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立“窦娥碑”记

作者:陆精康




  为纪念关汉卿、弘扬地方文化,江苏省淮安市旅游局拟仿汉代“祭孝妇冢,因表其墓”的做法,立窦娥纪念碑一座。试代拟200字碑文镌刻碑阴。——这是笔者教学《窦娥冤》时设计的一个讨论题。
  课堂教学如同炒菜,时常要加一点调味品。为窦娥立碑,即属此类。但这点调味品加得是否适宜,学生却颇有争议。
  第一,可不可以树碑?有人认为,窦娥为文学作品人物,窦娥故事不是历史事实,树碑立传从何谈起?不能制造“假文物”。另一种看法是,《窦娥冤》是不朽的戏曲文学作品,关汉卿是卓越的世界文化名人,《红楼梦》中的大观园京沪皆有,文学作品人物的雕塑比比皆是,发展地方旅游事业,为窦娥立碑又有何妨?结论:是否立碑,文物部门自有考虑,作为研讨学习,不妨纸上谈“碑”。
  第二,碑文如何记事?有人认为,叙窦娥事迹,文不能深,言不能俗。有人反对,窦娥事迹耳熟能详,类似故事成千累万,仅叙窦娥事迹,没有文化品位。有人认为,记该剧创作,拉个名人,搭台唱戏。有人反对,如此是为关汉卿树碑,“窦娥碑”不立山阳(淮安),应该放在大都(北京)。结论:仅叙窦娥不能走向世界,只提关剧淡化地方特色,二者缺一不可,不如兼而顾之。
  第三,立碑目的何在?多数同学认为,不能离开关剧现实意义。有人提出,当官为民做主,关心百姓疾苦。有人提出,为官肆虐一方,当心媒体曝光……少数同学反对,正面说教,从不生效,惩戒人心,含蓄为妙。结论:《五人墓碑记》写法可资参照,叙要叙得精当,议要议出深度。具体目的何在,可以见仁见智。
  调味品加得好不好,尚待商榷。有一点可以肯定,学生兴趣浓了,思维活了,品味高了。假戏真唱,权作一次不登大雅之堂的“研究”。下面是一篇为多数同学认可的碑文:
  元至元(1264—1294年)中,山阳民女窦娥横遭刑宪,屈打成招,为楚州太守冤杀。民间传云,时血溅旗幡,阴风悲旋,天降大雪。楚州且有三年之旱。至冤案昭雪,始天雨岁熟。窦娥由孤女而寡妇而死囚,其人生悲剧,感动天地,震慑人心。太医院尹杂剧班头关汉卿据以作《感天动地窦娥冤》一剧,民间传唱,家喻户晓,即入世界悲剧之林,亦无愧色。此亦我邑之人文一景也。今立此碑,当为历代冶山阳者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