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关于语文教科书的选文问题

作者:顾振彪




  课文是教科书的主体,教科书的质量主要取决于课文。因此,选好课文是保证教科书质量的关键。
  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个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都对课文选择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尽管它们的表述语言有所不同,但意思基本上是一致的,无非包括三个方面:思想内容好、语言文字好、适合教学。这三条看起来简单,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
  第一,关于思想内容好。
  在极左的年代里,课文的思想内容好曾经被理解为政治挂帅、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于是教科书变成了报纸杂志的集锦,1958年编写的中学语文教科书就是如此;或者被理解为以阶级斗争为纲,弘扬斗争哲学,于是教科书变成了毛主席语录加上革命大批判文章,“文化大革命”时期编写的语文教科书就是如此。在比较长的时间里,思想内容好是仅从思想政治上理解的,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人们的思想逐步解放,对课文思想内容好的理解不再囿于思想政治,也从伦理道德、审美情趣、科学思维、行为习惯等方面考虑。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和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把这一点明确化、具体化,这在语文教科书编写史上是一大进步,值得充分肯定。
  当前,人们一般把课文的思想内容好等同于人文性强。于是,一大批讲一点小哲理、抒一点小感情的软性散文,据说因为披露了人性的优点或弱点,而被视为富于人文性的美文,堂而皇之地涌进教科书。与此同时,那些歌颂历代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刚性作品,因为宣扬阶级斗争而不被看好,被逐出教科书。这种现象恐怕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不错,过去教科书中的外国作品,常常是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品一统天下;在我国古代作品中,也是反映阶级斗争的作品占绝对优势。这固然不正常,应该加以纠正,不过也不能因此造成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局面,把这类作品斩尽杀绝,全部代之以温情脉脉的所谓人文性强的作品。实际上,现在社会上十分走俏的带点小哲理、小抒情的软性散文,是不是真的人文性丰富,还是值得研究的。它们的生命力究竟有多强,大可怀疑。我们中学语文教科书何必赶这个时髦?这类软性作品可以选一些,但不必多,更不能让它们全部替代那些刚性作品。
  所谓思想内容好,一般指思想内容积极健康,这已得到大家的认同。不过这标准也不是绝对的。教育部1963年颁布的《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就规定:对于古人的作品,思想内容稍有消极因素而艺术水平很高,足以作为学习借鉴的,也可以选一点。在十分讲究政治的时代尚且如此,何况今天?这里是不是可以套用一下:对于人文性不是很强而艺术水平很高,足以作为学习借鉴的作品,也可以选一点?姑妄言之,供同仁们讨论。
  第二,关于语言文字好。
  语言文字好是我国所有语文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在选材标准上的硬性规定,从来没有打过折扣,丝毫没有回旋的余地。这是由语文课程目标决定的。语文课程既然要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那么对语文教科书课文的语言文字要求,必然是一点儿也不能放松的。
