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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考作文与新课标能否达成默契
作者:冉正宝
一、从“作文”到“写作”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不是使用“作文”一词,而是以“写作”指称对学生作文要求的。这是一个预示改变的信号——“作文”是个人练习层面的写作,带有明显的训练、修改和模仿的印记,而“写作”是个人创新层面的书写过程,强调的是通过练笔而取得的相对成熟的结果,较少机械训练、反复修改或简单模仿的痕迹。因此,2007年的高考作文是否会向“写作”层面靠拢,把高分定位在熟练的写作程度上,突出综合写作水平和写作风格,甚至把“作文题”改成“写作题”,都将是严肃的话题。
二、从“生活经历”到“情感体验”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课程目标”部分强调:学生应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他们的“生活经历”是大同小异的,而“情感体验”却像树叶或掌纹一样是不尽相同的。“情感体验”是具有私人化倾向的个体心理历程,很大一部分是不能以“积极”或“消极”的认识去评判的;“情感体验”又是一个比较真实的个体心路历程,是本能情感的自然流露,很难用“真”“善”“美”或“假”“恶”“丑”来衡量。因此,2007年的高考作文更应关注的是“情感体验”的个体化和真实性,削弱一些人为的、外在的因素,给学生的情感松绑。命题者应引导学生说出“自己”,真实地宣泄“自己”的情感,最大限度地避免那些容易让学生习惯性套上虚伪面具的题目。2006年上海高考作文题“我想握住你的手”呈现出了说“自己”的特点:是“我”在“想”,而不是“他人”,因此要写出“真我”。
三、从“特长和兴趣”到“自主写作”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课程目标”部分强调:学生应力求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根据个人的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客观上讲,高考作文命题具有某种统一的、强制性的特征,很难顾及每个考生的特长和兴趣,因为总不能在试卷上出十道、几十道作文题让学生“自由”地选择。但是,既然新课标体现了“自主写作”的精神,尤其是高中课程还增设了自主性比较强的选修课内容,那么2007年的高考作文命题就要尽可能地与这一特点和要求达成默契。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特长和兴趣,无论他们是擅长抒情的还是擅长议论的,善于想象的还是善于抽象的,喜欢历史的还是喜欢生物的,偏好批判的还是偏好赞美的,都要给他们最大限度的满足。另一方面要加大命题的无限性,材料作文也好,话题作文也罢,对学生思维的限制是客观存在的,而标题作文的限制也有,但相对弱一些。这几年的命题似乎有回归标题作文的趋势,2006年北京题为“北京的符号”,天津题为“愿景”,安徽题为“读”,辽宁题为“肩膀”,湖南题为“谈意气”,这些都给学生的自主写作预存了较大的思维空间。
四、从“搜集素材”到“有用信息”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教学建议”部分强调:指导学生根据写作需要搜集素材,可以采用走访、考察、座谈、问卷等方式进行社会调查,通过图书、报刊、文件、网络、音像等途径获得有用信息。素材是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的原始材料,一般是零乱的、不完整的,“有用”和“无用”的信息混杂其中,因此高考作文也要顾及学生对“有用信息”的把握能力。然而,“有用信息”的范围实在太大,一个人穷其一生也只能搜集皮毛。但是,每个地区的考生对自己身边的文化都应该是耳濡目染的,可搜集和最容易积累的素材莫过于他们身处的环境所赋予的文化信息,比如北方的黑土文化,南方的潮汕文化和客家文化,江浙的吴越文化,等等。命题者应尽可能引导考生写出自己家乡独具文化特色的东西,让考生写写家乡的名胜古迹、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名人,甚至街边售卖的具有传统风味的小吃。2007年高考作文应该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的命题,尤其是在各省可以独立命题的今天,这个方面更忽视不得。遗憾的是,2006年除北京的命题有点地方特色外,其他命题都可以全国“通吃”,这似乎失去了独立命题的意义,也给考核学生对真正“有用信息”的掌握带来困难。
五、从“鼓励学生”到“写作欲望”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教学建议”部分强调:在写作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关注社会热点,激发写作欲望。“鼓励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入世、获取丰富而感性的写作材料是激发他们写作欲望的基本前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有米下锅”,写作才有乐趣可言。“写作欲望”的提出是科学的,它不仅尊重了人的“求乐”心理特征,也尊重了写作是人的自觉行为的一般规律。如果产生了“我要写”,而且“我喜欢写”的冲动,那么就等于进入了一个更为自觉、主动的自由写作状态,这样的文章才有可能血肉并存。高考作文不能以“难为”学生为目的,而应以激发“写作欲望”为根本,像“生有所息,生无所息”这样的题目是很难激起多数学生写作欲望的。2007年高考作文命题显然要在激发学生“写作欲望”上多动脑筋,抓住高中生在心理上表现出的鲜明独立性和成人感,引导他们表达自己特有的观点、态度和体验,对于他们关心的文艺动态、电影、电视、小说、影星、球星等,不能简单地用“追求时尚”来概括,应该尽量让他们在写作中有机会说出这些东西,以满足他们的写作欲望。如“倾诉”这样的作文题目,就具有较强的开放性,能够激发学生的表达欲望,给他们提供一个自由写作的平台。
六、从“写作态度”到“写作水平”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评价建议”部分强调:对写作的评价,应关注学生的写作态度和写作水平。“写作态度”是学生在行文过程中表现出的一种心理倾向和行为特征。从形式上说,卷面的整洁程度和书写的规范程度往往能“管中窥豹”地探视出学生对写作的态度。这是一种对学生写作习惯的考查,平时马马虎虎,考场一般也不会有什么上佳表现。这也是对学生写作心境的考查,只有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才容易获得一个良好的写作心态,写出的文章也更容易让评卷老师或者其他读者品出境界。从内容上说,“写作态度”考查的是一种科学的理性精神。青年学生容易偏激,我们的教育就是一个矫正偏激思维的过程,这个过程完成得好与坏,从作文中是可以得到反映的。2006年辽宁省的“肩膀”、湖南省的“谈意气”、江苏省的“人与路”等,就可以从写作态度的角度考查学生能否科学而理性地关注人生,关注未来。“写作水平”与“写作态度”是密切相关的,态度决定水平,水平表现态度,因此2007年高考作文在评价学生“写作水平”的标准中应该充分顾及对学生“写作态度”的认定。
其实,近些年的高考作文已经开始与语文新课标建立某种联系,但却若即若离,不是一种非常默契的关系。高考作文是语文写作教学的“指挥棒”,语文写作教学是否有效地落实了新课标的精神,最终还是要看高考作文命题走向的。2007年高考作文的命题方向与新课标之间能否达成默契,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