也陆续出版。语文教育学的建立,是与语文教学领域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争论联系在一起的,是强调语文教育要具有人文性,要把培养人作为语文教育的终极目的的教育思想的及时反映。与“语文教学法”和“语文教学论”时期相比较,研究的对象由侧重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转变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研究的内容由侧重具体理论和方法的“法”和“论”,转变为具有系统理论和完整结构的“学”。这种转变对丰富语文教学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是学科教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7.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时期(1997—)
20世纪末,我国许多教育家主张整合课程论与教学论,使其达到统一。课程论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什么”和“为什么教学”,教学论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是什么”和“怎么教学”,二者是目的与手段、目标与过程的关系,是不可分离的。课程研究与教学研究,课程实践与教学实践,课程规划者与教师学生,都必须是紧密结合、协调统一的。1997年国务院学位办在确定教育类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时,把各学科的课程论、教学论(或称学科教育学),都纳入到“课程与教学论”中,把各学科的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数学、英语等)作为其中的一个研究方向。这种定名肯定了课程与教学统一的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就是课程与教学整合论。这种定名也为各学科的课程、教学、教育研究类学科的定名提供了依据,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类课程都据此定名,例如“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二、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的建设
从“语文教育学”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是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本质的回归。“语文教育学”学科名称产生的逻辑是:教育学——学科教育学——语文教育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名称产生的逻辑是: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这两个不同的逻辑顺序显示:“语文教育学”强调的是语文教学的终极目标——培养个性完美发展的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强调的是语文教学的实践过程——语文学科的课程与教学。终极目标是通过实践过程达到的,语文教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它的实践过程。从强调终极目标到强调实践过程,是自身本质的回归。
回顾20世纪以来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发展的轨迹,其基本趋势是:既要研究教又要研究学,既要研究具体操作问题又要研究基本理论问题,既要研究教学又要研究课程,既要研究现实又要研究历史和预测未来。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语文教育的全部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它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教育哲学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语文教学实践进行调查研究,并对调查材料进行科学分析,从而揭示语文教学实践的客观规律,使之上升为科学的理论,并用以指导教学实践。它不断吸收教学实践中新的经验、新的理论和新的实验材料,不断发现新的规律,不断改造和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和应用技能。它不但要解决理论知识问题,而且要解决实践技能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是这门学科发展的基本途径,一旦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价值。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建设的目标有:1.能够总结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成果;2.能够满足高等师范院校开设《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程的教学和研究需要;3.能够指导中小学语文教育的教学改革和实验研究。为达到这些目标,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内容和结构体系要做到“四个基本”:1.基本事实——包括历史的和现实的,提供真实可靠的实际材料。2.基本概念——从基本事实中抽象出来的基本观点,揭示有关事物的本质。3.基本原理——由一系列基本概念组建而成的理论体系,概括语文教育的基本规律。4.基本原则——依据基本原理制订的行为准则,规定语文教育实践的实施方式和操作方法。
目前,这门学科已得到了快速发展,有众多论文发表。2001年以来,已有王荣生《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王文彦、蔡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和2006年版),区培民《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陈玉秋《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靳健《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曹明海、钱加清《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朱绍禹《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吴忠豪《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著作面世。但从论著的观点和体系来看,这门学科还处于建设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