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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公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形象?

作者:胡俊国




  鲁迅《社戏》中六一公公是个耐人寻味的形象。在新课标颁布之前的传统语文课堂上,他被视为封建礼教的拥护者和受害者,理由是他说过“我”“读过书”“将来一定要中状元”之类的话。这种分析已遭批驳:这只不过是一句平常的客套语——“像今日夸某个孩子聪明,将来一定能考上好的大学一样”。(1)而在目前文化解读的宽厚语境中,他被看成一个淳朴乡民: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豆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豆,表现了他热情好客的性格。“我”夸了他一句,他“竟非常感激起来”,体现了他的老实厚道的农民本色。(2)那么,六一公公是否就是一个老实厚道的农民?鲁迅塑造这个形象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呢?
  对这个形象的理解是和对《社戏》的全面分析分不开的。
  《社戏》采取的是平行结构,中学课本节选的是对称结构的后一部分。前一部分,鲁迅叙述了“我”在北京看京戏的两次经历,通过对戏台下的喧闹和拥挤的描述,突出了“争座位”带来的精神负担,并由戏台下的拥挤,引发了对生存环境的感慨,“我近来在戏台下不适于生存了”“我省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了”。(3)戏台下的拥挤喻示了人生的拥挤,那么鲁迅理想的生存之地到底在哪里呢?后一部分鲁迅告诉我们这个理想之地就是平桥村。平桥村是鲁迅心目中的乐土:近海临河,住户很少,而且“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都种田,打鱼”。在这一个近乎桃源的地方,“我”可以免于读诗书,而平桥村的人们则根本不读诗书。因此,平桥村也就没有在读诗书基础上形成的长幼尊卑、高下贵贱的等级秩序,“即使偶而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
  但是,以鲁迅的尖利、严苛,这样的环境仍不十分理想,还需要作剥离,即剥离成人秩序。因为在成人世界中,即使在平桥村也有争竞之心,也有对桃源之外的世俗秩序的倚重和向往。《社戏》以迂回的笔墨,一点一点扫去成人的障碍:首先是白天定不到船,其次是晚上又不能让大人们熬夜陪着,于是才有了与小伙伴们晚上单独去看戏的机会。“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这是完全的儿童世界,世俗的成人的一切秩序在此完全没有市场。这些孩子不会原谅一个会念“秩秩斯干”而不会骑黄牛、水牛的同类。这些孩子也没有你我之分,偷谁家豆子的判断标准仅仅是豆子大小。用了八公公的盐和柴,对付的法子是:“他如果骂,我们便要他归还去年在岸边拾去的一枝枯桕树,而且当面叫他‘八癞子’。”显然,成人道德观念中的“无私”“善良”或“无赖”“狡猾”等评语用在这些孩子身上总显得隔膜。他们是“心思纯白”(4)的率性自然的儿童,他们的世界是鲁迅寄予希望,认为可以作为中国的未来指望的、没有受到任何成人的等级秩序和道德观念浸染的世界。
  然而就在大家逃离了“成人秩序”,沉浸在诗一般的乐土中的时候,六一公公出现了,他看似不经意的几句话打破了我们的梦想。孩子们偷吃六一公公的罗汉豆,第二天,六一公公问“我”豆好不好吃,“我”回答“很好”之后,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甚而“得意”起来:“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比不上别人的呢。”要弄清楚这些话的潜在信息,我们应该认识到:六一公公的豆的确不如人。阿发要伙伴偷自家的豆,因为他家的豆大,而偷六一公公的豆只是为了不至于偷得太多引发阿发娘的哭骂。既然这样,为什么六一公公还说“乡下人不识好歹”呢?这只是因为“我”这个“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说他的豆子好。在这里,六一公公眼中“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说的话是可以凌驾于“乡下人”的事实判断之上的。事实上,我们只要对《社戏》原文进行细读,就会发现,六一公公所看重的“大市镇”和“读过书”这两点,正是鲁迅在前文中所要极力疏离的。恰是大城市的拥挤和喧闹,勾起了鲁迅的还乡的冲动;而读了过多“秩秩斯干”之类的书,在鲁迅看来,就免不了中了旧习惯旧思想的毒,成为“伪士”,从而丧失了“诚”和“爱”的能力。(5)所以说,在对乐土的诗意追思的最后出现的六一公公,正是对鲁迅所要疏离的一切“招魂”的人物。他几句简单的话中包含着一个具有鲜明的高下贵贱之分的等级秩序,而他本人则显然是极为赞成和试图依赖这一等级秩序的。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仅仅根据六一公公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来请客的一些反应,而把他视为老实厚道的农民,就显得过于宽厚,消解了这一人物在文中的意义。希望与幻灭如影随形,回顾中夹杂着深刻的质疑,这才是真正的鲁迅精神。同样,有六一公公存在的有缺陷的乐土,才是真正的鲁迅式的乐土。钱理群先生曾说《社戏》可以作为鲁迅小说艺术的象征来读:“先是摇着船,远远地看戏台在赵庄演出;船划过去,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声了,还有几盏渔火,料想便是戏台;然后再进去,听那声音是横笛,婉转、悠扬;再进去,果然是渔火;再进去,真的,赵庄到了,但又觉得赵庄模模糊糊的,在远处的月夜之中,和空间几乎分不清界限,于是我们只能远远地看;看着看着,台上的形象都模糊了,戏子的脸都渐渐有些稀奇了,那五官变得不明显了,融成一片没有什么高低了,于是我们离开了。回头再看那个戏台,在灯火光中,又像初来一样,缥缈得像一座仙山楼阁,被红霞所笼罩着了。”(6)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我们对鲁迅小说的感悟过程,就如同年幼的迅哥儿追寻赵庄的过程,反复经历着与作品的意蕴相遇的喜悦和分离的迷惘,每一次反复都是一次深化,可是却始终感觉作品最深的意蕴仍在不可即的未来。钱先生的这段话既是我们对鲁迅小说的感悟过程,其实也是鲁迅本人对完美仙境的追寻过程,在追求理想乐土的过程中,永远伴随着迷惘和缺憾:野外的社戏风致嫣然,令人向往,却缥缈悠远得难以企及;平静祥和的乐土的上空时时飘来幻灭的鬼影。六一公公正是乐土上不时飘过的“鬼影”之一,是鲁迅所抗拒和斗争的“招魂”的人物。他是无法根除内心奴性,妄图借助异己秩序实现竞争和压迫之心的人物的代表,作为“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7)中的一员,他的行为也许是无意识的,却极具威胁性。他的存在让我们感觉到了乐土的遥远缥缈。
  
  〔1〕〔2〕课程教材研究所编著《语文教师教学用书》(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页。
  〔3〕鲁迅《社戏》,《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8、89页。
  〔4〕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8页。
  〔5〕鲁迅《破恶声论》,《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页。
  〔6〕钱理群《与鲁迅相遇》,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1页。
  〔7〕鲁迅《我之节烈观》,《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