  不妨举一个例子。196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的同志提出把《谈学逻辑》(作者潘梓年)、《在莱比锡审讯的最后发言》(节选自《季米特洛夫选集》)、《在法庭上》(节选自高尔基的《母亲》)、《在狱中》(节选自《青春之歌》)、《怎样评价〈青春之歌〉》(作者茅盾)等七篇文章选进教科书。叶圣陶先生却提出不同意见,说这七篇文章“仅为粗坯”,“实未具语文教材之资格。我人决不宜抱‘唯名主义’,以为如潘梓年茅盾二位之文,尚有何话说。我人亦不宜盲从市场情况,以为《季米特洛夫选集》《母亲》《青春之歌》行销至广,读者至众,何妨采录其一章一节为教材”;“此七篇者,姑谓其质皆属精英,若论其文,则至为芜杂。意不明确者,语违典则者,往往而有,流行之赘言,碍口之累句,时出其间。以是为教,宁非导学生于‘言之无文’之境乎?”〔1〕请看,叶老对教科书课文语言文字的要求是多么严格。
  叶老是实践自己主张的典范。人教社编写的语文教科书中的许多课文,都是在叶老主持下一字一句集体修改而成的。以《最后一课》为例。先由叶老读一句原来的译文,再请通晓法文的编辑评论译得准确与否,然后大家讨论,琢磨最准确生动的表述。讨论得差不多有结论了,由普通话水平高的编辑评论是否符合普通话的习惯说法。最后由叶老一锤定音。这样经过四五天的集体讨论,才完成这篇课文的修改。〔2〕像这样经过精益求精加工的课文,才称得上语言文字好。
  不消说,从整体来看,现在的语文教科书比过去有很大进步。但我心中一直感到不安的,也是现在语文教科书的一个最大缺点,就是与过去的语文教科书相比,语言文字水平大大下降。尤其是选用的一些当代作家的作品和当代中青年翻译家翻译的外国作品,语言文字毛病很多,有的简直是惨不忍睹。毋庸讳言,当代作家和中青年翻译家同老作家、老翻译家相比,语言文字功底差了不少,又处在这浮躁的环境里,很少有人愿意坐冷板凳在语言文字上下苦工夫,他们作品的语言文字水平低是毫不奇怪的;而且我们教科书编写者又不具有叶老那样的文字功力、那样的严谨态度、那样的充裕时间,教科书语言文字差是必然的。
  什么样的语言文字才算好?这似乎是不成问题的,但事实上人们的认识并非完全一致。当前的风气是偏好辞藻繁富、语句花哨的语言,像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荷塘月色》《绿》成了传统课文,而他的后期散文《欧游杂记》中的《威尼斯》等作品,倒没有多少教科书选用。实际上,他后期散文的语言比《荷塘月色》之类散文更好、更精彩。他前期散文的语言比较雕琢,带有五四时期白话散文尚不成熟时的一些缺点。夏丏尊先生、朱德熙先生早就指出了这一点,作家叶兆言也呼吁,教科书应该选用朱先生的后期散文。但这能否得到大家的认同呢?
  第三,关于适合教学。
  所谓适合教学,是指课文的可接受性。一篇作品思想内容好,语言文字也好,但不一定适合作课文。作课文的作品还必须符合学生的接受心理和年龄特征。
  一是难易适度。过难的作品,远远超过学生的认识水平和生活经验,学生无论怎么读也读不懂,当然不适宜作课文。过易的作品,学生一读就懂,像喝白开水一样淡而无味,当然也不宜作课文。还是一句老话:跳一跳,摘果子。选作课文的作品,应是学生经过努力能够读懂的。
  当然,不排除每册课本选入少量较难的课文。人教社中语室资深编审、作家张中行先生,曾极力主张每册教科书都要选入相当数量的比较艰深的课文,凭此培养学生阅读艰深文章的能力。他认为,一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一直阅读适合自己程度的读物,倒是常常接触一些较深的书籍,读起来半懂不懂,这时候就要硬着头皮读,力争多读懂一些,从不懂到懂。教科书中有意识地选入难课文,就是为学生在课外、在生活中阅读艰深读物打下基础。
  二是长短恰当。根据我国教科书的编写经验,根据广大师生的意见,根据语文专家的建议,语文教科书的字数,大体上语体文初一每篇课文不超过2000字,初二、初三每篇课文不超过3000字,高中每篇课文不超过4000字。因为教科书的课文要做细琢细磨的研读功夫,必须短小精悍。
  有的同志说,国外的母语教科书,一般都像词典一样厚,里边的长课文很多,这怎么解释?这类教科书大都是文学教科书,为使学生了解文学作品的全貌,选用了长篇文学作品,往往不做或少做删节。然而这类教科书只能略读,至多选择长篇中的一些片段作为精读课文。
  我国的教科书选文,力求短小精悍,但也不排除选用少量长课文用来训练学生的略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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